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里程兌換規定
一、 總則
1.里程累積首次達到10000公里,即具備兌換獎勵的資格。
2.使用里程兌換的獎勵機票或獎勵升艙需按特定的訂座艙位進行預訂和兌換,該艙位的座位數將受航空公司的運力控制所限制。
3.嬰兒和兒童的兌換標準與成人的兌換標準相同。
4.獎勵機票/升艙不適用於擔架旅客。
5.如獎勵機票/升艙涉及特殊服務(例如無人陪伴兒童等),會員須遵照航空公司規定流程申請辦理,服務費由旅客自行負擔。
6.獎勵機票退票分自願退票和非自願退票兩種,除《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旅客、行國運輸總條件》規定的非自願原因外,其餘原因均為自願退票。
7.為了確保您的里程不被盜用,請在南航指定售票處開具獎勵機票或辦理獎勵升艙時提供以下證件:
l獎勵為會員本人使用,須提供:會員本人的明珠卡或明珠卡號、會員本人的原件和影印件(影印件上需有會員本人簽名)。
l獎勵轉讓他人使用,須提供:會員本人的明珠卡或明珠卡號、會員本人的影印件(影印件上需有會員本人簽名)、乘機人的原件和影印件。
l委託他人取票時,除提供以上證件,還須提供取票人的原件和影印件。
8.獎勵機票自始發之日起一年有效;完全未使用的獎勵機票自填開之日起一年有效。
9.獎勵機票遺失不補,也不退還里程。
10.對於已扣減里程但未出票的獎勵機票,會員必須在航班起飛之前向南航銷售服務熱線95539提出退票申請;申請獲准後,南航將在三個工作日辦理里程退還。如果在航班起飛之後提出,則里程不予退還。
11對於已出票的獎勵機票,會員必須在獎勵機票有效期申請退票和辦理退票,過期獎勵機票不接受辦理。
12.申請獎勵機票退票時,乘機人必須出示未使用的電子客票行程單(或紙質客票的乘機聯和旅客聯)及本人的原件(若為他人代辦,還應提供代辦人的原件),並提供明珠卡或會員卡號,方可辦理退票手續。
13.其他未列明的運輸條件同正常付費機票。
南航里程兌換規定
一、 總則
1.里程累積首次達到10000公里,即具備兌換獎勵的資格。
2.使用里程兌換的獎勵機票或獎勵升艙需按特定的訂座艙位進行預訂和兌換,該艙位的座位數將受航空公司的運力控制所限制。
3.嬰兒和兒童的兌換標準與成人的兌換標準相同。
4.獎勵機票/升艙不適用於擔架旅客。
5.如獎勵機票/升艙涉及特殊服務(例如無人陪伴兒童等),會員須遵照航空公司規定流程申請辦理,服務費由旅客自行負擔。
6.獎勵機票退票分自願退票和非自願退票兩種,除《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旅客、行國運輸總條件》規定的非自願原因外,其餘原因均為自願退票。
7.為了確保您的里程不被盜用,請在南航指定售票處開具獎勵機票或辦理獎勵升艙時提供以下證件:
l獎勵為會員本人使用,須提供:會員本人的明珠卡或明珠卡號、會員本人的原件和影印件(影印件上需有會員本人簽名)。
l獎勵轉讓他人使用,須提供:會員本人的明珠卡或明珠卡號、會員本人的影印件(影印件上需有會員本人簽名)、乘機人的原件和影印件。
l委託他人取票時,除提供以上證件,還須提供取票人的原件和影印件。
8.獎勵機票自始發之日起一年有效;完全未使用的獎勵機票自填開之日起一年有效。
9.獎勵機票遺失不補,也不退還里程。
10.對於已扣減里程但未出票的獎勵機票,會員必須在航班起飛之前向南航銷售服務熱線95539提出退票申請;申請獲准後,南航將在三個工作日辦理里程退還。如果在航班起飛之後提出,則里程不予退還。
11對於已出票的獎勵機票,會員必須在獎勵機票有效期申請退票和辦理退票,過期獎勵機票不接受辦理。
12.申請獎勵機票退票時,乘機人必須出示未使用的電子客票行程單(或紙質客票的乘機聯和旅客聯)及本人的原件(若為他人代辦,還應提供代辦人的原件),並提供明珠卡或會員卡號,方可辦理退票手續。
13.其他未列明的運輸條件同正常付費機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