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縣一級地方,主要的官職為令(秦國稱大嗇夫)、丞(秦國稱嗇夫)、尉、司馬、司空。縣令是一縣之長,按照中國古代行政、司法合一的原則,縣令也是縣的最高法官。縣丞位次縣令,輔佐縣令處理政務。縣尉管理刑獄事務,負責地方治安與案件的偵緝。和中央政府的司馬主管軍政不同,縣的司馬專門管理養馬事務。與中央政府的司空一樣,縣的司空也是主管公共建築的官員,由於戰國時代的公共建築一般由受到刑罰的犯人從事作業,所以縣司空也有管理監獄刑犯的職能。令、丞、尉、司馬、司空均各自擁有屬吏,稱令史、史、尉史等。此外,南韓、魏國的縣設御史,這裡的縣御史只是書記官,沒有監察職能。南韓的縣設有司寇,行使縣尉的職務。秦國在蠻夷之地的縣級政權稱道。專門管理王室私用領地以及王宮所在的縣級政權稱都,都不隸屬與郡,直接隸屬於內史。
縣令(千石):大縣置,二萬戶以上。
縣令(六百石):上縣置,萬戶以上。
縣長(四百石):次縣置,五千戶以上。
縣長(三百石):小縣置,五千戶以下。
侯國相:同縣令、長。
縣邑道佐官(四百石或二百石):縣丞:1人,管理文書、倉獄。由中央任命。 縣尉:大縣2人,小縣1人。管理治安。由中央任命。 縣三老:掌教化。
縣邑道屬吏(百石、斗食):功曹掾、史:掌任用遷轉與記錄功過,縣內一切人事。功曹職總管內外,是縣廷主要屬吏,所以被稱為“主吏”,在屬吏中地位最高,權力最大,上可代表縣令長,下可指揮遊徼、亭長等。
廷曹掾、史:署功曹及諸曹事。廷掾,相當於郡的五官掾,列曹有缺,均可代值,而在祠祀方面則居於功曹之前,處於首位,另外廷掾經常下鄉巡行,充當令長耳目。
民政方面 戶曹,主戶口名籍婚慶祠祀諸事; 田曹,主勸課農桑; 時曹,主農時節氣; 水曹,主水利之事; 將作掾,主土木興作。
財政方面 倉曹,主收民租;金曹,主收市租。
交通方面 集曹,主供上計、納輸; 法曹,主郵驛科程事; 道橋掾,主修閣道; 廄嗇夫,主飼養。
軍事方面 兵曹,主兵事; 庫嗇夫,主兵械, 尉曹,主卒徒轉運。
司法治安方面 獄曹掾、史:掌管監獄。主決罪和牢獄。 決曹掾、史:掌管治安。 傳舍、候舍吏:監督行人; 守津吏:督守津口; 市掾:主市租和治安; 主簿:掌管文書。 主記:主錄事和發出通知。 少府:主出納、餉糧及金銅錢布。
在縣一級地方,主要的官職為令(秦國稱大嗇夫)、丞(秦國稱嗇夫)、尉、司馬、司空。縣令是一縣之長,按照中國古代行政、司法合一的原則,縣令也是縣的最高法官。縣丞位次縣令,輔佐縣令處理政務。縣尉管理刑獄事務,負責地方治安與案件的偵緝。和中央政府的司馬主管軍政不同,縣的司馬專門管理養馬事務。與中央政府的司空一樣,縣的司空也是主管公共建築的官員,由於戰國時代的公共建築一般由受到刑罰的犯人從事作業,所以縣司空也有管理監獄刑犯的職能。令、丞、尉、司馬、司空均各自擁有屬吏,稱令史、史、尉史等。此外,南韓、魏國的縣設御史,這裡的縣御史只是書記官,沒有監察職能。南韓的縣設有司寇,行使縣尉的職務。秦國在蠻夷之地的縣級政權稱道。專門管理王室私用領地以及王宮所在的縣級政權稱都,都不隸屬與郡,直接隸屬於內史。
縣令(千石):大縣置,二萬戶以上。
縣令(六百石):上縣置,萬戶以上。
縣長(四百石):次縣置,五千戶以上。
縣長(三百石):小縣置,五千戶以下。
侯國相:同縣令、長。
縣邑道佐官(四百石或二百石):縣丞:1人,管理文書、倉獄。由中央任命。 縣尉:大縣2人,小縣1人。管理治安。由中央任命。 縣三老:掌教化。
縣邑道屬吏(百石、斗食):功曹掾、史:掌任用遷轉與記錄功過,縣內一切人事。功曹職總管內外,是縣廷主要屬吏,所以被稱為“主吏”,在屬吏中地位最高,權力最大,上可代表縣令長,下可指揮遊徼、亭長等。
廷曹掾、史:署功曹及諸曹事。廷掾,相當於郡的五官掾,列曹有缺,均可代值,而在祠祀方面則居於功曹之前,處於首位,另外廷掾經常下鄉巡行,充當令長耳目。
民政方面 戶曹,主戶口名籍婚慶祠祀諸事; 田曹,主勸課農桑; 時曹,主農時節氣; 水曹,主水利之事; 將作掾,主土木興作。
財政方面 倉曹,主收民租;金曹,主收市租。
交通方面 集曹,主供上計、納輸; 法曹,主郵驛科程事; 道橋掾,主修閣道; 廄嗇夫,主飼養。
軍事方面 兵曹,主兵事; 庫嗇夫,主兵械, 尉曹,主卒徒轉運。
司法治安方面 獄曹掾、史:掌管監獄。主決罪和牢獄。 決曹掾、史:掌管治安。 傳舍、候舍吏:監督行人; 守津吏:督守津口; 市掾:主市租和治安; 主簿:掌管文書。 主記:主錄事和發出通知。 少府:主出納、餉糧及金銅錢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