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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寶貝當家母嬰

    物質與意識的辯證關係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物質決定意識,二是意識對物質具有能動作用。⑴物質決定意識。這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來把握:第一,先有物質,後有意識。科學發展證明,在意識產生以前,物質世界早已存在,而意識只是在物質世界發展到一定階段,人類出現以後才產生的,不是從來就有的。第二,意識是人腦的機能。人腦是產生意識的物質器官,沒有人腦就不可能產生意識。意識對人腦這一高度發達、高度完善的物質器官的依賴,反映了意識對物質的依賴性。第三,意識是物質的反映。人腦固然是產生意識的器官,但人腦並不能自行產生意識,這是因為僅有一個健全的人腦,如果不參加社會實踐,完全脫離物質世界,就不能產生意識。⑵意識對物質具有能動作用。首先表現為意識能夠正確地反映客觀事物,它不僅能夠反映事物的外部現象,而且能夠正確地反映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其次,更突出地表現為意識能夠反作用於客觀事物。在實踐活動中,意識總是指揮著人們使用一種物質的東西去作用於另一種物質的東西,從而引起物質具體形態的變化,這就是意識對物質的反作用。意識對物質的反作用有兩種情形:正確反映客觀事物及其發展規律的意識,能夠推動人們的實踐活動順利開展,促進客觀事物的發展。歪曲反映客觀事物及其發展規律的意識,則會把人的活動引向歧途,阻礙客觀事物的發展。⑶物質的決定作用和意識的能動作用是兩種不同性質的作用,不能等量齊觀。物質決定意識是二者關係中最重要的方面,是基礎,是第一位的,只有堅持物質決定意識才能堅持唯物主義的基本立場。要在承認物質決定意識的基礎之上承認意識的能動作用,能動作用無論如何巨大,它都是處於第二位的,而不能成為決定作用,始終要受到物質決定作用的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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