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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北設計師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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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世好
車間沒有罰款權,但有對員工工作業績的考核權,並能夠直接反映到工資收入上。
所謂罰款權,是國家法律賦予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對於當事人違反法律的行為,給予的一種經濟處罰權力。
而車間是企業的一個工作埸所,企業是一個經濟組織或生產經營機構,不具有行政執法權,但依法對企業的資產、埸地、人員、產品實施管理權。
因此,車間領導有權在車間內對員工違反車間生產經營、規章制度的行為實施管理或考核,並將考核結果與員工工資掛鉤。
樓主所述在車間一小筒裡發現菸蒂,在埸的4名員工無人承認,車間領導逐以考核的名義每個罰款500元,其實就是對在車間內發現菸蒂扣款2千元。估計車間是生產易燃易爆物品的埸所,如油漆、酒精、甲烷等,並明令禁止吸菸,或車間內就是禁止吸菸也是正確的。
對於這種違犯車間規定的行為,在無人承認的條件下,對每人處罰500元,是合法合規正確的。目的不是處罰,目的是禁止吸菸,水火無情,火災要命。
管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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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辰哥和您一起愛勞動
可以肯定的是沒有。
罰款只有行政機關依法才可以實施,一個工廠是無權罰款的。但是可以透過規章制度讓員工停工反省,並停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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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鏡頭iread我讀
根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司法解釋的規定,不僅車間負責人,包括公司在內,都沒有權力對員工進行罰款。
法律上沒有經濟考核的說法,這屬於變相罰款,是典型的違反勞動法的行為。
如果確因員工行為不當,給企業造成明確經濟損失的,可以要求員工進行賠償,從員工工資中扣除中,每月扣除金額不得超過員工月工資的20%,如果扣除後員工工資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還需要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本案中,所謂的考核其實就是變相的罰款,而且在沒有明確責任人和明確損失的情況下,採取罰款措施,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但是,員工需要注意的是,車間屬於工作場所,很多都存放有易燃易爆品,必須嚴禁吸菸的,否則有可能引發火災、爆炸等嚴重事故,造成無法估量的損失。如果有人吸菸,所有人都有權及時進行提醒、糾正。
就如這次重慶公交車墜入長江的悲劇,根據影片和官方調查,在個別乘客與司機發生衝突時,沒有人站出來提醒和糾正,最終導致了慘劇的發生,所有人都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所以發現這個裝菸頭的茶葉罐子後,應該立即:一方面著手調查,落實明確的責任人,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警告、降級、調整崗位甚至辭退處理,雖然公司可能因此造成少量經濟損失,但卻換來了安全;
另一方面,加強培訓,公示制度,讓每個人警惕起來,對菸頭小事帶來的安全隱患有清晰明確的認識,樹立起車間禁菸人人有責的意識和責任,堅決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車間發現了一個裝菸頭的茶葉罐子,沒有人承認,主任對其工作崗位4名員工分別考核500元,首先我想問一下,車間所謂的經濟考核是否等同於罰款?當然,車間是沒有權利罰款的,就是不知道他們換了個說法的經濟考核在法律上有沒有依據?其次,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是誰抽的情況下,主任對每個人進行考核是否合理?謝謝。
回覆列表
如果有制度規定,罰款符合制度要求,那就沒問題。如果純粹出於個人目的或者私利,那就不行。凡事要有操作原則。超出原則之外的行為,那就不是你的不對,是別人的不對。你就有理由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