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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葡小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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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班達拉姆之重溫歷史
看了一下其他答案,提到宗法制什麼什麼的,沒有什麼屬於個人的觀點。
我的個人觀點,非常簡單明瞭——壽命使然。
中國古人平均壽命只有36歲,即使16歲就生子,你還得保證第一胎就是個兒子,並且能順利成人。所以平均下來,至少18-20歲的男子才會有一個男孩兒並且順利長大成人。
要知道古人小孩兒夭折率是相當的高,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壽命短不得不還沒長開就結婚生育,一方面男士精子並沒到最佳受孕時機,另一方面女士骨盆還沒發育完全導致難產現象比較普遍,再加上醫療水平沒有如今這麼普及和發達。
由此可知,36歲父母去世的時候,長子才剛剛成年或接近成年,次子幼子絕大多數尚未成年,要將一大家子的重擔交給年齡稍長的老大來承擔,這也就是人之常情順理成章的了。
古人按宗族聚居,家族難免會有幾個壽命長一點兒老頭子,未成年的次子幼子自己還需他人看管養活,哪兒還管得了宗族遺老遺少呢?只有長子勉強成年或已博得功名或學得一技之長可以賺錢了,稍具一家之長的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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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淡看天上月
首先並不是所有時代的古人都推崇立嫡長子,只有在“家天下”的制度下,才會有這種制度的誕生,根據現在的研究表明,商代後期就開始有了這種制度,從此一直延續了下去。
內在原因說內在原因之前,先看兩個例子。第一個例子是漢武帝靠主父偃的建議下,實行了推恩令,打破了之前西漢諸侯國“嫡嗣代立,餘雖骨肉,無尺地之封”以儲存實力的做法,讓西漢的諸侯國沒有了和西漢朝廷對抗的實力。第二個例子是先秦時期的趙國,不搞嫡長子繼承這一套,任自己的性子而為,想立誰就立誰,所以趙國的內亂頻發。一個例子說均分權力、利益等使實力變弱,一個例子說沒有固定的繼承製度容易有內亂,最終都會導致實力變弱被消滅。從這兩個例子就可以看出古人為何要建立嫡長子繼承製的原因,即如何最大的保留自己的實力,使得自己的強大一直延續。“家天下”以後,特別是世襲制盛行之下,大到整個國家,小到一個家族,想要讓自己的實力長久的儲存下去,使得自己的權力、利益等不會因為繼承者的層層瓜分而變得弱小,那麼就必須有一套制度來分配,所以最終就有了宗法制度。
外在表現宗法制度的核心就是嫡長子繼承。上文說了,古人設立宗法制的目的就是為了避免在繼承問題使得自己的實力越來越弱。所以在繼承的問題上,必須是有一個人佔大頭,其他人都只是佔小頭。那麼誰又該佔大頭?誰又佔小頭呢?古人的做法是讓身份顯貴的佔大頭,即大宗,由嫡長子繼承,佔小頭的就是小宗,由庶子繼承。然後這種制度覆蓋整個權貴階級,以來解決他們的繼承分配問題。
這種制度可以概括為“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所謂“立嫡以長不以賢”就是說立嫡妻的長子為繼承人,不以賢愚與否為標準;所謂“立子以貴不以長”就是即便嫡妻沒有子嗣,選的繼承人亦是得看其母親的身份,而不是直接立庶長子。當然還有一種備選的方案,“太子死,有母弟則立之;無則長立;年鈞擇賢,義鈞則卜。”即嫡長子掛了,就立其他的嫡子,沒有嫡子立就選年齡長的庶子繼承,若是庶子中有多個候選人,那麼就選其中最賢能之人,若是都差不多,那麼就占卜來決定。
以上就是這個問題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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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阿杰2019
古人推崇的立嫡立長的原因到底是什麼?
大道至簡,如果只用一句話來回答,那就是為了皇權傳承的穩定。
如果把它擴充套件開進行分析,我認為不外乎以下三點原因:
(一)這是宗法制度決定的
立嫡立長這種制度的雛形,開始於商朝後期,而正式形成一個制度則是在西周初年。西周初期武王駕崩後,由周公執政。周公制定禮樂,完善宗法制度,正式確立了嫡長子繼承製。
嫡長子繼承製內容具體的表述是:“立子以嫡不以長,立嫡以長不以賢,”
簡單地可以概括為:
在嫡子和非嫡子並存的情況下,立嫡子不立非嫡子(即使非嫡子比嫡子年長)。在同樣是嫡子的前提下,立長子而不立非長子(即使非長子比長子賢能)。
由於周公制定的這個嫡長子繼承法的存在,可以說,它把立嫡立長提高到了一個祖制宗法的層面。因此,後世所有的王朝,即使朝代更迭,這項制度也一直對王權繼承形成了最大的約束。
如果有誰想要不遵守這個制度,他面對的將是一頂不尊祖制不守宗法的大帽子。面對從上到下的指責,反對派也會趁機蠢蠢欲動,更不用說各種紛爭和混亂也會接踵而至,搞不好就會動搖了統 治的根基。
(二)這是政 治實力決定的(立嫡不立長的原因)
歷代王朝,大多數情況下,皇后的選擇從來都不是美好愛情的結果。各種看得見看不見的政治實力角逐,才能決定誰才是戴上皇后桂冠的那個人。因此,皇后的背後,都是有巨大的政治勢力做支撐的。這樣一來,選擇嫡子,也就是由皇后的兒子繼位,才能獲得皇后背後的強大的政治勢力的支援,也才能使繼位者的皇權,保持最大的穩定性。
長子只有一人,非長子可以有很多人。
所以立長子,就是選擇一種確定性。而立非長子,就會產生許許多多的不確定性。
而在權力中心的這種不確定,會產生各種各樣政 治 鬥 爭和政 治 風險,甚至一不留神,就會釀成骨肉相殘,政 權 顛 覆的慘禍。
也許有人會說,立賢豈不比立長更科學麼?
可問題在於,長子,評價標準是客觀的,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而賢子,評價的標準卻是主觀的。每個人的標準、想法、利益都不同,誰賢誰不賢,還真不好確定。
有人說,叫皇帝親自決定誰賢不就完了麼?
問題是,賢是可以偽裝的。那麼多皇子為爭帝位而勾心鬥角拉幫結派,得消耗多少能量造成多少紛爭。
何況,立長,賢可以為長所用。立賢,空惹紛爭。兩害相權取其輕。立長而不立賢,沒毛病!
基於以上的原因,充滿大智慧或者說大權謀的古人,才會推崇嫡長子繼承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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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醬文字
立嫡是指定某位嫡出的兒子繼承父位。立嫡問題在封建宗法社會中特別重要。
其基本原則是:“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這就是說如果都是正妻之子,則立其年長者,不論其賢能與否;如都是庶子,則看誰的生母身分高貴就立誰,而不論年齡,這叫“子以母貴”。
以上原則貫穿了整個封建社會,但隨著時代不同略有變化。《唐律》規定,“諸立嫡違法者,徒一年。即嫡妻年五十以上無子者,得立庶以長。不以長者亦如之。”據《唐律疏議》,如果嫡妻之長子已死,則“立嫡孫。無嫡孫,以次立嫡子同母弟。無母弟立庶子。無庶子立嫡孫同母弟。無母弟立庶孫。曾玄以下准此”。比起春秋時略有變動。立嫡的原則雖是如此,但也有例外。據《史記·孟嘗君列傳》,孟嘗君父“田嬰有子四十餘人”,孟嘗君是賤妾所生,但由於他“名聲聞於諸侯,諸侯皆使人請田嬰以文為太子,嬰許之”。
儘管對立嫡有種種規定,但由於嫡子所具有的特殊身份和地位,在歷史上還是導致層出不窮的兄弟相殺,骨肉相殘的奪嫡之爭。比如我們熟悉的八王之亂與九龍奪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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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涉獵歷史
因為這樣更容易在家族的人都認同的情況下把家族平穩的繼承過度下去。
中國自古都十分看中家族傳承,因為族中祭祀。就是俗話中的香火。對於祖先來說是必不可少的東西。這種情況下,是嚴禁分家的,因為一旦分家,新的家族只會祭祀分家後的歷代族人,而主家的先輩族人只能有大貢獻,特別出名才能享受祭祀了。
而且分家很容易造成家族勢力的衰弱,家族資產的分拆。最著名的就是西漢的推恩令,直接把諸侯擊垮。
所以家族不到萬不得已,絕對不會分家。
而家族不分家的話,一但人多。家主的繼承就成了大問題。最理想的情況肯定是立賢。然而,賢這個品質,不是那麼容易分辨出來的。而且家族每個人都沒那麼賢良的話,家族還傳不傳承?
所以只能選個次一點的辦法。
立嫡立長制度就進入大家眼中。
這確實是除了立賢之外,最讓人接受的制度了。我們傳統文化就是要對地位高者,年長者保持尊敬。而嫡子地位肯定高於庶子。長子地位也高於其他人。所以家主傳承給嫡長,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如果你不同意,誰讓你不是嫡子,也不是第一個生的呢?
而且立嫡立長還有個優勢,就是嫡子一般都是正妻的孩子,父母雙方都有背景,受到的教育肯定優於庶子。長子因為第一個生的,受到的父母教育也肯定比其他弟弟時間長。
基於以上兩點,中國古人選擇嫡長子制就不足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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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桃殳
摘要:嫡長子繼承目的在於解決權位和財產的繼承與分配,穩定社會的統治秩序。其只是歷史發展中的一種方式。社會歷史條件是立嫡立長的根本原因。從“禪讓制”到“世襲制”
據說,在夏商以前的社會中進行權力更迭是實行的“禪讓制”。所謂的禪讓制就是掌握權力的人在生前將權力交給別人。比如唐堯,虞舜。
這種說法究竟是否為真,不知道。但是也有另一種猜測便是一種軍事威脅下的政變,只是打著禪讓的美名而已。後世這樣乾的人不少。
後來禹死後,啟立即發動了對法定繼承人的攻擊,奪取了領袖的職位。建立“世襲制”,將“公天下”變成了“家天下”。
而“世襲制”可以分為“兄終弟及”和“父死子繼”兩種方式。這兩種方式均作為權力傳遞的方式在夏朝與商朝實行,直到西周建立之後,才真的確定“父死子繼”下嫡長子繼承。
社會歷史條件是根本原因。無論是夏商以前的社會還是夏商時期,我們都可以確定是是他們都是氏族部落社會,只是規模大小,結構化強弱不同而已罷了。
作為部落或者部落聯盟的首領,其權力傳遞考量的最大因素便是如何帶領部落生存。年輕力壯,擁有豐富的經驗的人是最先考量的 。“禪讓制”可能是最佳選擇。而“世襲制”的“兄終弟及”可能是另一種形式的“禪讓制”罷了!
在西周,人們考量傳遞權力的因素可能不再是生存,而是其他因素時,這種規則就發生了改變。
西周的部落聯盟的結構化更加的複雜,控制的面積更大,部落的政治領袖不再考慮“生存”的政治責任。在這些變化之下,權衡利弊,“父死子繼”成了更優選項。
優點二:嫡長子的確定可以使一些人喪失預期的期待,減少一些人的覬覦。當然,也可以減少和消除當位者對於繼位者的某種猜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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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龍澤亞子
古人推崇立嫡立長的原因到底長什麼?
我以為,
古人推崇立嫡立長的原因,
就是沒有更好的辦法。
設想一下,
中國歷史上本是推崇“禪讓”,
帝堯舜禹的禪讓故事,
可以說是中國古人不朽的政治傳說。
但從大禹之子啟奪權建立夏朝起,
世襲思想便自然產生延續。
可是如何權力世襲呢?
因為是父系社會,
當然只能傳給兄弟兒子,
可是那麼多兄弟兒子,
掌控權該傳給哪一個呢?
從帝國或家族強盛不衰需要而言,
應該傳給最有能力的那一個,
可是這最有能力的標準誰來定?
誰會承認自已能力不行?
有幾個人會心服口服別人比自已強?
因此,這選賢能的方法缺乏可操作性,
反而造成內部爭鬥,
內部不團結必然損耗內功,
不待別的帝國或家族挑戰,
有可能就自廢武功崩潰了,
這種例子歷史上很多,
所以大家吸取教訓,
商量出一個立嫡立長的傳遞制度。
這個制度不是最佳,
歷史上也有不這麼執行的,
但大多數時候是這麼做的,
至少不會每次權力交接,
都可能產生動盪。
為什麼呢?
因為這就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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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當代曹植
嫡長子繼承製起源於西周,是宗法制度的核心,“有嫡立嫡,無嫡立長”的原則被堅定不移地沿用了三千年,成為王朝不可撼動的鐵律。
嫡長子繼承製就是爵位與財產都只由嫡長子來繼承,嫡長子指的是正妻所生的長子,嫡長子以外的兒子們被稱為了別子,在宗法制裡,嫡長子屬於大宗,別子則是小宗,這個制度就確保了國家的統治權始終掌握在大宗手裡。
綜上,立嫡立長起到了維護大宗利益,並維護社會秩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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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大王愛讀書
古人實行嫡長子繼承製,是為了實現政權、家族掌控權的平穩過渡。
一、它的出現跟古代的婚姻制度息息相關。古代的婚姻制度,簡單來說就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一個男人,多個“妻子”,男人只要身體沒有問題,正常來說會生出很多孩子。
這麼多孩子,究竟誰來繼承家主地位,甚至是爵位、皇位呢?
第一種,競爭,誰的能力強誰繼承;
第二種,一開始就定下誰是繼承人,這個人一出生就地位超然,地位穩定不移,誰都不要來爭,誰都不要對那個位置有想法。
這種方法就是嫡長繼承製。正妻生的長子享受族長、爵位、皇位繼承權。
三、兩種繼承方法各有利弊。
(一)第一種方法,好處在於能者上位,一個有能力的繼承者可以帶著家族或一個國家走向強盛;
不利的地方在於,在競爭的過程中,會出現很多爭端,這些爭端會激化內部矛盾,可能會直接導致家族或執政者團體內部分崩離析。
小到一些家族的內部繼承權爭奪,鬧的兄弟反目,家族不合。
大到家天下的傳承,更是血雨腥風,死人無數,宮斗的小齷齪不去說,嚴重的會引起內戰。
舉兩個歷史上非常有名的事件,都是因為繼承權問題引起的。
第一個,玄武門之變。
李世民不是嫡長子,本來沒有繼承權,要上位,就必須掃除障礙,結果殺兄囚父。
當時的是非曲直我們難以知曉,但結局就是這樣。
而且,這個過程中,多少有關係的人被牽連,難以細數。
第二個,靖難之變。
朱棣雄才大略,想要上位,也必須掃除障礙,四年內戰,同根相殘,生靈塗炭。
這還是在嫡長繼承製約束的情況下,如果沒有這個制度約束,在家族繼承、爵位傳承、家族繼承權傳承的時候,會發生什麼,難以想象。
(二)嫡長繼承製從周代開始實行,這是在總結前代經驗教訓基礎上,不得不實行的一種繼承方法。
嫡長繼承製,一定程度上保證了政權的順利過渡,保持了局面穩定和內部的團結。
這種制度的實行,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它的實行,限制了很多人才能的發揮,甚至鬧出了很多笑話。
多少無能的人,甚至失能的人,因為這個制度和規矩上位,在位期間,所造成的看不見的損失其實也難以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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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四川達州
古人推崇立嫡長子,原因主要兩條:
保護原配利益宗法制的核心就是嫡長繼承製。原配嫡子權益最大,然後是繼妻,之後是扶正妻,最後才是庶出。
原配需要特別保護,所以才有嫡長子繼承製的強制性。
因為伴隨男人本身官爵晉升,繼妻出身可能高於原配,如果不強制規定,就很容易出現問題。譬如著名的漢宣帝原配許平君。
再比如,一個讀書人20歲中秀才,娶的原配多不過一個土財主女兒。10年後,秀才可能已經中進士當官了,原配死了顯然不可能遵守繼妻地位低於原配的要求,再娶一個小地主女兒回來。那麼繼妻的身份就明顯比原配更高,家族更有地位權勢,豈不是要原配之子交出宗祧繼承權?
這就是規則的力量。
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爭嫡如果沒有規則,確定宗祧繼承人的時候誰能確保繼承人的賢與愚,賢多還是賢少?
比如劉表次子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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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溫明昊
嫡長子繼承製,可以說是貫穿了中國整個古代封建制王朝。不過,要說起它的起源,卻要從西周開始說起。
周武王於牧野擊敗商紂王,建立西周,隨後便開始了論功行賞,分封諸侯,並制定了維持西周穩定的制度。
西周鞏固自己的制度一共有三個,宗法制,井田制和禮樂制。
井田制控制諸侯們的經濟基礎,禮樂制用來控制諸侯們的思想,防止他們僭越,而宗法制則是最關鍵的,那就是確定周王室至高無上的地位。
宗法制是通過血緣關係為紐帶的,其核心就是嫡長子繼承製。
嫡長子繼承製中規定,周天子的繼承人只能是嫡長子,其餘的庶子只能被分封出去,嫡長子一脈被稱為大宗,被分封出去的庶子一脈則被稱為小宗。大宗對小宗,有著絕對的主導權。且這套制度不僅在周王室內部生效,從上至下,直到底層貴族,皆是如此。
這也就意味著,周天子無論在何時都是大宗,而且是所有人的大宗,這也是周王室地位得到保證的最重要制度。
然而,這一制度,在春秋戰國時期卻遭到了破壞。春秋戰國時期,周王室力量已經不足以約束各國諸侯,自然,周王室的各項制度也遭到了衝擊,尤其是嫡長子繼承製。
相信熟悉春秋戰國的人都知道,在這個時期,弒君之事,兄弟為了爵位互相殘殺之事是非常常見的。甚至很多諸侯國就是因為爵位之爭陷入內亂,從而衰弱的。
這都是因為他們沒有很好的貫徹嫡長子繼承製。
也許是這一時期的慘烈給了後朝一個警告,以至於後面的許多封建王朝,都將嫡長子繼承製作為國策,並受到追捧。
說到這,嫡長子繼承製的優勢已經很明顯了:
一、嫡長子繼承製很穩定嫡長子繼承製是有繼承順序的,也就是說繼承皇帝位置的人,從一開始就定死了。這在某種程度上,能夠杜絕一些別有用心之人的想法。比如說清朝康熙之時的九子奪嫡事件。
九子奪嫡之所以會如此慘烈,和康熙對皇子們爭奪太子之位的放任有很大的關係。說起九子奪嫡,我又想起了一件事情,那就是《琅琊榜》。
《琅琊榜》中的太子和譽王的爭鬥,實際上就是嫡長子繼承製的反面教材。當時,梁武帝明明已經立下了太子,為何譽王還能對太子之位產生心思?
不是別的,就是因為這是梁武帝刻意暗示的結果,他不停地給譽王加封,最後甚至成為了九珠親王,僅次於太子的存在,這才給了譽王一絲希望。
而朝堂之上,因為梁武帝的這點心思,也公然分成了兩派,互相爭鬥,將整個南樑搞得天昏地暗,腐朽不堪。如果沒有梅長蘇的及時阻止,南樑可能就要陷入國破家亡的境地了。
而當初,梁武帝沒有別的小心思,堅定不移地施行嫡長子繼承製,就不會有這麼多的波折。
二、嫡長子繼承製為主,立賢為輔嫡長子繼承製很穩定,但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大家在看電視的時候肯定見過這樣的場景,太子昏庸,朝臣請求廢立太子。
這就是以嫡長子繼承製為核心,並輔以立賢為太子的制度。如果說,嫡長子繼承製是一條相對正確的道路,那麼立賢制就是個糾正錯路的手段。
這兩個制度相輔相成,才能維持一個國家的穩定。但是,如果將這兩個制度調換一下,立賢為主,嫡長子繼承製為輔,是行不通的。
這也從側面烘托了嫡長子繼承製大局觀上的正確性。也許,這就是它備受推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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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詩禮銀杏
嫡長子繼承製,是宗法制度最基本的項原則, 即“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正妻之子即為嫡長子,確立繼承人時不能以賢能來做標準而是以長幼為標準;但是當正妻沒有子嗣時,就得從庶子中選擇,這時就要依據母親的身份高低,而不是看年齡的大小。
建立這一制度的本意,是為了讓眾多子孫收到約束,避免其自相殘殺,使家族和國家陷入混亂。
但在這一制度的實行過程 中也會遇到許多問題,當其他子嗣比嫡長子更加優秀,野心更大時,他們便會生出取而代之的念頭,比如歷史上有名的玄武門之變,這尚且是在有明確的繼承製下發生的,若是沒有這一規定,那麼將會引發更多的鬥爭和流血事件,這對王權的穩固和社會穩定是非常不利的。
嫡長子繼承製,並不是最好的制度,但它在-定程度上確保了穩妥,確定後嗣不摻雜人的主觀評判,這樣的制度簡單明瞭,更能適應實際。
即便是曹操這樣蔑視禮法的人,在立嗣這件事上也沒有打破立嫡立長的常規。曹操對自己第七長曹衝是非常器重寵愛的,可後來曹衝生病去世,曹丕去安慰曹操,曹操卻說了這麼一句話: “這對我來說是不幸的事,對你們來說卻是幸事。”這話的意思已經很直白了,如果曹衝活著,王位根本沒你們什麼事。但事實上,如果曹衝沒死,曹操最後也未必會把王位傳給他,因為這樣會招致許多意料不到的禍端,以曹操的聰明,自然會權衡利弊做出最恰當的選擇。況且還有袁紹的例子擺在那裡,所以曹操最後還是立了曹丕為世子。
這套規則在當今社會也有沿用,就是論資排輩的晉級規則,這實際上也有古代立嫡立長的影子,它固然有其消極的一面,但是它對內部和諧和長遠發展是非常有利的。
回覆列表
古人為什麼推崇立嫡立長?立嫡立長又指的是什麼?那麼這個制度有什麼優點?有沒有缺陷呢?
優點: 使權力早有歸屬,避免了兄弟間為了奪位互相殘殺勾心鬥角。缺陷: 不以才能、德行為標準,極易產生一些昏庸的統治者。
這涉及到中國古代宗法制度的核心:嫡長子繼承製。所謂“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
1、中國古代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多嬪制,妻子在古代家庭中的地位是遠高於妾和嬪的,同樣妻子的孩子的地位也要高於妾和嬪的孩子。
2、中國古代的繼承原則也是隻有妻子和嫡子是第一繼承順位,如果妻子或嫡子在世,妾和嬪及其子女是沒有繼承權的。
3、首先是立子,如果只有一個兒子,不管嫡出還是庶出肯定立子;其次是立嫡,如果嫡出庶出都有兒子,肯定優先立嫡;再次是立長,如果嫡出有若干兒子,肯定優先立嫡長子,或者如果嫡出沒有兒子,那就優先立庶長子。
歷史上,“誰來當家”是封建王朝的頭等大事,直接關係到國家的治亂興衰。
從中國歷史上的經驗來看,嫡長子繼承的兩個重要條件一個是國家的組織結構需要趨於穩定,一個是宗族禮法制度跟觀念必須比較強。所以從周到秦漢,國家的組織結構越來越穩定,禮法觀念越來越強,嫡長子繼承製也就完全被確立了下來。
從另一個角度上看,立嫡長比立賢更好的地方在於能夠有效的避免朝政動盪——不然如何證明自己的賢明?少不了一番明爭暗鬥吧?必然會有大量資源用於內耗吧?更不用說儒家傳統的“親親、尊尊、長長”觀念本身就與嫡長制是緊密結合的——這也造成了中國傳統嫡長制顯著區別於其他國家的一個特點,那就是對嫡、庶、長、幼、遠、近的極其明確的區分。
這種制度的優越性在於有效地避免了統治階級內部之間為爭奪權位和財產的繼承而引發的禍亂,從而維護了王權的威嚴和社會的穩定。
回到咱們最開始的問題上來,立嫡長這個制度就一定比立賢更好嗎?從結果上看,雖然不一定是結果最好的,但一定是最有利於整個政局穩定的。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立嫡長更穩定,選賢上下限都更高。所以即使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大家並不總是堅持嫡長子繼承製,但也會堅定的維護這個制度的存在。
穩定的價值勝過戰亂,穩定能帶來社會經濟的繁榮發展,穩定壓倒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