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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民健康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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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翟改琴
反對,堅決反對。
這是對婚姻的極大不尊重。不管離婚率有多高,但結婚的目的都不是為了離婚。
所謂婚約5年為期,那不是為離婚大開方便之門,讓人們在心理上,就不重視婚姻,視婚姻為兒戲嗎?
古今中外,不管文化習俗有多不同,但婚姻是人類的一種生活方式,而且是主要的一種生活方式,千百年來,大多數人都是依靠婚姻,生活一輩子,然後壽終正寢的。
婚姻之所以要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是因為婚姻不僅是男女愛情的結果,而且更多的是責任,而且婚姻越往後走,越凸顯的是責任。
而責任是要吃苦受累,勞心勞力的。如果,沒有法律的強制作用,相當多的人就會逃避責任,只追求自己的個人享受,那麼孩子的撫養、老人的贍養、婚姻內弱勢一方的生活問題,都將會給社會帶來極大的不穩定問題。
如果,婚姻以5年為期,那就是放鬆法律對婚姻的監管,那就為只享受婚姻的好,而不願受婚姻之苦之累的人,提供方便之門,讓他們更有理由不去承擔自己的家庭責任。
試想在這5年內,如果生了孩子,而婚約5年期滿了,生的孩子也才三四歲時,這時一方要分手,而又沒有什麼阻礙,那孩子的成長怎麼辦?現在一個孩子的成長是要花費鉅額錢財的,這些成長資金誰來出,只靠婚姻的一方出,可能嗎?這不是人為的在製造悲劇麼?
我們的社會的經濟發展了,但還沒有發展到富的隨便生;富的,誰老了,國家都來管;富的誰病了,都是國家給看病;富的誰想住房,國家就免費提供的地步。
人的相當一部分保障功能都要靠家庭來實現。
如果,婚約5年為期,那麼孩子的撫養、老人的贍養、家庭弱勢一方的扶助,都將靠一方或雙方的道德情感來支撐,這不是很天真嗎?
誰敢說,我們的道德水平都很高了,我們的自覺自律意識都高的不需要法律來管了?
如果,人的道德、自律意識,沒有高到不需要法律管的地步,那麼,提出婚約5年為期的說法,那就是要將家庭引向分解的道路,到時候受害的會是成千萬的女人和男人,還有孩子、老人,也包括提出這個問題的人。
所以,我堅決反對,這種荒謬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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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鬱金香1392091
如果婚姻法規定,結婚合約為五年期,我反對。我認為這種情況還不如沒有婚姻法,或乾脆同居不登記。結婚合約為五年,男女雙方該怎樣為這五年去打算?婚前還能買房子嗎?如果買房,五年後婚姻到期,財產分割是不是很麻煩?還能要孩子嗎?孩子很小就可能被單親,孩子能健康成長嗎?五年後到期再婚,同樣的問題,迴圈往復。並且之後每個家庭都會有同母異父、同父異母或毫無血緣關係的孩子,像歌星孫楠與潘蔚組成的家庭,四個孩子就是這種情況。這是二婚、三婚,如果是多次婚姻又會怎樣呢?這樣的家庭能和諧嗎?一個人一生始終頻於結婚然後婚姻到期結束,這個狀態將會引起怎樣的社會混亂啊?或像香港導演陳可辛與演員吳君如同居十幾年,至今未領證,已經有兩個孩子,純粹是兩個人的口頭承諾,也比五年期約要好。如果婚姻法規定結婚合約只要有期限,婚姻法存在就沒有意義了,不能保護女性和兒童的合法權益,還要婚姻法做什麼?乾脆取消婚姻法算了。新中國成立後,中國頒佈的第一法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婚姻法》。在沒有婚姻法之前,人們在結婚前都期盼、祝福青年男女,舉案齊眉,百年好合。如果結婚合約為五年,還要婚姻法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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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娛樂半個圈1984
婚姻以5年為期,這個想法太妙了!絕對支援!
因為愛爾蘭是一個信奉天主教的國家,禁止離婚!他們把婚姻看得非常嚴肅和神聖!
只是,兩個人結婚以後總是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矛盾,不允許離婚看起來又壓抑人性,所以愛爾蘭想到了一個折中的辦法!
男女雙方在辦理結婚登記時可以約定婚姻期限,從1到100年不等!期限越長,登記費用越低,期限越短,費用越高!如果你們的婚期只有1年,就要交付2000英鎊的費用。而如果婚期有100年,只需要交付0.5英鎊!
婚姻以5年為期,到期不續約自動離婚,好處有很多:
① 一夫一妻制度和從一而終的思想,是壓抑人性的。不能否認我們中中國人都很傳統,我們希望一男一女可以過一輩子,恩恩愛愛!
可是大家看看現在的社會,這麼開放。男人有點風吹草動就出軌是為了什麼?還不是審美疲勞。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從人性的角度可以理解!兩個人日夜相對,早都把愛情給磨光了,中國大部分家庭都是在對付過日子,提什麼激情!
② 合則來不合則去,5年為期!
兩個人相愛的時候天崩地裂的,不相愛的時候卻要苦苦纏在一起不現實!5年之期一到,大家就默契的分手!總要好過一直糾結離婚還是不離婚要簡單!
另外,更不會出現一方想離開,另一方拼命挽留,最後還要鬧到法院去的例子!5年一到,只要一方不續約,自動離婚!
反之,一眼就能看到盡頭的漫長的婚姻生活,真的能把人憋死!
這也許是無法克服的一個困難!不管婚姻有沒有期限,父母離婚最後傷害的總是孩子!
我只能說結婚前儘量考慮清楚,離婚前多從對方的角度看問題!
反正不管怎麼樣,傷害孩子這件事——無解!除非不結婚、丁克,或者下輩子熬著不離婚!
大家覺得我說的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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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哎喲菲菲不錯哦
那就乾脆大家不要結婚,直接廢除婚姻形式吧!
中中國人結婚,由古至今,祝願詞都是:
“百年好合!白頭偕老!”
而外中國人的結婚誓詞是:
“不管貧窮還是富有,不管疾病還是健康,你將一輩子忠於她,愛護她,守護她,你願意嗎?”
新郎新娘都會回答:
“Yes ! I do.”
假如反過來,現在一對男女結婚了,中中國人的祝願詞變這樣:
“祝願你們平安度過這5年,不要生孩子,因為下次帶著孩子結婚很麻煩!就隨便胡亂地過吧!因為過了5年就要分開了!”
這婚你還想結不想結?!
西方牧師說詞變成這樣:
“嘿,哥們,別搞出人命!否則,再過5年你就會失去自由!在你喝酒或者泡妞的時候,會有一個小孩狠狠地踢你的屁股!”
估計外中國人當場就散夥了!
結婚合約5年為準,估計90%100以上的女性不同意,90%100以上的男性同意!這就是離婚率一直飆升的最根本的本質因素:在兩性關係中,男性永遠喜歡短擇,女性永遠喜歡長擇。這是為什麼捏?
是因為受該死的遺傳基因影響,女人要孕育,哺育孩子,就一定要一個安全、而長久安全、而長長久久安全的環境!要得到這個長長久久的安全環境,靠什麼得來?靠打砸搶,是要不來的!只能靠合法的婚姻契約,靠法律制約,靠男性的自覺!然鵝,好死不死,男性的遺傳基因就是廣播種,多狩獵的,婚姻規定的一夫一妻制,並且時間是一輩子,是束縛、禁錮他們天性的一條勒在脖子上的鐵鏈!所以,男性熱烈歡迎婚姻5年制,畢竟,5年換一個妻子,不違法,國家還支援,那簡直是大快男人心也!
如果,結婚不用生孩子,我想,很多女性也會贊同婚姻5年制,來啊,自由啊,快活呀,這是我們大好時光,誰不會呀!
婚姻有兩種形式:
一種是5年制,在這5年中,不允許孕育孩子。
一種是終身制,可以孕育孩子,有了孩子到孩子18歲前,不給離婚,不給出軌。出軌、離婚的要坐牢。當然,家暴和黃賭毒除外。
如此,離婚率會大大下降,結婚的人也多了一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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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道的小兔紫
題主實際上提了兩個問題,先來簡單說一下離婚率上升的問題,因為有了這個問題,才會有題主提出的第一個問題,即結婚合約的問題。
從資料或者直觀上,大家都能感受到離婚率上升是個很明顯的趨勢,畢竟之前現在的離婚都需要預約了,可見“火爆”,那麼為什麼呢?
婚姻觀的改變,婚姻的嚴肅性在下降隨著社會的發展,婚姻觀也在不斷變化,以前畏之如虎的離婚,現在成為了見怪不怪的家常便飯,婚姻嚴肅性越來越低,離婚成了解決很多婚姻問題的首選手段,一言不合就離婚,尤其是新婚夫妻,從統計資料來看,前三年的離婚案件佔據全部離婚案件六成以上。
女性獨立意識和地位的提升不得不提,女性獨立意識和地位的提升,也刺激了離婚率的升高,現在很多離婚訴訟案都是女性提出的,獨立女性越來越強調在婚姻中的發言權,更重視婚姻的本質和結果,婚姻的幸福度而不是形式,成為她們更關注的地方。
婚姻的耐心和責任感流失目前離婚的原因不外乎感情不和、家暴、惡習不改等等,歸根到底,就是快節奏、高壓力的社會生活,包括國外文化的衝擊,使得很多人對婚姻缺少了足夠的耐心和責任心,更多強調獲得,忽略自身付出,一旦不如意,就選擇離婚。
好了,答完上邊這個問題,咱們回來看第一個問題。
首先,表態,我支援婚姻合約期限,提升我覺得可以換一個方法,不要實現約定五年期限,可以讓新婚夫婦約定結婚期限,期限與費用、義務掛鉤。
選擇婚姻期限越長,費用越少你選擇婚姻期限一年,好的,婚姻登記證書10000塊,到期按續約長短,費用遞減,你選擇終生婚姻,結婚證書10塊。
選擇婚姻期限越短,義務越重你選擇婚姻期限一年,好的,你們需要在社群共同義工每週不少於1小時,如果你們選擇終生婚姻,那麼隨意。
婚姻合約,是要喚起人們對婚姻的嚴肅性,重塑婚姻的位置通過婚姻合約期限,減低人們婚姻的隨意性,重塑婚姻嚴肅的位置,通過社群義工義務,提升短期婚姻的感情和相處度,通過婚姻期限,使得想要維持婚姻,就要努力負責,負責對方到期不再續約。
當然了,這都是我的天真設想,我只是希望通過一些方式,喚起人們對婚姻的態度,認真而又幸福的過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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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三阿哥1336286
應該設定為七年為一個期限到了給予獎章表揚,這樣防止騙婚騙財,有孩子也不會在成長營中受影響,女人嫁人結婚必須在老公家生活共同養孩子,定期街委會和社群、婦聯打電話詢問結婚不滿七年的新婚夫妻生活情況,新婚夫妻必須如實彙報這些聯合部門組織生活情況,中國要改革好在2020年民法婚姻狀況工作,為國家復興社會穩定家庭和協起到帶頭作用![思考][吃瓜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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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深愛友情
你的這種提法五年為期婚姻我不看好。一後代怎麼養?老怎麼辦?二沒有穩定的家庭。就沒有穩定的就會。珠多問題!這個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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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吉祥盛寶
為什麼結婚只限5年期,結婚不是兒戲,如果不想在一起就離,不能把過不下去的壞毛病 甩鍋給國家,人不能總結婚離婚,今天跟這個在一起明天跟那個在一起是畜牲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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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幹老頭
反對。
1.夫妻關係是社會關係中罪為重要的人際關係,婚姻關係不是可以用時限來調節的,是需要永恆的意願來確立目標的。
2.夫妻關係應當是神聖純潔不可侵犯,不可玷汙,不可欺瞞的,但出問題的,不代表主流價值觀。
3.這個假設不成立。一個法律的修改是有必需的程式。在有的核心條文規定的內容是不可修改,動搖,否則就失去規範的意義和價值。因此,必須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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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題:如果婚姻法規定,結婚合約五年一期為準。支援還是反對?為什麼?
回答:婚姻法合約五年約定這個規定,為什麼不能規定待到子女十八歲期內無正當理由不得以感情不合提出離婚?!五年合約婚姻有好有不好。這是有點缺德的西方自由散漫,性愛自由,貪新厭舊,不自律的人群最合適的法律助長邪惡的動盪亂世的家破人離的混亂規定。,製造更多孤兒,孤老,欺詐,宗族混亂,更多的子女幼童受到非親屬虐待,傷害,殘殺,遺棄未成年兒童的血淚社會。製法不如不製法,任從民間民族亂作一團,一個家庭五年制裂變為無數個破碎家庭,一個男女,可以合法淫遍想淫蕩的男女。生下一堆堆分辨不清誰是爹媽的孩子,都稱爹媽都不是親爹孃。亂吧!反正婚姻法作嫁倆,醉生夢死的拋妻棄子,拋夫棄女。好啊!全國更多遭後母虐殺的幼童,全國更多遭後父強姦的幼女。立案過多,司通見慣懶得理。一群異父異母可憐的兄弟姐妹抱頭痛哭。苦兒流浪記再次重出現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