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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女一男的理財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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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鵬城說
題主所說的回購應該是房屋回購。
房屋回購是房屋買賣交易中出現的一種合同約定,由於其並非中國現行立法中的法律概念,具體含義需要依據當事人的合同來確定;但大體是指房屋按揭貸款合同中購房人無力償還銀行貸款時,開發商作為連帶責任保證人承擔還款責任,並由開發商對買賣房屋進行回購的約定。
房屋回購的幾種情況:
1、開發商同回購房人簽訂,回購條件如開發商對購房人承諾:購房人購買商品房的,在經過多少年以後,由開發商按一定的投資回報率予以回購;
2、開發商同貸款人簽訂,回購條件如開發商對貸款人承諾:當購房人連續幾個月不能還款,貸款人變賣抵押房屋時,由開發商予以回購;
3、開發商同購房人、貸款人三方一起簽訂,回購條件如合同約定:當購房人連續幾個月不能還款,貸款人要求開發商對該商品房予以回購,開發商則按照合同約定予以回購,這種在實踐中比較多見。
具體的情況還需參照合同約定。
我查了一下這個回購的具體定義就是指交易的一方在向另一方出口機器裝置或技術的同時,承諾購買一定數量的由該項機器裝置或技術生產出來的產品。不過我們所理解的回購與此有所不同,比如說我們股票市場上就有股票回購,就是上市公司承諾以一定的價格在一定的期限之內購買本公司股票。還有就是一些大的公司對一些缺陷產品的召回也可以理解為回購,回購本身體現了公司的一種責任擔當。
不過這只是房地產公司打的廣告,並不一定會寫入購房合同,我們在購買房子時也一定要注意這一點,如果有回購,還要看看具體觸發回購所需的條件,只有將這些寫入合同條款心理才會踏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