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零售藥店申請籌建提交材料1、籌建開辦零售藥店書面申請;2、擬辦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店主任的履歷表及個人學歷、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證明、身份證原件(查驗後退回)、影印件;3、擬設營業場所和倉儲地理位置圖;4、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要求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制度目錄;5、擬經營藥品範圍、營業場所和倉儲設施裝置情況;6、申請人計生相關材料(由鄉鎮、街道計生辦出具的“計劃生育卡”和“計劃生育情況稽核表”)。申辦零售藥店申請驗收提交材料1、《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申請表;2、核發《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書面申請及擬辦企業對照驗收標準自查的報告;3、企業全體人員情況表,並附相關人員的健康證明(體檢表)、身份證、上崗證原件(查驗後退回)、影印件;4、擬辦企業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說明,包括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等原件(查驗後退回)、影印件;5、藥學專業人員若是辭職、離職或退休人員,需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原件(查驗後退回)和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需到公證處公證;6、擬辦企業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制度檔案;7、店主任、質量管理負責人、質量管理員任命書;8、擬辦企業營業場所、倉儲平面圖及主要設施、裝置目錄;9、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擬辦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10、擬辦企業營業場所和倉儲用房的合法使用證明如:產權證、租賃合同原件(查驗後退回),影印件;11、擬辦企業宣告書;12、《開辦零售藥店登記表》。注意事項:1、收到材料之日起5日內未發給申辦人《補正材料通知書》,視為材料齊全;2、所有申報材料必須使用A4紙張列印,並加蓋申請人簽章,按順序裝訂成冊;3、按照福建省核發《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驗收標準,做好自查,自查情況書面上報我局。
申辦零售藥店申請籌建提交材料1、籌建開辦零售藥店書面申請;2、擬辦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店主任的履歷表及個人學歷、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證明、身份證原件(查驗後退回)、影印件;3、擬設營業場所和倉儲地理位置圖;4、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要求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制度目錄;5、擬經營藥品範圍、營業場所和倉儲設施裝置情況;6、申請人計生相關材料(由鄉鎮、街道計生辦出具的“計劃生育卡”和“計劃生育情況稽核表”)。申辦零售藥店申請驗收提交材料1、《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申請表;2、核發《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書面申請及擬辦企業對照驗收標準自查的報告;3、企業全體人員情況表,並附相關人員的健康證明(體檢表)、身份證、上崗證原件(查驗後退回)、影印件;4、擬辦企業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說明,包括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等原件(查驗後退回)、影印件;5、藥學專業人員若是辭職、離職或退休人員,需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原件(查驗後退回)和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需到公證處公證;6、擬辦企業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制度檔案;7、店主任、質量管理負責人、質量管理員任命書;8、擬辦企業營業場所、倉儲平面圖及主要設施、裝置目錄;9、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擬辦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10、擬辦企業營業場所和倉儲用房的合法使用證明如:產權證、租賃合同原件(查驗後退回),影印件;11、擬辦企業宣告書;12、《開辦零售藥店登記表》。注意事項:1、收到材料之日起5日內未發給申辦人《補正材料通知書》,視為材料齊全;2、所有申報材料必須使用A4紙張列印,並加蓋申請人簽章,按順序裝訂成冊;3、按照福建省核發《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驗收標準,做好自查,自查情況書面上報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