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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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IY創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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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山咖啡20319792
恆壓閥國家沒有明確禁止生產銷售,在生產生活中是常用的原材料,生產者和銷售者主觀上不明知購買者購買的目的是用於組裝汽槍,生產者和銷售者應該不構成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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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愛吃肉的大黑兔
所有的電子產品售賣都要實名登記,或者生產者發名者都要抓起來判刑,因為它可能用來做導彈,坦克,飛機,爆炸裝置定時器……等等
中國是嚴格禁槍的國家,近年來國家為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法律對涉槍案件的判罰可謂極其嚴苛。
中國人口眾多,在審理這類案件時如果不重判的話就會起到一個非常不好的示範效應,會有很多人去打法律的擦邊球。這樣的話就會無形中增加社會的安全風險,也會大大加重司法機關的負擔,這就是涉槍案件的量刑標準為什麼都遠遠超過了老百姓能夠接受的範圍的根本原因。
但是這些年也出現了很多感覺很荒唐的涉槍案件,比如使用從正規渠道買來的玩具槍被判刑、使用射釘槍被判刑、購買通廁所槍托被判刑等等一系列案件。這些案件的細節我並不清楚所以不好評價,但是法律也應該是人性化的、應該是有溫度的、應該是大多數老百姓能夠支援和認可的。同時法律也是嚴謹的,對於任何案件的定罪量刑也必須要有完整的證據鏈支援。
減壓閥這個案件的定性我覺得主要從兩方面來看:
第一:當初發明這個裝置的用途,有沒有直接證據證明他研發減壓閥的時候就曾考慮過應用於槍支。
第二:當他知道這個裝置可能被別人用來製造槍支時有沒有采取必要的應對措施,這裡需要強調的是措施肯定不包括停止銷售,因為他生產銷售的是合法的民用裝置,他無法控制產品的用途。
這個案件從公開的資料來看發明人能夠全身而退完全洗脫責任的可能性極小,但司法機關的量刑又明顯過重。此案目前正在審理當中,讓我們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