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孩子父母負有完全責任,相關部門已經履行了有關責任和義務。不應該滿足孩子父母提出的賠償要求。
當時的情況是,廣昌露天噴泉正在執行,相關管理人員一直在提示和警告大家遠離噴泉。可是人們根本不聽警告,還是到噴泉上面玩,這個孩子腸道被噴泉水柱衝傷,相關部位肌肉受損嚴重。由於創傷嚴重,仍在治療中。
為此,孩子父母提出了管理部門管理不善,要求賠償,我認為值得商榷。
孩子受傷令人同情。但同情不能代替責任,不能讓孩子父母的失責行為由政府或相關部門來買單。廣昌縣園林管理所已經在噴泉周邊設了安全警示標語,可就是有不少家長仍然讓孩子到噴泉內玩。
領孩子到噴泉玩耍,作為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應該隨時看住孩子。什麼地方安全,什麼地方危險都講給孩子聽。
孩子愛跑愛動,就拉著孩子一起去,不能讓他一個人在危險場所獨自行動。這是作為家長監護人的權利,更是不可推卸的責任。
有一種情況下由相關部門必須負責任。大家還記得有一個案例吧。一位女士走過正在維修的噴泉上面,沒有想到的是,當時有一名維修工人沒有按照維修規定,確認無人經過就打開了水閘,結果造成女士腸道等被水沖壞。
這種在檢修維修時沒的懸掛警示標誌,嚴格執行安全規程的行為,就應該由相關部門負責。
我認為孩子父母負有完全責任,相關部門已經履行了有關責任和義務。不應該滿足孩子父母提出的賠償要求。
當時的情況是,廣昌露天噴泉正在執行,相關管理人員一直在提示和警告大家遠離噴泉。可是人們根本不聽警告,還是到噴泉上面玩,這個孩子腸道被噴泉水柱衝傷,相關部位肌肉受損嚴重。由於創傷嚴重,仍在治療中。
為此,孩子父母提出了管理部門管理不善,要求賠償,我認為值得商榷。
孩子受傷令人同情。但同情不能代替責任,不能讓孩子父母的失責行為由政府或相關部門來買單。廣昌縣園林管理所已經在噴泉周邊設了安全警示標語,可就是有不少家長仍然讓孩子到噴泉內玩。
領孩子到噴泉玩耍,作為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應該隨時看住孩子。什麼地方安全,什麼地方危險都講給孩子聽。
孩子愛跑愛動,就拉著孩子一起去,不能讓他一個人在危險場所獨自行動。這是作為家長監護人的權利,更是不可推卸的責任。
有一種情況下由相關部門必須負責任。大家還記得有一個案例吧。一位女士走過正在維修的噴泉上面,沒有想到的是,當時有一名維修工人沒有按照維修規定,確認無人經過就打開了水閘,結果造成女士腸道等被水沖壞。
這種在檢修維修時沒的懸掛警示標誌,嚴格執行安全規程的行為,就應該由相關部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