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確立了(綜合監管與專項監管相結臺)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
綜合監管:是綜合安全專案的管理 專項監管:對於專門的安全專案的管理
綜合監管是各級安監機構的法定職責,安監隊伍對綜合監管工作的認識水平、把握程度、運作能力及實際效果,不僅對各級安監機構的地位、形象和權威至關重要,也對整個安全生產形勢有著重要的影響。
綜合監管工作主要特點:協調配合是綜合監管工作的主要方式.
綜合監管工作有著獨特的工作層次,主要表現在:
1.從工作定位看,綜合監管是層次較高、較為宏觀的監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綜合監管所處的層次要高於專項監管、行業管理部門,它們之間不是行政上的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
但綜合監管部門可以對專項監管、行業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進行指導、協調、督促與檢查。
2.從工作性質看,綜合監管是綜合性、全域性性、全面性的監管,其工作立足點、著眼點和著力點是要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方向、思路、格局和目標得以實現。
3.從工作內容看,綜合監管的工作物件主要是下級政府及安全生產專項監管部門、行業管理門,工作重點在於對這些部門的工作進行協調、指導、督促及檢查,而不是代替、包辦具體工作,也不是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具體的管理和檢查。
專項監管:就是對於有安全隱患的因素項進行專門的監督和管理。
總結:只有透過綜合監管和專項監管的相互配合和完美的結合才能消除安全隱患的存在。
《安全生產法》確立了(綜合監管與專項監管相結臺)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
綜合監管:是綜合安全專案的管理 專項監管:對於專門的安全專案的管理
綜合監管是各級安監機構的法定職責,安監隊伍對綜合監管工作的認識水平、把握程度、運作能力及實際效果,不僅對各級安監機構的地位、形象和權威至關重要,也對整個安全生產形勢有著重要的影響。
綜合監管工作主要特點:協調配合是綜合監管工作的主要方式.
綜合監管工作有著獨特的工作層次,主要表現在:
1.從工作定位看,綜合監管是層次較高、較為宏觀的監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綜合監管所處的層次要高於專項監管、行業管理部門,它們之間不是行政上的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
但綜合監管部門可以對專項監管、行業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進行指導、協調、督促與檢查。
2.從工作性質看,綜合監管是綜合性、全域性性、全面性的監管,其工作立足點、著眼點和著力點是要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方向、思路、格局和目標得以實現。
3.從工作內容看,綜合監管的工作物件主要是下級政府及安全生產專項監管部門、行業管理門,工作重點在於對這些部門的工作進行協調、指導、督促及檢查,而不是代替、包辦具體工作,也不是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具體的管理和檢查。
專項監管:就是對於有安全隱患的因素項進行專門的監督和管理。
總結:只有透過綜合監管和專項監管的相互配合和完美的結合才能消除安全隱患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