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四種情況汽車可以退換貨:
1、從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60天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燃油洩漏;
2、在三包有效期內,嚴重的安全效能故障累計做兩次修理仍然沒有排除故障,或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效能故障;
3、在三包有效期內,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兩次,或它們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計更換兩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
4、在三包有效期內,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當中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計更換兩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
其他可以退換貨的情況:
(一)因嚴重安全效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效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效能故障的;
(二)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發動機、變速器與其主要零件更換次數不重複計算;
(三)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主要零件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其種類範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或規定,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
以下四種情況汽車可以退換貨:
1、從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60天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燃油洩漏;
2、在三包有效期內,嚴重的安全效能故障累計做兩次修理仍然沒有排除故障,或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效能故障;
3、在三包有效期內,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兩次,或它們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計更換兩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
4、在三包有效期內,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當中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計更換兩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
其他可以退換貨的情況:
(一)因嚴重安全效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效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效能故障的;
(二)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發動機、變速器與其主要零件更換次數不重複計算;
(三)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主要零件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其種類範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或規定,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