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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流年芳華

    我們一直都說家是兩個人的,家務誰都有份,沒有哪一方就應該對家務負有責任,但這真的不意味著家務必須得平分啊。

    AA制的婚姻不可取,AA制家務也不行啊,畢竟每個人的時間不一樣。

    如果兩個人都上班,肯定是時間多的那個人多做點,時間少的那個人多體諒一些。

    有幾年的時間,我先生上班離家近,他就每天回家做飯,我不光掙得少,還老加班。

    還有段時間,我不上班,家務我就幾乎全包了,但他從來不會覺得理所當然,有空就搭把手,所以我也沒有任何埋怨。

    很多時候,我們在乎的不是幹得多了,而是對方的態度。

    昨天看到了一個帖子上說,妻子掙3萬,丈夫掙3千,但丈夫既不同意多做家務,也不同意請保姆,這就過分了。

    如果夫妻都特別忙,有條件,沒時間做家務,就花錢請人做,如果沒條件就時間多的那個人做,而這位丈夫明顯就是想讓妻子打兩份工作,因為沒有特殊情況,3千的工作一定比3萬的工作閒吧?

    李銀河在《李銀河談愛情》裡寫到:

    女性要改變擇偶觀,選擇那些尊重婦女人格的男人,那些願意承擔家務的男人,那些願意為女性在家庭中的巨大付出承擔更多經濟責任的男人,而不是那些讓女人放棄自己的工作和獨立收入專職伺候他的男人,也不是那些自己打一份工卻讓女人打兩份工(工作和家務)的男人。

    題主遇到的問題恰恰相反,丈夫掙得多,妻子掙得少,那麼要看看你們倆的工作性質和收入情況,如果收入高,都特別忙,就請人解決家務問題;如果整體收入並不高,收入低的妻子,可能相對時間多,就多勞動一些嘍。

    我想這位妻子鬱悶的可能是丈夫的態度問題,就是“我收入高,我就是不幹”,想想的確挺傷人的。

    題主說“我也努力了”,是不是說我努力工作了,可就是沒他掙得多?

    夫妻不是競爭的關係,是合夥人,是合作的關係,你們不管是誰掙得錢,都有彼此的一半,所以從經濟的角度來講,支援對方多掙點錢,自己也受益不是嗎?

    但婚姻不是隻靠經濟支撐的,還有感情,有互相體諒,和互相支援與理解。

    所以,收入低的那個不用自卑,也不必非得讓對方參與家務,如果他不幹,你也要上班,不願那麼勞累,就花錢找人代勞。

    如果根本沒那麼多錢,還臭屁個什麼勁,他不幹,你也不幹,或者只管自己和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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