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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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唐家大少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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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嘉州自由奔跑
證據不足不批捕,釋放後。理論上會有以下可能:
1、偵查機關認為存在犯罪事實,會採取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然後繼續偵查。證據補齊後再次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或者直接移送檢察院起訴。如果證據無法補足,則撤銷強制措施,終止偵查。
2、偵查機關認為不構成犯罪,撤銷案件。
批准逮捕一方面需要存在犯罪事實;另一方面還要有逮捕必要。
一般的詐騙案件屬於侵犯財產的無暴力犯罪。犯罪嫌疑人對社會的暴力危害較弱,大多數人被釋放後也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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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廣州刑事律師李偉
你現在應該是取保狀態吧,一般大多數情況你會取保滿一年到期後,案件被撤銷,你就徹底無罪了。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公安補充證據後直接講案件移送起訴,之後再審判。這就看公安會補到什麼證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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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鄒玉傑律師
這種情況下一般是公安機關證據蒐集的不充分,才沒有批准逮捕。
但是,沒有批准逮捕並不意味著事情就直接結束了,還有可能有其他的情況,大概有三種方向發展:
第1種情況偵查機關會繼續偵查蒐集證據,證據收集充分後,可能會再次申請批准逮捕,或者直接移送至檢察院,由檢察院審查起訴。
之前我們辦理過的一個案件就是如此,詐騙罪的第一被告人,三個階段,一直都沒有批准逮捕。
但是仍然移送至法院開庭審理了。
第2種情況儘管經過認真的偵查收集,仍然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構罪,那麼偵查機關,既不會再次申請批捕,也不會移送至檢察院。
只有兩種可能。
要麼立即直接撤案處理,要麼等到一段時間之後在做撤案處理。
第3種情況偵查機關認為,該收集的都已經收集完畢,不可能再收集到其他證據了,換句話說就是偵查機關認為該案件沒有繼續偵查蒐集的必要了。
此時,偵查機關會直接做撤案處理,案件就此了結。
如果確實沒有詐騙,說明證據不足,基本沒啥問題了;
如果確實詐騙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有新證據的話,會重新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