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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派幣密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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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凌凌知心
就當作普通的朋友吧。既然是分手了而且也沒有複合的可能,或者是雙方都已經有各自的相好。那就最好是不要再見面也不要糾纏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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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科里亞火爆故事
當時我也有了新男友,前任也有了新女友,我們在斑馬線過馬路的時候見面的。前任握著女友的手從我的對面走過來。。。我也馬上握住了新男友的手走過去。前任先避開了我的眼,我們就這樣互相裝作不認識插肩而過,走了幾步我回頭看了前任,正巧前任也回頭看我,我男友問我怎麼了?我只微笑著說什麼事都沒有。
我們當時只能互相裝作不認識。
當時想法是分手後時間很快就過了一年,我和前任相愛的時候多麼的彷徨呀?我以為永遠不會再見到他了呢,可是偶然又把我們見面了。
我們互相看到對方的新女友新男友都可能感到嫉妒了。也不能打招呼插肩而過,可是心裡都是希望對方幸福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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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皮怪人生
能夠相處6年,即便分了一年了,想來見面還是心裡一動那種感覺吧。
1、如果你或者他已經另有新歡,那就省省吧,假如因為相認搞得大家狼狽,還不如假裝不認識。
2、如果你還單身,而他現在身邊也沒人。那就要看你自己的想法了,如果當初你們分手,鬧得很僵,而且你事後你覺得你做對了,大可以大方走開,情人應該都是冤家吧,做不成愛人最好老死不相往來。
3、情況同上條,如果你和他都是單身。不管你們因為什麼分手,假如你事後非常後悔,倒是可以嘗試下接觸,但請保持克制,因為6年的感情都能分了的,那麼當時你們之間肯定有什麼重大的問題,最好想清楚。
4、假如你依舊深愛他,你仍然覺得你的生命裡不可以沒有他,以上3條都可無視,因為你中毒已深,但是還是想提醒一句,最好先給自己冷靜下,找個安靜的地方,把所有人的意見都遮蔽掉,認認真真的想清楚他和你之間還有多少可能,除非你認為做不做他的愛人已無所謂,你可以接受一夜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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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宏九山十二
我並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我遇到了同樣的情況,相處七年,分手兩年,卻在高速路口收費站碰的面,她做了收費員,其實我早就知道她做了收費員,只是不知道在哪裡。
長途開車回家,下錯了高速口,新開的高速收費站,有六個高速收費口,而且基本沒有車,我竟然走了那個收費口,開車走到視窗前,裡面伸出一隻手,直覺就告訴我肯定是她,渾身不自在。
我永遠忘不了她看到我的樣子,視窗的微笑服務馬上大驚失色,一副想要躲到天涯海角的樣子,而我估計臉色也差不多,一瞬間所有的往事湧了出來。
旁邊坐著我的同事,還沒心沒肺的問人傢什麼時候開的高速路口,她當然沒說話,我交完錢逃一樣的走出收費站,真的很想跟她說幾句話,但又真的不敢。
晚上回到家偷偷的看了她的微博,最新動態只有一個字,煩,一瞬間覺得自己被打入了地獄一樣,可能是我太矯情,我自己跟我自己說。從此以後再也不沒有走過那個收費口,可能真的是我太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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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Miss魔芋
通常兩個結果:要麼感情還在,還互相愛著對方,選擇複合!要麼感情在但已經心有所屬或者之前分手是因為觸犯到了某一方的原則底線導致的分手,只能當朋友或者陌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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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間只有感情是不能強求的,曾經從陌生到無話不說 再到無話可說 分道揚鑣 不能說是哪方面的錯 感情本身無對錯 唯一是人心會變 既然分手了無外乎兩種結局 成為朋友或者成為陌生人
有時候不必太執著 愛的時候要全心全意 但是不愛了 也要高傲的保持尊嚴
最後祝天下的有情人終成眷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