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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東方G視界

    這個問題沒瞎問、提到了點子上,實際情況是存在的。我在此分三種情況加以說明。一是該任課教師確實存在上課該講不講課後收費後再講,這是明顯的不務正業、循私舞弊、以公肥私、有償補課的違規行為。除應該公開大加譴責外,還應向上反映實情對該性質的教師作出公正的嚴肅處理。二是經常性的普遍不上新課而只上覆習課、耍耍課,並在課堂上公開發動全班學生課後到自己辦的輔導培訓班裡收費補正課。像此類教師我敢當面吼道:“你真夠膽大包天!”“吊起腦殼耍!”“自砸金飯碗!”確是個該下課的角兒……!三是以上兩點都不是,而是確實應學生和家長的請求,自願繳補課費想彌補課堂上的不足的話,又是少數現象的話,我認為無可厚非。該休息而得不到休息再費勞神,又是有請有教,收點費用理所應當,不應視為違規補課,不應受到任何譴責和處理。就好比請人幫忙給工資一樣,勞有所得。

    不論何種情況,我認為身為人師,現在教師待遇又不薄,還是發揚人梯、鋪路石精神和情懷吧。還是要像蠟燭一樣,默默燃燒自己,毫無私利地照亮別人吧!誰讓我們已走入了這個神聖而又輝煌的職業裡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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