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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呂成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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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先鋒獨創
如果是傳統營銷,是不可能先分出客戶的貧富才銷售產品的。比方說,你是一個站櫃檯的老闆,客戶到來你是不是要先了解對方是窮人還是富人呢?如果這樣做,一是浪費時間、二是違反常理,損失的不是客戶而是自己;如果是新式營銷,是可以分得出對方的貧富的,比如分享型營銷、社交型營銷,都是先與對方溝通,雙方漸漸認識或成為朋友,基本上能瞭解到對方的經濟情況的。但問題是,透過溝通對方認可了你、認可了產品,或者認可了事業,你能拒絕對方購買或加盟嗎?如果這樣做,不是自己和自己過不去呢?
凡事都有輪迴,世上沒有絕對的窮人和絕對的富人,任何財富的擁有,都是從無到有的,也就是說富人之說以能富,最初也是從窮人開始慢慢富起來的。有些富二代似乎生下來就是富人,但不是父母的給予同樣也是窮人,即使現在富有不代表永遠富有,有句話說得好,“富不過三代”指的就是這個意思。
無論什麼窮人,只要願意消費就有消費能力,就不是絕對的窮人。比方說,住房那麼貴,是不是都是富人才購買呢?這當然不是,事實是窮人買房的比富人多,不可能因為你窮房產公司就不賣給你。還比如,是不是買車的人都是富人呢?其實也不是,窮人買車的也大有人在,不可能因為你窮,賣車的就不賣給你。
當下由於社會觀念在急劇變化,超前消費意識已經成為時尚。錢是身外之物,今天花了明天還能找回來,大多數人都不願意讓自己成為“窮人”,哪裡還有什麼窮人呢?即使真是有什麼東西都買不起的人(比方說乞丐),那也是極個別的人,你也很難遇到,他(她)什麼都買不起就不可能找你買產品,你到哪裡去碰上“窮人”呢?
作為搞營銷的,你的工作是針對消費者,而沒有義務去區分消費者的貧富,不能把個人情感因素強加進來,否者就會影響收入或業績。說不定越富的人表面上會做出貧窮模樣,貧窮的人會做出富有的模樣,哪來那麼多時間去細細辨別呢?所以,搞營銷的最最關注的應該是把產品如何銷售出去,而不是關注鑑別客戶貧富有什麼好的方法!
回覆列表
如果是正當合法行業,不要去糾結窮人和富人的問題。而且窮富的標準如何定義?
全世界少於10%的人掌握了90%的財富,他們的錢可以去掙。
全世界90%的人有中產,也有貧困,這些人的錢,只要是合法合情也不能不掙吧?
有一本書叫《金字塔底層的財富》可以看一下。
創業者能給使用者提供你什麼服務,這些服務是客戶必須的嗎?這份錢你不掙,別人會不會掙?客戶會不會也要去找其他渠道消費這份服務?特別是衣食住行,基本不會分窮富,都有需求,無非是高低端,高低價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