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18年9月份因資金週轉向我借錢,經多次催款都沒有效果,中途補上借條後也無濟於事。
大致內容,本人是廣東韶關戶籍在深圳工作,對方是廣西戶籍嫁到廣東和在韶關工作(女性)。18年9月借的錢,19年1月9日補的借條,寫到18年9月向我借的錢在19年1月18日歸還,後面寫了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對方承擔(隨便列了幾條住宿費律師費交通費等等)和因借款產生的糾紛由韶關市人民法院管轄,拍了對方的身份證。對方給的聯絡方式不準確,有沒打算理你的意思。請教以下問題:
1、本人原轉賬記錄的卡掉了,但是APP有記錄。
2、後面補的借條有沒用?時間有沒問題。
3、因為本人在深圳工作,開車回趟韶關的成本高,沒有票據能追究報銷雜費嗎?
4、對方提供的如果是虛假資訊,效率就慢了(問過韶關法院說資訊是錯誤的話傳票3個月公告3個月,去了我戶籍所在地的縣城又不接受,說我後面加了韶關管轄字眼不予受理)。我能在深圳起訴嗎?或者直接讓法院相關機構協調執行之類的?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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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唐唐訴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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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稜鏡法律諮詢
三稜鏡法律法律諮詢為您提供法律服務!
鑑於朋友欠錢不積極還,建議您先向法院先申請支付令。
支付令是法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向債務人發出的,限定債務人在15日內清償債務的法律文書。由於你和債務人後補了欠條,又有APP轉賬記錄,債權債務明確,且有對方的身份證地址,這種情況申請支付令法院應當會受理!收到支付令後,債務人在15天內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你作為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如果對方就債務提出書面異議經審查成立的,法院會終結督促程式,支付令失效,就會轉入訴訟程式。
總之,債權債務明確的情況下,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是最省時省精力的一種維權方式。另外,關於管轄,你們約定了韶關法院管轄,其他法院就沒有了管轄權!關於送達地址,當時借條上你們應該補上一句,身份證地址視為送達地址。至於你說的開車路費問題,建議你開具加油的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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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6748626202140
去法院起訴也沒有用,起訴費用五百多還得自己出,法院只是把傳票送到對方地址,人都沒有找到,警察又不管這些經濟糾紛。法律好像很難保護個人財產糾紛的借款人
你好,你的問題可以訴訟解決的。最難找的被告身份證你都已經取得了。
轉賬記錄要從銀行裡面打印出來,最好不要手機app截圖。
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訴,只能在韶關,因為你們借條上面約定了的。起訴後法院一般都有調解的過程,如果能調解,時間也很快。
你的雜七雜八支出不能找對方賠償,除非借條上寫了由對方承擔。
最後,你的借條是有效的,再配合轉賬記錄就沒有問題。你可以找個韶關的律師,幫你省了差旅費,反正你們借條也寫了律師費對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