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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方大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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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半畝園書生
中國古代朝廷的丞相和宰相在職位,權力,作用上嚴格來說是一樣的,都是輔佐皇帝處理政務,總領百官的百官之長。一般認為,宰相是俗稱,丞相是正式官職,其實還有一個深層次原因,即先有宰相,後有丞相,丞相是宰相的遺蛻,為什麼呢?
周朝建立後,周天子分封自己的子侄和有功大臣到各地建立諸侯國,在那個封建制時代,國就是家,家就是國,家國不分,當時貴族家最重要的事是祭祀,祭祀時最重要的事是宰殺牲牛,誰來管這事呢,就是“冢宰”,他是天子,諸侯及貴族公卿家中的事務總管,在內稱宰,在外做副官稱相。
到了秦朝,秦始皇統一六國,消滅了封建制,實行郡縣制。化家為國,只有一個家變成了國家。同時,秦漢做為統一的集權國家,開始統一設定國家機構,確定職責和名稱,正式把丞相這一官職確定下來。
為什麼要把宰相改為丞相?是因為“宰”是皇家的家務官,是私官,而丞相則是國家的官員,是朝廷的公職,性質變了,名稱也相應的變了。只不過有時由於習慣把丞相還稱為宰相。
丞相的意思,按照錢穆先生的說法,丞是副貳之意,所謂相,也是副。就如現俗稱儐相,這是新郎新娘的副,新郎新娘不能做的事,由儐相代理來做。所以丞是副,相也是副,正名定義,丞相就是一個副官,是什麼人的副官呢?他是皇帝的副官。皇帝不能管理一切事,所以由丞相來代表。
唐代以後,為了消弱相權,對國家決策機構進行改革,設立三省,分別是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三省首長分別是中書令,侍中,尚書令。三省首長雖然不叫丞相,但是級別,權力,作用仍然和丞相相同,仍視為丞相。
後來的幾個朝代在丞相設定上和唐代相仿,也不叫丞相。
宋代行使丞相職能的是: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宰;左右丞相。
元朝行使丞相職能的是中書令。
明朝行使丞相職能的是內閣大學士。
清朝行使丞相職能的是內閣大學士;軍機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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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善發歷史說
相,有“相助”和“輔助”之意思,比如伊尹相湯、管仲相桓公,在古代中國的官僚機構當中,逐漸演變為“百官首長”的官職。
最早設定“相”為正式官職的,是《左傳》和《史記》當中記載的齊景公建立的“左、右相”官職制度。
戰國時期,各國都設立了“相”,選用有才幹者擔任,以輔助國君處理國家大事。
隨著各國關於“相”的制度完善,在各國當中,其中就有兩個特例十分不同。
一個是南方的楚國,楚國的相不叫“相”,而是叫令尹,而且直到亡國都沒有變過。另外一個就是秦國,秦國很長一段時間都是叫“大良造”,直到秦武王的時候,才改為了“丞相”。
丞相,丞字意思是承受,相是輔助,丞相的意思其實已經十分明顯,就是“掌丞天子,處理萬機”。
宰相,宰字有主宰之意,宰相和丞相的意思是一樣的,都是輔助君主執掌國政、主宰大政的“首領輔政官”。
但是歷史上除了遼代以“南北府左、右宰相”為正式“宰相”官名之外,其他各朝各代,其實都沒有以“宰相”命名的官職,“宰相”一詞,主要還是泛指國家宰輔之臣的意思。
秦朝滅亡之後,漢承秦制,不過習慣卻變了,漢朝以右為尊貴,右相才是正相,左相反而成了副相。
不過,到了漢朝的時候,皇帝要限制相權,情況開始發生變化了。因為丞相的權力實在太大,不僅可以制定國家政策,還負責國傢俱體行政管理,因為漢朝丞相多為一人,權力集中在丞相一人手上,這就造成了對皇權的極大威脅。
漢武帝時,丞相的權力開始被逐漸剝奪,皇帝身邊的中朝官開始崛起,並且開始分割丞相的權力。所謂中朝官,主要指皇帝身邊的將軍、侍中、尚書、常侍、左右曹等近從官。從此,特別是常為皇帝辦事的尚書,權勢開始越來越大。尤其是“大將軍錄尚書事”一職,其權力直接蓋過丞相。
東漢之後,東漢光武帝取消了丞相一職,丞相被改為了榮譽性質大於實際事務性質的三公之一——“司徒”。光武帝還成立了尚書檯,國家中樞決策“事歸臺閣”,通常某某將軍或者某某中朝官職務領尚書事,才真正成為了朝廷的“百官首長”和“宰輔之臣”,也就是事實上的“相”。
三國時期,各國根據各自實際情況,相權又有不同,總體來說,都是為了實際當權者服務。三國當中,蜀漢的相是丞相,曹魏的相是中書令,而東吳的相則主要是左、右丞相。
曹操曾經擔任過東漢的丞相,“挾天子以令諸侯”,丞相權力極大。曹丕改朝換代即帝位之後,鑑於他老爸的情況,索性不設丞相一職,而改以他身邊的幕僚顧問中書監和中書令為“相”,這也正是中書令作為群相之一的起源。
從東漢末年到魏晉南北時期,隨著皇權和相權之間鬥爭的變化,“相”開始由最初的一、兩人變成了一群人,要看誰是老大,最主要還是看由誰來兼領“錄尚書事”。
所謂“錄”,就是參與決定之意。自從東漢光武帝設立尚書檯以來,尚書檯的權力越來越大,直接替代了過去名義上的“丞相”,成為了事實上的“丞相”。而在一群“中朝官”當中,往往兼領“錄尚書事”的人,就是事實上的“相”了。
尚書省主執行,內史省(也即後來的中書省)主決策,門下省主稽核,使得三省的長官成為了事實上的“相”,而且是群相。
尚書和中書二省的歷史已經說過,由來已久,而門下省,其淵源其實也非常有歷史。所謂門下,其實就是指皇宮禁門之下,能進入門下者,多是皇帝的近臣,特別是“侍中”,那可都是皇帝最信任的人。
魏晉時期,逐漸形成了門下省,門下省的正副長官是侍中和黃門侍郎,他們擁有一個重要的權力——“封駁權”,簡單來說就是具體稽核複核的權力。
至此,三省制度形成,特別是唐朝的時候,將隋朝的制度繼往開來,並且形成了對後世影響極為深遠的三省六部九寺五監一臺的中央官僚機構體系。
不過唐朝的“相”制和“相”的正式官名,經歷過頻繁的變化。
比如唐高祖的時候,三省長官為內史令、門下納言、尚書令。唐太宗的時候,三省長官為中書令、侍中和尚書左、右僕射,因為唐太宗登基之前做過尚書令一職,從此之後沒人再敢擔任尚書令,尚書令從此闕不授人,而尚書省原本的副長官左、右僕射,反而成為了長官。到了唐玄宗的時候,中書令又被改為了右相,侍中被改為了左相,《長安十二時辰》當中的林九郎,其原型李林甫,他擔任的職務就是“右相”。
不過,到後來,“相”的群體除了三省長官之外,也常用其他部門的官員加上“同中書門下三品”和“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的名號參加中樞議政,這個議政的機構叫作“政事堂”,後來被稱為“中書門下”。
因為中書主詔令決策、門下主封駁稽核,兩省長官經常要為國家政務大費周章的爭論,所以需要一個議事地點,而這個“政事堂”也即後來的“中書門下”就成為了兩省長官議政之地,後來更擴大加入了其他的議政官員,逐漸形成了一個宰相機構。
以致於日後,要進入“政事堂”或者日後的“中書門下”議政的官員,就必須帶著“同中書門下三品”和“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兩個加銜。
後來逐漸演變成到唐末時期,由於三省長官的虛化和成為榮譽性質,“同平章事”成為“相”的稱號。而原來的三省長官,如果不加“同中書門下三品”和“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名號,就不能進入“政事堂”或“中書門下”議政,也就無法成為事實上的“相”。而此時的相,也由三省長官變成了更大的一群人。
“政事堂”或者日後的“中書門下”成為了事實上的核心中樞機構。在唐玄宗時期,“中書門下”成為了固定機關,並且還增加了吏房、樞機房、兵房、戶房、刑禮房等五房辦事機構。為了有人能常務領導這個機構,就在群相當中選取一人擔任“執政秉筆”,擔任“執政秉筆”的“相”就成為了事實上的群相之首,也就是我們後來稱呼的“首相”或者“首席宰相”。
長期擔任“執政秉筆”的李林甫和楊國忠,更是逐漸形成了專權用事的情況,這和當初皇權分相權的初衷又相去甚遠了,不過此時的宰相制度已經遠沒有前代的集權了,而且“首席宰相”權力大小,也是根據皇帝的需要和個人好惡所決定。
有唐一代,共任用“宰相”368人,唐代實行的“群相集體負責制”,對後世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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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蘋說
丞相:中國古代官名,三國以後一般指皇帝下面的最高行政官,輔佐皇帝總理百政的官員即百官之長。掌丞天子,助理萬機。
明太祖朱元璋殺掉專權的丞相胡惟庸後,就徹底廢除了1600餘年的丞相制度,同時還廢除了中書省,大權均集中於皇帝,皇帝親自掌管六部,君主專制得到加強,皇權與相權的鬥爭以皇權勝利而告終。
宰相是中國古代對於輔佐君主並掌握國家最高權力的官員的一種俗稱,不是具體的官名 。宰相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一群人,例如漢代的丞相可以稱之為宰相,很長時間就是一個人,魏晉南北朝的錄尚書事可以算宰相,唐代的三省長官,甚至參加政事堂會議的官員都算宰相,宰相就是一群人。遼朝早期設北面官、南面官,有所謂北宰相、南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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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指尖熱點
制度的差異:宰相沿襲的是一種制度,而丞相才是真正的官名,所以說,兩者之間的關係是千差萬別的,宰相的制度最早來自春秋時期,不過在明朝的時候消失了,變成了內閣制度。
宰相不是具體的官名,是中國古代對於輔佐君主並掌握國家最高行政權力的官員的一種通稱或俗稱。宰相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一群人。
權力的差異:丞相是官職和敬稱,宰相僅是敬稱,沒有實權。
唐朝沒有丞相,唐朝是承襲隋朝的三省六部制度,一般中書省管決策,門下省管審議,尚書省管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中書省長官稱中書令,下有中書侍郎、中書舍人等官職;門下省長官稱侍中,下有門下侍郎、給事中等官職;尚書省長官為尚書令,下有左右僕射等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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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簡史
宰相是中國古代君主之下最高行政長官的通俗稱謂,而事實上在中國曆朝歷代中除遼代設“宰相”一職外,其他的朝代均沒有該職位,而變換的稱謂或者執行類似政府職能的職位卻存在。歷朝歷代的政治制度的變革,上演了一出出“君權”與“相權”制衡與博弈的劇本。“宰”者,主宰。“相”者,輔助。這個職位既是主宰政府各個職能部門,又有輔助君王的含義。所以在中中國人心目中,宰相便成了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官職,情況果真是這樣嗎?
根據《吳思訪談錄》中的解釋,中國從秦代以後的政治體制與“封建制”還是有一定的差異,更多的是傾向於“皇權專制”,而並非是可以“封邦建國”的類似於西歐中世紀時候的國家政治體制。中國古代史瀰漫著一道“君權”與“相權”此消彼長的鬥爭線。而事實上,從來沒有那朝那代能明確地以文字的形式規定哪些權利屬於皇帝,哪些權利屬於宰相。
秦漢時期,國家的最高行政機關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是當時最高的行政官員,太尉主管軍事,御史大夫主要是負責監察工作。按照慣例,太尉只負責軍事,不能過問其他的政事。而實際上,該職務只是一個榮譽的頭銜,國家軍隊的控制權還是牢牢地把控在皇帝的手中。我們的老祖宗在兩千年前就已經悟出了“槍桿子裡出政權”的道理。御史大夫的職權主要是負責監察,他可以監察百官,也可以監察皇族成員。按照錢穆先生的《中國曆代政治得失》中的說法,一個人只有先做御史大夫才有資格進一步升為丞相。
漢朝時期,皇帝和丞相都有自己的一個祕書處,用來執行自己的政令。皇帝的祕書處有六尚: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尚書。這時候的尚書只是皇帝的私人祕書,其主要的職能就是管理皇帝的書籍和整理皇帝的文案條陳。而丞相的祕書處則多達十三處:西曹(主府吏任用)、東曹(官員任免、升降)、戶曹(主祭祀農桑)、奏曹(管理政府一切章奏)、詞曹(民事訴訟)、法曹(交通郵驛)、尉曹(運輸)、賊曹(管理治安)、決曹(主罪法)、兵曹(管理兵役)、金曹(管理全國貨幣鹽鐵)、倉曹(管倉谷)、黃閣(祕書處總管)。細細數來,漢朝時候的丞相職權之大不言自明。在這場皇權與相權的拔河中,相權處於比較有利的地位。而如果皇帝是一個比較孱弱的人,則會在這場比賽中落敗。漢武帝之後撤銷太尉改為大司馬,賦予了大司馬更多的軍事特權,而兩漢時期掌握大司馬的多為外戚。皇帝主觀的意願是想在這場博弈中給自己加個人手,但是最後的結果是大司馬的成了控制朝政的一股重要力量。霍光、王莽都是外戚,並且都兼有大司馬的職權,所以一個廢了皇帝,一個篡了位。
縱觀兩漢時期的皇權與相權,我們不難發現,權力過度地集中在一個人手中其導致的結果是非常危險的,並最終危害到了皇權的直接利益。在這場拔河比賽中,相權絲毫不輸給皇權。外戚把控的朝政一旦出現了另外的政治勢力介入,比如宦官、新外戚,其導致的結果必然是毀滅性的。霍光在去世後不久霍家便被誅滅,王莽則更是身死國滅,其頭領則一直儲存在皇宮裡面,給後任的皇帝敲警鐘,警示他們一定要預防像王莽這樣的外戚加權臣出現。他的頭顱一直到東晉的時候還在皇宮裡儲存著,直到一場意外的火災過後才最後湮滅在歷史的塵埃之中。
或許是有感於前代相權太大,以至於嚴重的削弱了皇權。所以從隋唐之後,中國的政府職能部門出現了一次劃時代的進步與飛躍。漢朝的宰相更像是“領袖制”,而唐時候的宰相更像是“委員制”。唐朝基本沿襲了隋朝的政治體制只是名稱上略有變化。唐朝的最高行政機構由單一的“丞相”分解為三個: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到唐朝時候,官品已經分為九品。處於一二品的官員其實多數為名譽銜,其本人並不賦予行政權力。而上述三省則事實上成為了最高行政機關。依照官名而論,中書、尚書均為皇帝的內廷官員,也就是皇帝的私人祕書。他們是和皇帝站在一個戰壕裡的人。而門下則屬於外廷官,是獨立於皇帝的私人幕僚體系外的官員。這三個省的一把手成了“實不副名”的宰相,除了監察職能外。中書省一把手為中書令,中書省負責草擬行政命令。然後交於門下省複核,門下省的最高領導是侍中,他有權利把最高行政命令“駁回”。這是中國古代君主專制制度下一項非常“近代化”的現象。一項政令經由中書省草擬,門下省複核後才能交由尚書省執行,尚書省只負責執行,對政令不能有懷疑和駁回。
唐代的宰相職能由漢朝的一個分解成了三個。這樣大大地削弱了“獨相獨裁”的現象出現。所以從唐朝以後的歷代,幾乎很難看到霍光、王莽、曹操這樣的權臣操持政權,把皇帝當小兒一般對待的臣子。皇權在與相權拔河的比賽中稍稍佔了點上風。但是這並不能代表皇權已經達到了專制的高峰,皇權依舊收到來自三省的制約。武則天是一個比較強勢的皇帝,她曾經不經過中書省、門下省複核便私自任用官員,便招致了中書侍郎(中書省二把手)劉褘之的質疑:不經鳳閣鸞臺,何名為敕?意思是說,不經過中書省、門下省的籤核,這樣的政令算什麼意思?其結果是招致了殺身之禍。等到武則天去世後,她的軟蛋兒子唐中宗也曾經想私自下政令任命官員,中宗皇帝真對得起他窩囊廢的性格,在所下的敕書上不敢用紅筆,只能用墨筆,並且還是斜著封起來的。通過這樣的途徑被任命的官員被戲稱為“斜封官”,是被同行所看不起的。
而唐朝中後期真正擔任“宰相”一職務者,卻不是三省一把手的任何一位,而是一個名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的人,他起初只是為了參議朝政而被分設的官職,一般品秩比較低,但是逐漸在各個權力平衡中尋求到了最佳制衡點,所以從唐德宗以後一直到北宋初年,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成為了事實上的宰相,但是他的權利已經較兩漢時期有了質的蛻變。他的每項政令既要得道皇帝的中意,也要被三省節制有條件地節制。
到了宋代,相權的低落已經到了相當嚴重的地步。在宋代以前,皇帝和大臣議事的時候都是“坐而論政”,也就是皇帝和大臣都是坐著,這不僅僅是儀式上的平衡,也有權利制衡上的相互節制的隱喻,但是到了宋代,這個儀式性質的形式也被更改了。趙匡胤和宰相範質議事,趙匡胤說自己年老有些看不清奏章上的文字,範質便起身為皇帝解疑,當範質回到自己位置上的時候發現自己的座椅已經被悄悄撤走了。從此以後歷經元明清大臣與皇帝議事只能是站著。
被皇帝悄悄撤走的不僅僅是一把椅子,鑑於前代的歷史教訓,趙匡胤再一次對相權進行了削弱。宋朝仍舊有三省,但是除中書省外,門下省和尚書省的辦公地點都已經被請出皇宮去了。宋太祖設立樞密院管理軍事,與中書省長官一起協同處理朝政。此時的宰相手中既沒有籤核的權利也沒有執掌軍事的權利,只能是為了抬高皇帝的權威象徵性地發表一下自己的見解。宋太祖設立“三司”,分掌財政。這樣,宰相手中的行政權力被嚴重削弱的同時,軍事不能插手,手中更無錢財,事實上成了皇家的附庸。
宋代的皇帝不僅僅把行政權力牢牢控制起來,相當程度上架空了宰相的職權。更是在軍事上實施了嚴格的管控制度,鑑於五代時期動亂不休的根源在於地方權力太大,所以在削弱了相權的同時,將樞密院的地位抬高,控制地方上的財政則是用三司。這樣,讓一群沒有兵、沒有錢、沒有權的人為皇家服務,豈不快哉?這樣看似強幹弱枝的政策,在一定意義上也埋葬了北宋王朝。宋在各路設立轉運使把錢賦轉到開封,造成地方上財政空匱。當皇權集行政、軍事、財政與一體的時候,一旦遭受打擊便是毀滅性的。金軍南下一舉攻克開封后,收穫的是難以勝數的財富。與安史之亂不同的是,這時候地方上面臨著無兵無財的局面,導致的結果是毀滅性的。
明朝建立後,進一步對政治體制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明初是有宰相一職的,基本上沿襲了宋代的一些舊制。但是朱元璋有感於宰相一職仍舊“尾大不掉”,藉口宰相胡惟庸謀反將其抄家誅殺,並裁撤了這一職務。朱元璋撤了中書省,僅剩下一個“中書舍人”,為七品小官,僅僅是作為書記員的形式存在,一併裁撤了門下省。尚書省不設尚書令及尚書僕射,造成了尚書省下屬的六部沒有直接領導,這種禿頭的尚書省的各部直接對皇帝負責。軍事上,明朝設立為“衛所制度”,全國分為五個大都督府,他們只管帶兵打仗,而調兵的權利又歸為兵部,兵部尚書的直接領導就是皇帝。
當朱元璋裁撤了宰相這一職務之後,全國所有的軍政要事統歸皇帝一人把持,皇權的專制獨裁達到了一個頂峰。在這場君權與相權拔河的比賽中,君權佔了絕對的上風。當朱元璋年歲大了之後,感覺自己處理政事的精力有所欠缺,曾經一度召集了品秩很低的“鄉老”來給自己做祕書參考意見,但是這些人往往只是名望比較高,實際的從政理政的能力比較欠缺,於是朱元璋便罷黜了這些人,而以任命大學士的名義組成內閣來分擔自己的部分工作。內閣大學士組成的內閣其實只是皇帝的祕書班子,他們對每個陳奏有發表自己意見的權利,然後寫在一張紙上貼在原來的奏章上,然後供皇帝批閱,真正擁有決定權的還是皇帝本人。
明朝的內閣大學士在一般人看來肯定是一個品秩很高的官階,其實不然,一直到明朝滅亡的時候,大學士還只是一個五品的官階。而他們能真正進入權利核心的是另外的一重身份——尚書。一般一個人領某部尚書再加內閣大學士才能達成一個人臣的極致。明朝的張居正在萬曆朝可謂呼風喚雨的人物,但是當他以內閣大學士的身份處理政事的時候,仍舊會遭受到來自六部的質疑。而最高的決策權在皇帝,恰恰當時的皇帝歲數小沒有處理政事的能力,所以代替皇帝批閱的司禮監便成了皇帝的“批閱機構”。張居正只有勾結司禮監的太監才能使得自己的政令順利實施。不得不說,即使是這樣“張揚跋扈”的張先生不能直接下達政令。皇權和相權的博弈到此的時候又顯現出詭譎的一面,內閣實施的間接相權,但是卻在實際上干預了皇帝的權利,我們只知道張居正改革,但實際上這些事情細究起來張居正是違反了明代的大法,該皇帝管的事他自己管了。他死後被抄家奪爵實屬情理之中的事情,他是一個權臣、弄臣。
清朝的基本政治制度沿襲了明朝,依舊是內閣制度。到了雍正年間的時候,又設立了“軍機處”。所謂的軍機處其實就是皇帝從內閣成員中選取幾個人進行議政。內閣從名稱上看還有些文治的意思,但是軍機處給人的感覺好像更側重於軍事。事實上,這些被選取進入軍機處的大臣幾乎沒有權利了,他只是皇權集權的一種表現。“跪受筆錄”是形容當時軍機大臣的一個專業術語。滿人作為外來民族征服了人口占絕對優勢的漢族的江山,其皇帝的專制獨裁更甚於明朝。這個時候,六部的尚書其實已經比明朝時候地位又下降了不少,他們已經沒有權利直接下達行政命令了,而一切的政令的發出地就是所謂的“南書房”——軍機處。
在經歷了差不多兩千年時間的較量後,皇權徹底擊敗了相權,成就了最專制最獨裁的政治體制格局。所以有清一代很難有把持朝政的大臣,因為這些最職業的官僚要麼就是在六部當差,要麼就是在南書房跪受筆錄。
宰相,這個先秦時代就存在的官職,在經歷了千年的歷史變遷以後逐漸地由位高權重變成了皇權的奴才。過早的中央集權的確立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國家的統一和民族的融合,但過度的集權政體下帶來的弊端也是顯而易見的。一個大臣可以犯錯,但是一個皇帝是絕對不可以犯錯的。專制的、獨裁的的政治體制像一把鉗子一樣一點點在收緊,一直到了清朝的時候,整個的政治生態成了一言堂。君主專制的反義詞是民主近代化。大清朝曾經在各地的府學、縣學設立明倫堂,並把一塊臥倒的石碑放在明倫堂裡面,上書:生員不得言事,不得立盟結社,不得刊刻文字。這正是違反了近代一直被倡導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出版自由”。歷史的車輪一直在滾滾向前,順應者會愈加暢順,悖逆者終究會被歷史所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