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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攀談生活

    案子已多年且再審終審結束,當事人仍然不服,可以透過什麼法律途徑解決。

    從審判程式來講,一個案子已經經過再審終審結束,說明這個案子已經了結,當事人再提出申訴之類的要求,法院一般是不會受理的。根據中國訴訟法規定,中國的審判程式實行二審終審制,也就是說一個案子經過二審法院的審理判決,該案判決生效交付執行,法院對該案作了結歸檔處理。而對於當事人來說,無論你服與不服,都必須按照判決結果承擔法律責任。當事人在二審終審後仍然不服的,有相關確實證據,可以啟動審判監督程式。

    從審判監督程式看,再審案件終審結束,更加說明案件最終了結,當事人更沒有必要提出再審了,當事人只有服從判決,履行判決結果,這種情況下,當事人不服也不行。當然凡事都有例外,如中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這些情形是有新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審判人員審理該案時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當事人對多年再審案件終審結束的不服的,可以從這四種情形入手。

    就當事人而言,當事人對多年再審終審案件不服的,啟動再審程式已經失去如上面說的四種例外情形之外的法律依據。當事人只有從這四種情形入手,找新證據與審理該案時審判法官的違法行為。也要依照規定在知道應當知道之日六個月內,及時提出再審。

    當然,當事人最好聘請律師為自己服務,這樣會少走彎路,多些便利,畢竟法律專業人士在法律方面比自己擅長多了。還有就是法院判決結果與自己所能承擔法律責任出入不大,對自己生活、工作影響不大的,當事人也就沒有必要去申請再審了,也沒有必要浪費自己的精力與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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