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仁
先秦儒家的創始人孔子現實地全身心地關注人的生活實踐和品格塑造,不談鬼神也不談“彼岸”。他借“仁”樹立人之為人的崇高理想。當子貢問:“如有博施於民而能濟眾,何如?可謂仁乎?”孔子答曰:“何事於仁;必也聖乎!堯舜其猶病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雍也)這種“仁”,也即對人類深廣之愛的人道主義的理想境界,確實是仰之彌高,連堯舜這樣孔子稱讚不已的古代聖賢都不能完全進達。對於華人來說,“仁”的神聖高度,絕不亞於人格化的“上帝”。所不同的是,人格化的“上帝”在“彼岸”,而“仁”卻在現實世界的峰巔。孔子又確立了一些與現實密切聯絡、有確切內涵、人們可以作為目標為之奮鬥以“近仁”的仁德,如“愛人”、“泛愛眾”、“孝弟”、“忠恕”,以及為政者的“先教後誅”。使人們感到“仁”之道德巔峰仍是植根於大地,而不是虛無不可捉摸的,故而有了近仁的勇氣和信心。
孟子為孔子哲學中的“仁”的理念提供了人性本善的形而上學根據。即“惻隱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之端也;……非由外爍我也,我固有之,弗思而已。(告子上)”“惻隱之心,即不忍之情。這種動人的柔情是無所為而為,不是本能,似乎無關生命而在生命之外。它是由有所為而為的路子上解脫出來而成功地無所謂為而為 ,它未嘗含有一個意思, 它表露出對他人的情不是預備作什麼的。”(梁漱溟語)這有似於希臘倫理思想以及佛教華嚴宗對“善”的精神的詮釋。
(二)禮
禮是仁這種內在品質修養要求的外化。孔子的“禮”的概念傳承於周禮,周禮中的“禮”提出的是一種保持社會各種人“明份”從而使社會有序的思想。“禮”即是一種外在他律性的規範和典章制度,人們對禮的遵守主要是作為外在的典章制度去執行。而孔子的“禮”則是積澱在“仁”中的“禮”,已經揚棄了它的他履行性。“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矣。為仁有己,而由人乎?”由此看來,“人而不仁”,則“禮”對於他完全是外在的異己的東西,是不情願的束縛;“人而成仁”,則禮就成為他內在的本能一樣的自覺德性或精神。“內仁外禮”就此統一起來,有了“仁”這種人文精神貫通的“禮”不再是拘泥僵化的典章制度。他已摒除了“不仁”的“麻木”,周流著“仁”帶萊的靈動的活血。這是孔子對於以“仁”為內心導向的外向行為的最高評價標準。
(三)人治
以儒家對人和生活的關懷,必然對人所依存的群體社會寄以關切。君民同樂的太平治世,一直是先秦儒家篤信渴求的烏托邦。以其性善的理論基礎,注重予人進行利導的禮治而不是對人實施純粹強制的法治成為一種必然。先秦儒家所推崇的社會組織化方式,可歸納為“內仁外禮”,即以內化的“仁”的道德修養和外化的“禮”的規範典章來協調人們的行為,以達成社會的和諧狀態。
(一)仁
先秦儒家的創始人孔子現實地全身心地關注人的生活實踐和品格塑造,不談鬼神也不談“彼岸”。他借“仁”樹立人之為人的崇高理想。當子貢問:“如有博施於民而能濟眾,何如?可謂仁乎?”孔子答曰:“何事於仁;必也聖乎!堯舜其猶病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雍也)這種“仁”,也即對人類深廣之愛的人道主義的理想境界,確實是仰之彌高,連堯舜這樣孔子稱讚不已的古代聖賢都不能完全進達。對於華人來說,“仁”的神聖高度,絕不亞於人格化的“上帝”。所不同的是,人格化的“上帝”在“彼岸”,而“仁”卻在現實世界的峰巔。孔子又確立了一些與現實密切聯絡、有確切內涵、人們可以作為目標為之奮鬥以“近仁”的仁德,如“愛人”、“泛愛眾”、“孝弟”、“忠恕”,以及為政者的“先教後誅”。使人們感到“仁”之道德巔峰仍是植根於大地,而不是虛無不可捉摸的,故而有了近仁的勇氣和信心。
孟子為孔子哲學中的“仁”的理念提供了人性本善的形而上學根據。即“惻隱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之端也;……非由外爍我也,我固有之,弗思而已。(告子上)”“惻隱之心,即不忍之情。這種動人的柔情是無所為而為,不是本能,似乎無關生命而在生命之外。它是由有所為而為的路子上解脫出來而成功地無所謂為而為 ,它未嘗含有一個意思, 它表露出對他人的情不是預備作什麼的。”(梁漱溟語)這有似於希臘倫理思想以及佛教華嚴宗對“善”的精神的詮釋。
(二)禮
禮是仁這種內在品質修養要求的外化。孔子的“禮”的概念傳承於周禮,周禮中的“禮”提出的是一種保持社會各種人“明份”從而使社會有序的思想。“禮”即是一種外在他律性的規範和典章制度,人們對禮的遵守主要是作為外在的典章制度去執行。而孔子的“禮”則是積澱在“仁”中的“禮”,已經揚棄了它的他履行性。“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矣。為仁有己,而由人乎?”由此看來,“人而不仁”,則“禮”對於他完全是外在的異己的東西,是不情願的束縛;“人而成仁”,則禮就成為他內在的本能一樣的自覺德性或精神。“內仁外禮”就此統一起來,有了“仁”這種人文精神貫通的“禮”不再是拘泥僵化的典章制度。他已摒除了“不仁”的“麻木”,周流著“仁”帶萊的靈動的活血。這是孔子對於以“仁”為內心導向的外向行為的最高評價標準。
(三)人治
以儒家對人和生活的關懷,必然對人所依存的群體社會寄以關切。君民同樂的太平治世,一直是先秦儒家篤信渴求的烏托邦。以其性善的理論基礎,注重予人進行利導的禮治而不是對人實施純粹強制的法治成為一種必然。先秦儒家所推崇的社會組織化方式,可歸納為“內仁外禮”,即以內化的“仁”的道德修養和外化的“禮”的規範典章來協調人們的行為,以達成社會的和諧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