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終會逝去,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人生的意義是什麼呢?是為了立功,立言立德立心?可是這些都是浮雲,是為了讓自己最大程度的和世界建立連結,使得自己快樂充實滿足?如幸得一個同頻同心人則不枉此生,你認為人生的意義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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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路有我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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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無知天下01
感謝邀請!首先說明提出這個問題是屬於哲學範疇的問題,那麼我們也就從哲學的角度去分析和回答這個問題。生命是個奧秘,任何邏輯分析,思維方式,都不可能解開他的意義!因為語言是分裂的,它只能一次說明一個面向,而存在就如同一枚硬幣,正反兩面都有。思想也是有侷限性的,一種思想不可能是無懈可擊的,思想同樣只能證明一個方面的正確性,而存在有無數個方向。而哲學要解決的問題,根本就不是問題,哲學的終極就是終結思考,這是最困難的事,因為這意味著放棄一切想法,放棄頭腦,這太難了。
所以,人生的意義是什麼?答案只有自己知道。別人的回答,都是別人的想法,無論自己認同與否,都只侷限於這個想法。
人要經過歲月的洗禮後,才能慢慢的明白一些道理;錢財這東西,生不帶來 ,死不帶去,錢財再多也免不了要回歸自然的。
當人們以實現人性為目的時,對社會有責任感,對他人有道德感,有利於社會,這樣的人生,可能是大多數人追求的普式價值觀吧!
人本是人不必刻意去做人,世本是世無需精心去處世。這就是真正的做人與處世了。我個人認為這也是做人的基本意義了!
不管怎樣,誰也迴避不了生老病死這個生命歷程或哲學命題。人至暮年能想明白的也不多,他人的人生經驗不一定都可以拿出來分亨。大部分人都如自然界的各種生物一樣走完生命之路。馬克思說:人是社會關係的總和。瞿秋白發問“如果人有靈魂的話,何必要這個躺殼。但是,如果沒有的話,這個軀殼又有什麼用處?”。人至所以為人可以簡單歸結為肉和靈的綜合體,兩者對立統一,相互相成,缺一不可。問題是,肉與靈的追求總是難以步調一致,常常是相互矛盾的。從人的個體(生物人)而言言,追求肉的舒坦是與生俱來的本能。從社會人來說,必須以追求靈的舒心為高階準則。
故人從一出生,社會就要求每個人都竭盡全力去追求靈的昇華,而對肉的感官享受是加以限制的。就像問題中提到立功、立言、立德、立心這是社會的要求和準則。為此我們人類進入文明社會以來,無論是為了物質文明還是為了精神文明的創造和奮鬥。都是從肉的本能出發,從靈的高度去理解去執行的。
人是一個複雜的矛盾綜合體,這就決定了人這一輩子總是痛苦多於快樂。哲學家和宗教是專門用來解釋這類命題的,並引導人類讓自己的肉與靈能和諧相處。教導我們要不計過往,不懼將來,活在當下,積極創造。每日修身,樂觀生活。臨走之時少留遺憾。我想這或許就是所謂的人生意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