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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至忙碌

    世界上本無對錯之分,是人的立場不同,就出現的對立場面,才有對錯之分,在這個事件中,三人的立場不同,就出現三個對立面,無論你站在那個立場上自己都是對的,那兩個都是不對的。我們站在第四個人的位置說他們三個人都有錯,“張某做人太小氣,聶榮不誠實,民警選站邊”(這是本人的看法)我們都是吃瓜群眾,看熱鬧,長見識。每個人都是聰明人難得糊塗。

  • 2 # 梁兄8830

    還是回到第一次看到新聞的感覺吧,警察寫的證明同情過多,在芒果誰拿了沒說明(或者就沒少)的情況下,定性投訴者“惡意投訴”有點不合適,警察懟快遞公司的很有正義感。

  • 3 # 使用者真漢子O3O3

    我以自己思考評論好多遍了,錯與對,親官難檔家務事,是無價直的小事,民事調分,難以化解,人心不同,都是掙分掙利,更小便宜到大事,盡害者還是快遞員。一個芒果主要是分拔中心員工沒有責任心,包裹亂飛亂甩亂踩破損損壞,數量重量不得稱的根原。消費有投訴權利,消費者花錢買好的果子,爛了小了假貨肯定要投訴,公司有條款罰員工,員工亂甩亂踩把包裹固意損壞可以罰,還是教育為主,一次警告,二次一定要罰,三次開除。真正罰款不能解決問題,得員工產生不好的影響氣怒。火原起點罰,張某投訴錯誤了,不要投訴公司,投訴商家發貨商小一個爛了假了要商家補拒收,但投訴公司商家是公司的客戶,要下面服務態度到位,公司不能得罪商家有貨源,下面有生意掙錢養活工人,雙贏。二點錯公司管理最大的錯不問清情況事實罰款,一罰多少系統內扣多少錢,所以罰怕了,見投訴怕心情不平盡受氣,三點公司亂罰網點與員工。四點張罪意投訴公司點於投訴員工。五點王海港開證明也沒有錯,是把事情幾次解決了怕鬧大了,化小,化無事,開證明曝光網路,為快遞員討個說法,雞毛蒜皮的事,曝光圓通公司,聶桂英與張某也是受害者,兩者個性不同,不一根騎跑線,個掙強與弱掙鬧,賠也不是,這也不是那也不是碰到張某一根筋走到底,沒有寬容大意同情心不辦休,小氣二個字反正找叉。王海港同情了快遞員,不是大案例,是一種小事早點平盡,雙方不掙了,掙來掙去一個芒果。最後網名贊成好民警。同情快遞員辛苦!謝謝悟空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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