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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679299803878

    “聖人之道,為而不爭”,這是寫在《道德經》書末的一句話。老子是在提醒人們,雖然他老人家屢講“無為”,但其主旨還是要人們去“為”的。“無為”不是不做事,所以要“為無為”。奇怪的是,那些把“無為”理解為不做事的朋友,總是看不見這句話,或者可能是故意視而不見。“為”和“爭”有什麼區別?本質上沒有區別,“為”是做事,“爭”也是做事,為者必定爭,爭者必定有為。所以,為就是爭,爭就是為。人們常說的“爭一口氣”,就是這意思。怎麼爭氣?不外乎努力做事,奮發有為。至於道家的“無為”,也可以理解為“不爭”。所以《道德經》多次提到“不爭”:不尚賢,使民不爭。水善利萬物而不爭,居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動善時。夫唯不爭,故無尤。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天之道,不爭而善勝,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繟然而善謀。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現在問題來了,既然“為”就是“爭”,那麼,不爭又如何去為呢?其實,老子不是說不爭,而是說,不與人爭:天長地久。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焉而弗始,生而弗有,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不與人爭,才能“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才能不居功而能有功。不與人爭,不爭的是利。但人生除了利以外,還有很多可爭的東西,比如天時、地利、人和。我們可以與天爭時(動善時),與地爭利(居善地),與眾爭和(知和曰常,知常曰明)。道家尤其注重爭時,如《雲笈七籤》:與時爭之者昌,與人爭之者亡。如《淮南子》:清靜無為,則天與之時。至道無為,一龍一蛇,盈縮卷舒,與時變化。夫聖人者,不能生時,時至而弗失也。夫日回而月周,時不與人遊。故聖人不貴尺之璧,而重寸之陰,時難得而易失也。禹之趨時也,履遺而弗取,冠掛而弗顧,非爭其先也,而爭其得時也。綜上,所謂為而不爭,是有所爭,有所不爭,正如有所為,有所不為。有些人說老子的“不爭”是深爭,是“以不爭為爭”,完全沒道理。“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不爭就是不爭,哪裡是什麼深爭?道法自然,少私寡慾,不與人爭,只爭別人所不爭的東西,反而能更好地實現自我的理想和願望。本文出處:大道齊元:聖人之道,為而不爭。“爭”與“為”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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