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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573171109302

    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也有完成預防接種的義務,所以國家出臺兒童免疫規劃程式,要求適齡兒童必須完成預防接種才能入學,但同時也給出了相應的補種措施,只要按照程式完成補種,就可以順利入學。

    因為除了某些熊家長會躲避打疫苗,有些孩子遇到健康狀況、有接種禁忌證、門診缺苗等特殊情況,也有可能耽誤打疫苗,所以補種措施必須有!

    現行的國家免疫規劃要求兒童常規接種的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質炎疫苗、百白破疫苗及白破疫苗、麻風疫苗、麻腮風疫苗、甲肝減毒活疫苗和滅火疫苗、乙腦減毒活疫苗和滅火疫苗、A群流腦多糖疫苗和A+C群流腦多糖疫苗。

    以上疫苗少一針都不行。

    在孩子入托、入園和入學的時候,有一個叫做“查驗證”的步驟,就是要檢視兒童的預防接種證,並驗證要求的疫苗是否都打了。

    它是兒童免疫接種的原始記錄和健康檔案,也是兒童辦理入托、入園和入學手續的憑證,可以完整記錄兒童接種各種疫苗的品種、次數、接種時間及間隔等,可以防止漏種、重種或錯種,還可以作為考核疫苗效果,處理接種反應時的依據。現在小豆苗APP可關聯兒童後可生成電子接種證,對接疾控資料庫,查驗證這個步驟也很方便了。

    我估計現在因為躲避打疫苗,寧願讓孩子不上學的家長應該很少了,畢竟現在家長都挺年輕,也受過教育,知道打疫苗的好處。如果查驗證時提醒有漏打情況,家長也不用太擔心,去接種門診問清楚程式,醫務人員自然會根據孩子的具體情況安排補種。

    如果某些家長一味堅持疫苗有害,耽誤孩子上學,那就真的是害了自己的孩子,對於這種家長中國確實還沒有較為嚴厲的措施,我覺得可以效仿國外的做法:

    法國:拒絕給孩子接種疫苗的家長可能被判處6個月監禁和3750歐元罰款。但這項懲罰從未實施過,“公共衛生法典”中這條規定(L31116-4)已被廢除。取而代之的是更嚴厲處罰:任何衛生工作人員都有權告知檢察官,如果父母逃避法律義務、給兒童健康帶來損害,可以套用刑法第227-17條,即最高判處兩年監禁、3萬歐元罰款。

    德國:新法案規定,如果父母拒絕給孩子注射疫苗,政府將對家長處以最高2500歐元(約合1.9萬元人民幣)的罰款。幼兒園拒收無法提供接種疫苗證明的兒童,並向政府彙報家長資訊。

    澳洲:宣佈“不接種,無福利”政策,不配合接種疫苗計劃的父母最高損失1.5萬澳元的津貼。

    烏干達:拒不允許孩子接種疫苗的父母一律逮捕,並判處6個月的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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