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者(volunteer)一詞來源於拉丁文中的“voluntas”,意為“意願”。對於這一概念,中國大陸和港臺地區由於對volunteer的譯法不一致而有所不同(中國大陸地區一般稱為志願者;香港稱之為義工;臺灣地區稱之為志工),但實質內容基本是一致的。一般認為,志願者是自願貢獻個人時間和精力,在不計物質報酬的前提下為推動人類發展、社會進步和社會福利事業而提供服務的人員。志願服務(volunteer service)則是任何人自願貢獻時間和精力,在不為物質報酬的前提下為推動人類發展、社會進步和社會福利事業而提供的服務。[志願服務起源於19世紀初西方國家宗教性的慈善服務,志願活動在世界上已經存在和發展了100 多年。據北京大學志願服務和福利研究中心(2002 年7月16日正式成立,該中心是中國第一家專門從事志願服務和福利研究與培訓的機構。)丁元竹主任介紹,中國最早的志願者來自聯合國志願人員組織。1979 年第一批聯合國志願者來到中國偏遠地區,從事環境、衛生、計算機和語言等領域的服務。20世紀80年代中期,民政部號召推進社群志願服務,天津和平區新興街就是早期開展社群服務的典型。90年代初,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成立。這樣社群志願者和青年志願者是目前我們國內最大的兩支志願隊伍。志願者不僅進入了中國,還有了南北兩個叫法:北方稱之志願者;南方則叫義工。香港,臺灣兩地就叫義工,臺灣設有專門的“義工法”。很多在國內從事志願活動的人,把志願者和義工總是分開而談,更有甚者認為,志願者的檔次要比義工略高些。實際它們都對應一個英文單詞———volunteer 。志願服務最近幾年越來越成為一種國際潮流。西方有學者專門指出,“如果說人類發展前500 年是技術革命帶動全球的經濟發展,那麼今天人類正處於一個十字路口,面臨的問題越來越多。後500 年社會學、社會服務將成為地球上生存的重點,人類也將開始重新調整自己。
志願者(volunteer)一詞來源於拉丁文中的“voluntas”,意為“意願”。對於這一概念,中國大陸和港臺地區由於對volunteer的譯法不一致而有所不同(中國大陸地區一般稱為志願者;香港稱之為義工;臺灣地區稱之為志工),但實質內容基本是一致的。一般認為,志願者是自願貢獻個人時間和精力,在不計物質報酬的前提下為推動人類發展、社會進步和社會福利事業而提供服務的人員。志願服務(volunteer service)則是任何人自願貢獻時間和精力,在不為物質報酬的前提下為推動人類發展、社會進步和社會福利事業而提供的服務。[志願服務起源於19世紀初西方國家宗教性的慈善服務,志願活動在世界上已經存在和發展了100 多年。據北京大學志願服務和福利研究中心(2002 年7月16日正式成立,該中心是中國第一家專門從事志願服務和福利研究與培訓的機構。)丁元竹主任介紹,中國最早的志願者來自聯合國志願人員組織。1979 年第一批聯合國志願者來到中國偏遠地區,從事環境、衛生、計算機和語言等領域的服務。20世紀80年代中期,民政部號召推進社群志願服務,天津和平區新興街就是早期開展社群服務的典型。90年代初,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成立。這樣社群志願者和青年志願者是目前我們國內最大的兩支志願隊伍。志願者不僅進入了中國,還有了南北兩個叫法:北方稱之志願者;南方則叫義工。香港,臺灣兩地就叫義工,臺灣設有專門的“義工法”。很多在國內從事志願活動的人,把志願者和義工總是分開而談,更有甚者認為,志願者的檔次要比義工略高些。實際它們都對應一個英文單詞———volunteer 。志願服務最近幾年越來越成為一種國際潮流。西方有學者專門指出,“如果說人類發展前500 年是技術革命帶動全球的經濟發展,那麼今天人類正處於一個十字路口,面臨的問題越來越多。後500 年社會學、社會服務將成為地球上生存的重點,人類也將開始重新調整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