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機構”是以“甲乙雙方”之外而言的.
如物業管理機構能夠作為業主和房地產商之間的“第三方機構”.
第三方機構,是指獨立的非政府的第三方的服務機構。說它是獨立,主要要強調,獨立責任,責任分離。也就說它自己獨立承擔責任。中國傳統的事業單位,嚴格意義上來講,不是獨立第三方機構。因為老百姓認為,這些事業單位,就是政府的一部分。錢是政府出的,機構也是政府管的,人事也是政府管的,還享受政府的待遇,出了問題,當然是政府的責任。所以事業單位沒有獨立責任,也沒有於中央政府責任分離。
(二)
政府為什麼要事業第三方機構?現在社會越來越複雜,不是簡單的“非是即非”,不是簡單的“0和1”的關係,而是一個複雜系統。簡單的說“行和不行”,不用深度治理的辦法,解決不了後現代化時代的複雜社會問題。簡單的一分為二,要麼行要麼不行,用這種簡單辦法來治理國家,就會出現“忽左忽右”的格局,不是一個穩定的形態。
中央政府多用第三方機構,就要克服“技術複雜性”、“社會複雜性”、“人的複雜性”等複雜問題。深度的問題,往往是一個技術問題,尤其是哪些“好壞難定”、“譭譽參半”、“不確定性”、“不穩定性”的行政決策,最後不要由政府來決策,而交給第三方來解決。政府非要做決定,出了問題,政府就要承擔責任。政府不做決定,出了問題,第三方機構來承擔責任。第三方機構出了問題,換個第三方,責任問題就化解了。這樣政府把一個複雜問題轉換一個簡單問題來管理,即管理第三方機構。
(三)
第三方機構是Governance治理方式的一種。它更合理的代表社會各方面的利益,穿針引線,協調並避免衝突,以解決問題為目標,以協調妥協為手段,以規則和程式為方法,以協議和檔案約定為準則,合理地解決複雜的社會治理問題。
“第三方機構”是以“甲乙雙方”之外而言的.
如物業管理機構能夠作為業主和房地產商之間的“第三方機構”.
第三方機構,是指獨立的非政府的第三方的服務機構。說它是獨立,主要要強調,獨立責任,責任分離。也就說它自己獨立承擔責任。中國傳統的事業單位,嚴格意義上來講,不是獨立第三方機構。因為老百姓認為,這些事業單位,就是政府的一部分。錢是政府出的,機構也是政府管的,人事也是政府管的,還享受政府的待遇,出了問題,當然是政府的責任。所以事業單位沒有獨立責任,也沒有於中央政府責任分離。
(二)
政府為什麼要事業第三方機構?現在社會越來越複雜,不是簡單的“非是即非”,不是簡單的“0和1”的關係,而是一個複雜系統。簡單的說“行和不行”,不用深度治理的辦法,解決不了後現代化時代的複雜社會問題。簡單的一分為二,要麼行要麼不行,用這種簡單辦法來治理國家,就會出現“忽左忽右”的格局,不是一個穩定的形態。
中央政府多用第三方機構,就要克服“技術複雜性”、“社會複雜性”、“人的複雜性”等複雜問題。深度的問題,往往是一個技術問題,尤其是哪些“好壞難定”、“譭譽參半”、“不確定性”、“不穩定性”的行政決策,最後不要由政府來決策,而交給第三方來解決。政府非要做決定,出了問題,政府就要承擔責任。政府不做決定,出了問題,第三方機構來承擔責任。第三方機構出了問題,換個第三方,責任問題就化解了。這樣政府把一個複雜問題轉換一個簡單問題來管理,即管理第三方機構。
(三)
第三方機構是Governance治理方式的一種。它更合理的代表社會各方面的利益,穿針引線,協調並避免衝突,以解決問題為目標,以協調妥協為手段,以規則和程式為方法,以協議和檔案約定為準則,合理地解決複雜的社會治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