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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武漢兒媳

    如果是借,且過了承諾還款期限,那麼建議你直接主動去要。同時也恭喜你,他是你的前男友,而不是現任。

    我當時就是直接以急需用錢的理由,成功的找我前男友要回了借給他的1萬塊錢。具體細節,還得從2011年說起。

    在2011年初,分手後沒有任何聯絡的前男友,突然發簡訊找我借一萬塊錢,理由是他父親重病需用錢,並承諾年底前還給我。

    彼時儘管分手一年多了,但是他以這個理由找我借錢,哪怕已沒有愛情,一向心善的我經不起回憶的浪潮,我絲毫沒有猶豫的同意了借。並且在掛完電話後的第一時間,用手機銀行轉給了他。

    之後我們之間仍然沒有任何聯絡,一方面可能真的是緣分盡了,另一方面是:在我的觀念裡,分手後不可能做朋友,不聯絡是對彼此以後的人生的一種尊重。所以,他父親的病況及後續費用,我全部未知。

    轉眼,到了當年底,他沒有聯絡我,也沒有如期還錢。我心裡惦記著這事,但是我決定再緩緩。所以,我選擇不問不催。

    後來,2012年中的時候,我重病,住了一個多月的院,花費不少錢。而實際上,我是有能力支付當時的治療費用,只是我想借用住院這個機會,大機率成功的把借出去的錢,要回來!

    很快,他回覆我:好的,你把卡號發過來。前後五分鐘的時間,一萬塊錢成功要到並且入賬。

    由此我的感觸是:前男友借錢,包括任何人找你借錢,可以不要任何回報,但是務必做好以下幾點:

    1、首先要綜合評估你們的交情、對方的人品及對方的還款能力。

    2、評估後,決定借出,那麼一定要約定還款期限。

    3、到了還款期限沒還,一定要找一個儘量讓對方無法推延甚至借錢也要還給你的理由,毫不猶豫的去要。要的時候理由要讓對方沒有退路,但是語氣要客氣。

    所以,趕緊找個讓對方沒有退路的理由,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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