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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食品標法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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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巴馬半畝良田公司
下面,我來具體談談上述兩者在標籤標識上的差異。
小作坊產品的標籤標識要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的,屬於散裝食品,散裝食品可以在規定的市場流通,散裝食品銷售時,應在容器上採用掛牌或者標貼的形式,標識出生產者名稱、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和儲存方法等,如果拆分後再簡易包裝進行銷售的,還應新增生產者地址、經營者名稱、小作坊登記證以及產品配料組成等資訊。
下面我們再來看看預包裝食品的標籤標識
預包裝食品為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食品,其標籤標識應註明以下內容:產品名稱、產品配料、淨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儲存方法、食用方法、廠家名稱、廠家地址、廠家電話以及許可證編號(SC)、執行標準、營養成分表等內容,如果是貼牌產品,還應註明貼牌商的相關資訊,絕大部分預包裝食品均有條形碼,當然,這不是硬性規定。除了條形碼外,其它的資訊均要求詳細標註 否則就是違規行為。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很清楚的得出結論,小作坊生產許可證是無法生產預包裝食品的,食品安全牽涉到千家萬戶的安全問題,有關部門也日益重視,作為食品的生產者,更應嚴格的按照食品法的法規執行。
每個省份都有《小作坊管理規定》,請仔細閱讀。
食品品類:管理規定裡面,詳細規定了,小作坊禁止生產預包裝的食品品類。剩下的就是,可以生產的品類。
生產許可:當地部門申請,“坊”字號的生產許可證,可以印刷在包裝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