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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太史春秋

    如果一個死刑犯通過自己的發明創造,能夠對軍事或者社會做出特殊貢獻,那他真的有可能被免除死刑。

    你還別說,這種如果和可能性在現實社會中還真的出現過。請看下面這個真實的故事。

    這個故事的主人公名叫李紅濤,是個極富傳奇色彩的人物。

    1966年8月12日,李紅濤出生在湖北省黃陂縣一個普通的知識分子家庭,兒時的他就天賦異稟,思維活躍。

    1984年,他順利考入浙江大學電子系,通過在校的學習,熟練掌握了相關領域的知識,在當時來講,已經是一個掌握著高階技術的知識分子了。

    大學畢業以後,他與女友同時分配到昆明電阻二廠,隨後結婚。

    創業初期,由於資金不足,李洪濤以自己超常人思維和技術偽造了某個公司銀行印鑑,從而騙取了高達8萬元的匯款。嚐到甜頭的李洪濤利用相同的方法騙取了銀行10萬元。

    後來,事情敗露,李洪濤被拘捕。

    被捕後的李洪濤並沒有一絲悔意,一直琢磨著如果尋找時機越獄。

    1992年4月18日,他終於找到了一個機會,併成功越獄逃逸,據他自己秒,在整個逃跑過程中,他非常冷靜,頭腦沒有絲毫的混亂。

    越獄後,他冷靜地回到家中,藏好作案工具,坐等警察上門。

    果然,沒過多久,警察便拿著搜查令來到自己家中,但是四久搜查也沒發現自己,李洪濤站在屋頂上耐心地看完了警察搜捕的全過程。

    一開始,他準備坐火車去貴陽,但是在去火車站的路上,路邊停放的一輛奧迪車引起了他的興趣。

    由於沒有車鑰匙,他就圍著奧迪車來回轉悠。兩天後,他發現了奧迪車的主人,他拿著事前準備好的一個鑰匙的毛坯詢問車主:奧迪車的鑰匙毛坯是不是這個樣子?奧迪車車主不在意,便把自己的車鑰匙給他看了看。

    令奧迪車主沒想到的是,李紅濤竟然能憑藉著自己的記憶裡和專業知識,配出了一把奧迪車鑰匙,然後成功將奧迪車起動開走。

    在開著奧迪車逃亡的路上,他看到了一輛桑塔納警車,他覺得開警車的感覺肯定更不錯,於是,他又故技重演,將警車盜走。

    他開著警車大搖大擺,毫無顧忌,順利從南寧回到了昆明。接下來,毫無防備的他很快又被警方抓捕。

    一開始,民警並不相信他說的話,然後開始調查他。 在這個過程中,他又忍不住開始謀劃越獄,與之前不同的是,此次他拉上了三個同夥,一起越獄逃跑。

    1992年11月16日,李紅濤逃到了圓通山附近,然後他撥通給自己辦案民警的電話,向他證明自己的又一次成功。

    在數次的逃亡生涯中,他始終沒有放棄的便是發明“無刷電機”的構想。由於他對於機械和電子有著非同尋常的理解和興趣,只要一有空,他就會思考無刷電機的問題,並且還做過不秒實驗。

    第三次被捕入獄後,他不斷向管教民警申請要做實驗。最後,經過監獄領導的認真研究,冒著風險同意了他的要求,並特地為他提供了一間監舍做實驗。從此以後,他便一心撲在實驗研究上。

    當死刑判決書下達之後,他開始感到焦,因為他的發明還沒有完全成功,為了能將自己的想法留給社會,他寫信給自己的哥哥,將自己通過實驗取得的資料告訴了哥哥和妻子,希望他們能在此基礎之上代替自己努力。當然,在最後時間裡他自己也沒有完全放棄希望。

    非常幸運的是,就在死刑執行的前一天,他終於成功研發出了無刷電機。

    實驗成功後,監獄領導立即上報了情況,並申請暫緩對李紅濤執行死刑。

    後經昆明市公安局局長親自批示,並以昆明市公安局紅標頭檔案的形式,向雲南省高階人民法院正式提請暫緩執行請求,省高階人民法院經審議很快答覆,同意暫緩執行。

    1995年,李紅濤發明的“無刷電勵磁電機”,獲得第五屆中國專利發明博覽會金獎,雲南省優秀髮明創造一等獎。

    由於李紅濤的重大立功表現,符合法律改判和減刑規定:1997年12月25日,由“死緩”改判有期徒刑17年;2000年7月25日,減刑兩年;2002年7月1日,減刑一年半。按照法律規定:被判死緩的罪犯,至少服刑14年。2009年,李紅濤刑滿釋放,開始了新的生活。

      

  • 2 # 帝國烽火

    會判死刑,但是先有個死緩,然後可以根據貢獻減刑。

    中國有個此類的真實情況,這首先要從一個天才說起。1966年湖北省黃陂縣人一個普通的知識分子家庭誕生了一個男孩,這個男孩14歲獲得了“全國中學生數學競賽第二名”,被評為“優秀青年”,18歲進入浙江大學,畢業後分配到昆明工作。

    若這個男孩的一生就這麼渡過,自然留不下傳奇,他的命運在1992年發生轉折。這一年他辦起了公司,但由於缺乏資金,他偽造了另外一家公司的銀行印鑑,成功轉賬8萬元,之後準備第二次轉賬時,他警察抓獲。

    進入警局之後,這個男孩又依靠他的聰明才智,兩次越獄,但是最終還是被警察抓回。1993年2月,他被押解回最初的案發地昆明,被關進昆明市第一看守所,並在當年11月1日,由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他進行判決,以詐騙罪、逃脫罪、盜竊罪,數罪併罰,判處他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對一個曾經亡命天涯的逃犯並不懼怕死亡,他只是感覺到時間不多了,應該做一點有意義、有價值的東西,所以他向經辦人員和管教幹警提起自己製造“無刷電機”的構想,並提出想要做實驗的要求。

    昆明市看守所的領導通過反覆研究,最終同意他進行實驗,並且儘可能滿足他一切要求,而此時距離他被處以死刑只有七天時間。他開始與時間賽跑,最終在最後一天他完成了自己的試驗,優化創造了“無刷電機”,填補了中國在這方面的空缺。

    實驗成功的當天晚上,看守所長連夜寫了份請求暫緩執行死刑的報告,昆明市公安局通過了暫緩請求。到1995年3月10日,雲南省高階人民法院改判他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而就這這一年他發明的“無刷電機磁電機”獲得第五屆中國專利發明博覽會金獎,雲南省優秀髮明創造一等獎。隨後幾年,他又有多項發明,獲得三項發明專利,三項實用新型專利。鑑於他的重大立功表現,根據法律改判和減刑規定,1997年法院又將他的死刑改判為有期徒刑17年,到2000年7月25日,又減刑兩年,到2002年7月1日,接著減刑一年半。到2009年,他刑滿釋放。

    他就是——李紅濤,在監獄化名楊紅俊作申報發明,他的一生頗為傳奇,從天才到隕落,最後在牢獄中反省,才有了從新開始的人生。

    從李紅濤的故事,我們可以看到如果說一個人被判死刑,若有巨大貢獻,也是可以做到減刑。所以說若一個殺人犯,他有技術能使軍事力量領先三百年,會首先判死刑,然後死緩、最後減刑。

  • 3 # 燎原雜談

    我認為:他不會被判處死刑!可以判他死緩,目的是要在這兩年中考驗他是否有真能使國家軍事力量領先300年的能力?如果有,可以有死緩變為有期徒刑,待確認貢獻大後,還可以假釋。

    如果他是一個特殊人才,就需要特殊對待。現在全球爭奪的就是人才,有人才才能佔領戰略高地!

    這是因為當今世界上所謂國家強大,主要體現在軍事強大上,他如果真有科技強軍的本領,那正是國家急需的頂尖人才。儘管他犯過殺人罪,但可以將功抵過,讓他在監管的範圍內從事軍事科技工作。這樣既能滿足國家軍事力量的需求,還能不至於讓他逍遙法外。此外,既然他的科技能讓國家軍事力量領先300年,這也是對經濟發展,文明進步以及生活水平提高的根本保障,與法律懲治犯人,維護社會穩定,不發生矛盾,沒有根本衝突。保留這個犯人的性命,為的是讓他給國家做出更大的貢獻,相信會得到大多數明理人們的認可。

    必然現在我們面臨國際形勢也不容樂觀,特別通過這次疫情發生,面臨的戰略威脅更加嚴峻,某些軍事集團隨時有可能對我們發動軍事侵略。所以說能讓我們的軍事能力提高,是當務之急,別說300年,就領先30年也可以震懾這些強盜們。

    總而言之,一個殺人犯,如果他真有能讓國家軍事力量領先300年的科技能力,我認為可以先判他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用兩年時間作為考驗期,提供一切條件確認真有能力後,再由死緩改為有期徒刑,最後看其對國家的貢獻及對社會沒有危害時,也可以考慮提前釋放。這樣做既不違背法律。又能實現保障國家戰略安全的目的,對維護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相信這種利國利民的事能被絕大多數公民所接受!純屬個人見解,歡迎留言討論感謝閱讀點贊,感恩轉發關注!

  • 4 # 袁聰

    一個殺人犯,但他有項科技能使軍事力量領先三百年,會被判死刑嗎?我的回答是:可判死刑,緩期執行。

    即使他再有強大的很多、很好、很高的科技才能,實踐經驗、實際效率、效果與效益,現實才華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正確標準。

    在每個人的生命面前,人人平等,沒有誰人的生命比別人的生命高尚、高貴,沒有誰人的生命比別人的生命值錢,古人云:窮人有窮人的活法,富人有窮人的活法,儘管物質生活上存在差不同程度、不等、不平衡的區別、區分和差異,人生的精神品質享受與快樂是一樣的,沒有什麼根本的差距和差別。

    一個殺人犯,罪不可赦、罪不可恕。科技才能歸才能,犯罪歸犯罪,情是情、法是法,沒有誰人能駕於法律之上、生命之上,沒有誰人能駕於仁倫品質和仁義道德之上,都是同等的待遇、同等的對待和看待,都是同等的生命和人權。

    科技才能與殺人犯法:完全是兩碼回事,兩種完全不同性質、效能的觀念和概念,不能顛倒黑白、不能混淆是非、不能混淆視聽,不能混亂混為一談………

  • 5 # 蘇哥靚

    留下他,立功贖罪。

    金錢易找,人才難覓。解放初期的一部電影《留下他打老蔣》,說的是俘虜過來的士兵,經思想改造,最終成為一名合格的人民戰士,化弊為利。

    一個殺人犯,或許罪該萬死,但聰明機智,擁有科技專案領先三百年,實屬不可多得人才。在敵我矛盾,世界動盪風雲密佈的今天,一個國家掌控科技,就是掌握世界,掌握未來,若因小失大,只注重眼前體制和機制,沒有發展的治國理念,必將被世界埋沒。如同兩個犯人分別關押監獄十年,一個給三百兩黃金,一個給夠十年糧食,你是欽慕他未來十年後出來有三百兩黃金的暴漲,還是另一位出來一無所有,但皆可從頭再來。事實上那位只守著黃金的囚犯卻早已餓死監內。這只是類比,笑話而已,但不難從中領悟,在當今紛繁複雜的多變世界,我們只要掌握這一高科技領域,皆可笑傲一切,留下殺人犯,也許違背初衷,若摒棄俗人的視角,用發展的眼光和博大的胸懷謀策略,這又何嘗不是一個舍小獲大的偉大戰略。

  • 6 # 老九皮四

    題主只是假設。如果真有,一定不會判死刑。 有先例哦。

    到1984年的時候,李紅濤考入了浙江大學電子系學習,期間的成績也是一直很好。在畢業一年以後便和女友結婚了。但是兩人結婚後兩年,因為婚外情導致家庭關係破裂。李紅濤感到深深的自責。

    後來他的朋友邀請他一起創業。但是因為缺乏啟動資金。李紅濤竟然偽造了某單位的銀行印鑑,最後騙取了對方整整18萬。後來被警方捕獲。然而讓人大跌眼鏡的是,李紅濤當天就自己打開了手銬,若無其事的從監獄走了出來。

    出去之後他從當地先逃到了南陽,在當地一個酒店門口看見了一輛奧迪啊,他自制了一把鑰匙,然後竟然就這麼光明正大得到開到了南寧。然後李紅濤像玩上癮了一樣,又用老辦法偷了一輛警車。

    長期的逃亡,再次讓李紅濤感到了無聊。於是再次露出破綻,又回到了監獄。此時的他大徹大悟,決定做出點東西,讓自己的日子好過一點。

    就這樣他向監獄的領導提出研究“無刷”電機的想法,領導決定給他一次機會。在經過幾次失敗後,李紅濤的死刑通知也下來了,在人生最後的幾個月裡,他鼓足了勁研究。領導看出了李紅濤的用心,給他買了最好的實驗器材。甚至還請了相關的專家來協助他。

  • 7 # 歷史中簡堂西域鷹眼

    大家還記得去年法辦的孫小果嗎?早在1998年的時候,孫小果就因為犯有故意傷害罪、強姦侮辱婦女罪、尋釁滋事罪,被數罪併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但是神奇的是這個死囚卻逃離了死刑,獲得了多次減刑。最後才發現他是利用了發明專利幫助自己減刑,當然這發明專利肯定是偽造的。《刑法》的減刑規定中有一條:“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孫小果正是鑽了這個空子。

    但是還就真有這麼一位大神,通過真正的發明專利獲得減刑,他叫李紅濤。他原本是一個標準的學霸,在1980年的時候被評為優秀青年,曾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競賽二等獎。1984年考入浙江大學電子系,1988年畢業後到昆明電子二廠工作,隨後結婚。

    他挑戰起了警察的權威,偷了警車之後估計露出破綻,讓警察再次抓住他。他又聯合兩位牢犯挖了一條地道,成功越獄。後來他又偷了一輛車,也是故意露出破綻,但是這一次啊,性質比較嚴重,他被判處死刑。

    最後李紅濤成功研究出了無刷電機,並申請了專利,在監獄領導的幫助下,他的死刑被取消。後來又經過多次減刑,在2009年出獄,過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當然專利減刑是一個途徑,但是現在申請專利越來越簡單,門檻越來越低。在裁定減刑的時候一定要注重專利的含金量,嚴格審查程式,以免被不法之徒鑽空子,再次出現像孫小果一樣的案例。

    如果一個殺人犯真的有領先300年的科技,我想國家也不會白白浪費這麼一個人才,當然他是殺人犯,還要在國家的監控之下來貢獻自己的力量。最後肯定也能像李紅濤一樣,獲得減刑。

  • 8 # 天外肥仙

    我想分三步來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第一步,我們來看下什麼叫重大立功表現:罪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有“重大立功表現”:

    (一)阻止他人實施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四)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五)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六)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七)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接下來是第二步,我們來看下殺人犯,我們預設他為死刑犯吧,估計題主想表達的也是這種意思,很明顯。如果掌握這種技術,這個死刑犯已經滿足上述重大立功表現的第四和第七項了。

    最後是第三步,我們來看看,死刑犯重大立功後,會有什麼結果:

    死刑犯的立功表現主要體現在其對於社會和國家的貢獻上,如果在服刑期間做出了發明創造或是其他表現時,對於死刑犯可以實行減刑政策。但是由於中國對於死刑犯的稽核十分嚴格,所以作為重大立功的標準以及水平也就十分高,也有從死刑到死緩的可能性。

    這中間還有限制減刑物件的要求: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 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無期徒刑執行期間,雖可繼續適用減刑,但實際執行刑期不能少於25年;死緩期滿後因重大立功依法減為25年有期徒刑的,實際執行刑期不能少於20年。加上死緩的兩年,總計也得22年!

    綜上所述:若真有這種事的話,當事人死罪和免,但牢獄之災還是逃不掉的。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 9 # 飛翔貓655

    按照現代科技的發展水平,300年啥概念?就算不能實現長生不老大概率可以把人的壽命提高到150歲以上,軍事上早就殺出地球實現傲遊太陽系甚至更遠。統治世界就是外星人打地球人的水平,全世界甚至全太陽系都是我們說了算。給國家每個人都帶來這麼大福利,實現了國家和人民星辰大海和世界之巔、子孫永享萬世的終極目標。恐怕全中國人民都自覺把你當神一樣供著,感恩戴德都來不及,怎麼會追究呢。

  • 10 # 韶華心0起點駐站作家

    先死緩三個月 看他能不能做出來 做得出來再死緩一個月 看他能不能做出來更多更好的 做不出來斬了 以此類推 最後如果做出三次以上實在做不出來了 法庭複審 看社會輿論怎麼說 人們如果覺得他的貢獻夠抵命了 改判無期 如果覺得罪不可赦 還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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