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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放假,因疫情原因,放假時間較長,有一個員工先以感冒,發燒,新冠肺炎症狀為由請病假,不上班,後來又以抑鬱為由索要醫療期,還去醫院各種檢查,都是主訴症狀,20多年老員工了,真要給他24個月醫療期嗎?老鐵們,有什麼好的方法,來個流程,最好不給醫療期,不賠錢,讓他主動離職的那種!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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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喜陽羊

    從題主描述的情況來看,不應主觀臆斷此員工是在裝病,應傾向於他是真正有病,這個病不是感冒或新冠肺炎,而是疑病症,是最常見的軀體形式障礙之一。

    疑病症的核心表現是焦慮或恐懼一一對自己患有一種嚴重疾病的可能性的焦慮或恐懼(如新冠肺炎、抑鬱症)。病人頻繁出入醫院,要求醫生給自己做各種身體檢查,結果並沒有發現任何器質性的病變。

    此員工“還去醫院各種檢查,都是主訴症狀”,表明此人還可能伴有軀體化障礙。

    如果此員工並沒有裝病,那麼,他可能患了心理疾病,屬於疑病症,伴軀體化障礙和抑鬱傾向。

    我個人認為,你作為行政人事幹部,要以人為本,有同理心,不要主觀判斷其冒充生病,先相信他,並鼓勵他積極診治。你若不信,也可要求他到指定醫院檢查,或多家醫院檢查,你甚至可以親自拜訪醫生聽一聽醫生如何分析判斷的。要請病假可以,拿醫院的診斷證明來,警告他若做假,後果很嚴重。

    人們的正常心理是希望儘早復工,而不是找藉口推遲上崗。如果有醫院證明,該給假就給假,該有的福利就給他,不要老是懷疑他在欺騙單位。

    當員工身陷困境時,需要雪中送炭,而不能拋棄、遺棄,何況是20多年老員工了,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哪怕他欺騙得逞,又算得了什麼呢?

    假如你就是他,換個位置作何感想?

  • 2 # 丹丹154638605

    我有個同事就是抑鬱症,請了2年假,我接觸過她,她在單位很多人都不理解甚至排擠她,經常自言自語,40多歲的人在多方壓力下,有抑鬱疾病是很正常的。

  • 3 # 風信子也有春天

    要求員工出具三甲醫院精神衛生科的專業診斷證明,如果有病史,那麼不管什麼病都應該可以請假,沒有的話就可以按公司相關管理規定處理!

  • 4 # 蝶舞翩躚0814

    如果你有足夠的憑據他是冒充生病的可以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如果只是懷疑,我想你需要讓他提供三甲醫院的診斷及確診證明,沒有相關證據,不要想當然。這是對你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

  • 5 # 元元119293286

    可以讓他離職吧!其實換句話,他是有心病的,或許這只是手段之一,反過來,這家公司制度好嗎?我強烈懷疑,有點暴力氣氛,誰願意在有暴力威脅的的公司,工作場所工作,提心吊膽,說是憂鬱症或許是帶頭的領導有存在的問題,上心理諮商當之無愧。

  • 6 # 即哼詩人

    員工是不是冒充醫生來請病假?這個是要醫院開的證明,是專業人士來診斷他究竟是不是醫生,不是我們工廠公司做飯說了算,也都不是員工個人說了算,因為這個是專業的問題,公務員本身也不能做出兼併工廠,這方也不能作出建議。你懷疑醫院做不做假,那就是醫院的事情,你是要調查你就要申請語言的升級部31級部門,或者你帶這個員工到別的剛高階的醫院去檢查診斷,是不是原來醫院出的證明是假的?是不是那個醫院幫助原來的員工做了假證明?總之這個就是要靠專業機構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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