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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駱正興945

    談戀愛就是雙方自願的,只不過交往之後覺得不合適而分開這個很正常,交往期間的一些金錢往來,常規的用度,就包括一些什麼手機呀首飾啊等小物件。你就還給他,也沒有多大的意義。如果是那種特別貴的金銀首飾。還給他可能你心裡面才會安然。現在的經濟往來也比較頻繁,如果說是你投資性的活動借用了他的錢這個應該也必須還。也許每個人的底線不同,如果是我,站在男生的角度,感情不在了,人也不在了。那些錢財有個屁用,不會需要對方去歸還這些。如果對方歸還那些平時的禮品,簡直就等於是傷口上撒鹽。純粹的個人堅持,勿噴。

  • 2 # 影視劇中火

    還是看你自己是否缺錢,是否在意這筆錢,這筆錢的數目對你來說有多大,如果還了這筆錢對你生活影響不大,那就灑脫的還了。這會讓你在今後的日子裡覺得神清氣爽,腰桿挺直,至少在經濟問題上覺得老孃不欠你的,也會讓前任對你刮目相看。

    然後一些小的花費買東西的就算了吧,都是彼此自願的,算不清楚的。拿我自己舉例子吧,和前任在一起時有一次骨折了,他幫我墊了2萬的醫藥費,在一起的時候從沒說過要我還,因為是他拋棄的我,分手的時候估計也沒不好意思要我還,後來確定分手了我還是還給他了。在我看來感情是感情,金錢是金錢,就算我拿了2萬塊,在乎的人離開了內心也不能好受,我大概比較傻吧,最後落的人財兩空。

    但是過了一年多再回憶起來的時候,不後悔還錢給他,反而是他會良心不安,受到譴責。對,要的就是這種效果,讓他2萬錢用的也不舒坦,讓他這輩子都覺得欠你的。我就是這麼心機的girl,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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