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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討厭娛樂新聞

    謝謝邀請,肯定算正當防衛。影片我看了,一個不怎麼懂法律的普通人來講,首先法律是什麼?利用法律鑽空子的律師還是知識分子?寶馬車裡出來好幾個人,電動車和人都去了馬路牙子上邊了,花臂紋身出來後直接動手,然後回去拿刀出來…“難道大喊一聲法律救救我”所以不自衛還有別的選擇。追花臂紋身男,因為這不是拍電影有劇本,誰知道他車裡有什麼別的武器呢,“開車壓線,車裡帶刀,這樣的人還有他車裡的朋友他們背後到底是什麼?”

  • 2 # 清風良久

    一共出現兩段不同角度的影片

    當時情況第一判斷,開車人全身紋身,當事人肯定會第一意識到此人非黑即惡,此後開車人的行為舉止也可判斷非正常人行為。並且能從車裡拿出砍刀的人也絕非善類,更加深白衣男對自身生命和安全的擔憂,並且白衣男年齡段也是上有老下有小。肯定會更注重自身在危險情況下的自身保護,白衣男在拿到刀後第一時間主觀判斷到寶馬男會駕車或者再持武器的話,白衣男的自身保護能力就很大降低,並對白衣男生命造成危害的可能性極高,並且寶馬男並沒有失去再次行動的能力!為防止自身生命再次受到威脅的第一主觀判斷下。所以才會讓白衣男繼續進行自我保護和防衛意識。應該充分考慮當事人當時情況的主觀判斷因素。歡迎大家討論

    從另一段影片更能說你白衣男屬於正當防衛,乘車男子開始也和寶馬男參與對白衣男的攻擊。白衣男在奪刀後進行防衛,也是為了防止另一名乘車人取武器後和寶馬男一起對自己進行傷害。

  • 3 # 茂小麥

    觸發正當防衛條件已經滿足

    關鍵是對方手裡沒有兇器逃竄時是否還應繼續追砍 而被認定為故意傷害。

    這種判斷貌似有理有據 這其實是一個脫離了人性化的判定 。

    由於對方的侵害已經激怒嫌疑人,在情緒的支配下,奪刀追砍的動作是連續的,過程完整,時間短。

    正當防衛目的就是“你死我活”,必然存在傷害的意圖 ,且人的情緒轉變也需要一個過程 。;中刀的人不會立即喪失抵抗和反擊的能力,在躲閃過程中被追砍是合情合理的。

    正面影片區可以看到嫌疑人追了一段距離後回到原位置 ,連續中斷。若此時再回去 當屬故意傷害了(這個傷害的意圖就轉變了,類似虐待俘虜的意思,非正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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