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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乄獨無5821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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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心寧手巧
謝謝悟空邀請回答?親們家人去世了,在醫院去世的由醫院出具死亡證明,在家中去世的人啊?去當地派出所開死亡證明,不知親們在何方,按照當地政府部門管理辦理啊?各個地方不同,親們也別傷心難過了啊?人死不能復生,好好的過好自己的生活,去吧去吧去吧去辦事吧,說的不對麼說諒解一下謝謝,祝各位親們心想事成,過好每一天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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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無籽辣味
這是一個既簡單又複雜的問題,按照規定,死亡證明要有醫院主治醫生簽字,並書面寫好病史,治療過程用藥等等,說簡單就是到街道辦事處或者村裡的衛生室寫一張證明,但同樣得寫病因,病史等然後到村委蓋章就可以火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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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唐唐10803
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規範人口死亡醫學證明和資訊登記管理 工作的通知》(國衛規劃發(2013)57號)中的規定:
人口死亡醫學證明的簽發:
1人口死亡醫學證明是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說明居民死亡及其原因的醫學證明。
2.未經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證明由公安司法部門按照現行規定及程式辦理。
(1)醫療衛生機構來院途中死亡者:由負責救治的執業醫師填寫 )
(2)家中,養老服務機構,其他場所正常死亡者:由本轄區社群衛生服務機構或鄉鎮(街道 衛生院負責調查的執業(助理)醫師根據死亡申報材料,調查詢問結果並進行死推斷之後,填 《死亡調查記錄》及《死亡證》。
(3)醫療衛生機構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經公安司法部門判定死亡性質,公安司法部門判定為正常死亡者由負救治或查的執業醫師填寫《死亡證 》;未經教治的非正常死亡證明由公安司法部門按照現行規定及程式辦理,非正常死亡是指由外部作 用導致的死亡,包括火災、水等自然災難致死,或工傷、醫療事故,交通事故,自殺他殺受傷 害等人為致死(含無名)。
所以可以帶相關的證明材料到轄區社群衛生服務機構或鄉鎮衛生院開具死亡證明。社群將不再開死亡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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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友誼萬歲103704036
現在取消土葬了,都是火化,某人死亡不是誰都有權作鑑定,只有醫生有權,所以人死後仍叫救護車,或拉去太平房,或由醫生開具死亡證直接叫殯儀車拉去火葬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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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證明,居委會簽字即可。 死亡證明辦理辦法是:(1)正常死亡:人去世後,要取得死亡證明書。在醫院故去,由醫院出據死亡證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辦事處或派出所出據死亡證明。家屬持該證明到附近醫院保健科換取正式死亡證明。(2)非正常死亡: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車禍、工傷、煤氣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兇殺、自殺等原因去世的人。非正常死亡者應由公安部門出據死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