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在這裡是代詞,代指此句中前面的部分,具體指“隔篁竹,聞水聲,如鳴佩環”
拓展“之”的其他意思:
“之”,漢語常用字,讀作zhī,最早見於甲骨文和金文。“之”本無意義多為:虛用、代詞、修飾關係dao。
釋義:
1、結構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係:赤子~心。
2.結構助詞,表示修飾關係:緩兵~計;不速~客;莫逆~交。
3.結構助詞,用在主謂之間,使成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為公”。
4.音節助詞,虛用,無所指:久而久~。
5.代詞,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閒視~。
6.代詞,這、那:“~二蟲,又何知”。
7.動詞,往、到:“吾欲~南海”。
8.通“也”義,其他兩個“也”字,都作“之”字義。
9.人稱代詞。虛用,無所指。
10.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組成偏正片語。a)表示領屬關係。
“之”在這裡是代詞,代指此句中前面的部分,具體指“隔篁竹,聞水聲,如鳴佩環”
拓展“之”的其他意思:
“之”,漢語常用字,讀作zhī,最早見於甲骨文和金文。“之”本無意義多為:虛用、代詞、修飾關係dao。
釋義:
1、結構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係:赤子~心。
2.結構助詞,表示修飾關係:緩兵~計;不速~客;莫逆~交。
3.結構助詞,用在主謂之間,使成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為公”。
4.音節助詞,虛用,無所指:久而久~。
5.代詞,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閒視~。
6.代詞,這、那:“~二蟲,又何知”。
7.動詞,往、到:“吾欲~南海”。
8.通“也”義,其他兩個“也”字,都作“之”字義。
9.人稱代詞。虛用,無所指。
10.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組成偏正片語。a)表示領屬關係。
《小石潭記》是唐朝詩人柳宗元的作品。全名《至小丘西小石潭記》。記敘了作者遊玩的整個過程,以優美的語言描寫了“小石潭”的景色,含蓄地抒發了作者被貶後無法排遣的憂傷悽苦的感情。全文對小石潭的整體感覺是:幽深冷寂,孤悽悲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