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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隱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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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海一線
失去一個你愛的人的痛苦,恐怕只有失去過親人的人才能體會!那種撕心裂肺的痛,只有時間能化解。我的父親,2007年因為一次交通世故離開了我們,那年我剛結婚懷孕,前幾天還回家去看了他,他知道我懷孕了非常高興,給我做好吃的,走的時候還給帶了很多。可是沒幾天時間噩耗傳來,那種不可思議……結果發喪那天,知道跟他是永別了,以後再叫爸,也沒有人應聲了,眼淚像是永遠也流不完,也不知道餓,和父親的種種在眼前像電影一樣播放,只能是懷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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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名子元
這是思維方式和生活方法相融合的問題:
第一,你個人所定義的“愛”是什麼?愛的勇敢,在於它能使你犧牲自我而成就彼此,是不求回報的給予,義無反顧的執著,更是溫暖感恩的心。
第二,“愛人”的定義是什麼?從客觀而言,是心中有愛並擁有愛一個人的能力與勇氣的人。如果你擁有愛一個人的能力了又怎會存在失去呢?這就是主觀慾望無法達成的矛盾,而糾結出來的無助感。所以,慾望在主觀意識上是各有千秋了。例如:你愛我,我不愛你。你的給予,他不想要等等……落實到了實際的生活中的淋淋種種,就掉落到價值觀的問題裡攪和不清了。其實,你的愛情裡失去的不是你愛的人,而是你愛一個人的心。
個人覺得,兩個人生活的愛情的世界裡,需要的是“融合”而並不是“適合”。融合是先減化掉自我個性裡的菱角,再全身心投入彼此的生活並與之和諧共生合為一體。而適合僅僅只出現在生活中的某個時間或階段性,它會隨著時間或者條件因素變化而變化。就像愛情與激情,是兩種不同的感情。愛情不受時間影響,慢慢沉澱,越來越濃,而激情會被時間消磨殆盡,最後煙消雲散。
所以好好問問自己,你,真的愛過嗎?所謂的痛苦,不是失去,也不是他(她)的離開。而是來自自己那顆勇敢去愛一個人的心,丟失後的挫敗感。重新審視生活,人無完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把自己那顆愛人的心和愛人能力找回來吧,新的一天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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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雲兒飄悠
謝邀!失去一個你愛的人,這個人或許是親人、朋友、戀人、愛人……不管是哪種,那種感覺應該是(差不多的,只是程度可能不同而已)悲傷難過,心很痛很痛,痛不欲生,欲碎;精神恍惚,久久沉陷於回憶中,思念其欲罷不能;日有所思,夜有所夢,還有可能常常做夢哦。當然,生活要繼續,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慢慢會走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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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愛一個人本身就不容易,需要小心翼翼對待,需要時時刻刻關注,需要磨合與迎合。以前談戀愛的時候,是異地,珍惜每一次見面的機會,每次見面都會生氣,但到了分開的時候,我卻捨不得跟他生氣,於是妥協。兩個人的交往中,我處於強勢的一方,他總是沉默不語。不溝通,逃避問題,是我最討厭的。到最後分手快樂。沒有想過愛的有多深,只是分手之後,我很平靜,現在偶爾會想起他,大部分時間,我都有自己工作生活,反而忽略了分手之後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