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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東北高鐵達人

    國家就應該立法,犯罪分子自動喪失包括生命權在內的所有權利,這樣才能從根本上遏制犯罪。試想,你即使是偷錢包都面臨被眾人直接打死的風險,你能不規矩嗎?

  • 2 # 人活一世何所求

    我覺得不會,交通法也是法律法規的一種,既然制定了,就應該遵守,不遵守也算是違法行為了,那如果都無視法律法規,那就徹底亂套了。尊重交通法,也是對自己生命的一種保護。也請執行者強力一點,不要因為行人是弱者,就什麼事都視而不見。

  • 3 # 大娘娘29071

    想闖紅燈的人!沒有考慮到有可能能解決你戶口登出問題!殘疾證問題!你只比別人快了一分鐘!至於讓你冒著生命危險???

  • 4 # 寅芝

    這是無德無能的做法,絕對是傷害!什麼制度出什麼人品,什麼土壤長什麼物品。有真正負責任的人民民主制度,必然有良好的社會環境!當今社會:上天鑽地都能做,下海潛詳亦等閒,小小一條交通道,難倒交通管理部?

  • 5 # 威馬汽車Club

    曝光闖紅燈的行人會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嗎?

    當事人都違法了,何來的權益之說,要想不被曝光,杜絕闖紅燈,遵守交通規則不就完事了,多麼簡單的問題,就如同曝光失信的老賴一樣,不做違法亂紀的事情,就不會給自己惹來麻煩,我個人而言強烈支援這種方式,年年因闖紅燈引發的慘劇還少嗎?

    我最有發言權了,今年7月1日,太值得紀念的日子了,我騎電瓶車臨時買點東西,出了單位在輔路逆行了僅50米,被路口執勤交警逮住,現場罰款50元,並批評教育後通知單位,結果單位才是最狠的,罰款200元,書面檢討加扣除年終獎發放,從此再也沒有逆行過!也不痛恨交警處罰,因為自己本身就犯錯了!

    仔細想想確實如此,我們平時為了方便那幾分鐘,肆意的闖紅燈、逆行,沒出事就僥倖,出了事自己受罪還要連累他人,朋友開車撞過一個闖紅燈的電瓶車,雖然次要責任,最後還是對其進行經濟補償,因為闖紅燈讓人家受牽連,還談什麼合法權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像春風400nk這種級別的摩托車一般可以騎幾萬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