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孩子上學後,在家裡多吃多佔,稍不順心就發脾氣,還貼標籤是他的,別人不能隨便碰。
我是真君,我來回答。
寶寶到了4歲,才知道了“我的”這個詞的真正意義,能夠與“你的”區分開來。對於3歲以前的寶Bora說,過慣了以自我為中心的生活,要他與人分享是一個很難達到的發展任務,因為寶寶要實現幾個跨越,一是建立自我意識,二是去理解別人的需要,三是能延遲滿足自己的需求,四是去自我中心。
舉個簡單的例子。媽媽端來一個食品盒子,裡面放滿了媽媽喜歡吃的食品和寶寶平時喜歡吃的食品,當媽媽鼓勵寶寶去為媽媽選擇食品的時候,寶寶只能選擇他愛吃的磨牙棒、酸奶什麼的,而不會選擇媽媽經常吃的話梅。寶寶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他們處於以自我為中心的階段。
1~2歲的寶寶只想到自己,想不到別人的需求,所以會完全按照自己的意願支配周圍的人和事。他們強烈地保護自己的東西,是因為他們覺得那是“我的東西”,見了別人的東西也想要,是因為他們還不太清楚“你的”是什麼意思。家長最好的做法就是順其自然。
既然“自私”是這個年齡段的寶寶特有的心理、行為特點,媽媽要尊重寶寶,不要強行把寶寶的物品分給其他小朋友。我們常見到有的媽媽為了給別的父母面子,就用“摳門”“自私”“小氣”等字眼來教訓寶寶。這種做法不但對改變寶寶的自私行為沒有一點幫助,反而不利於寶寶形成正面的自我定位。
寶寶是經歷了一個又一個階段成長起來的,不經歷充分體驗“自我”的階段,就到達不了接納他人的階段,更無法形成專注力和意志力;媽媽所期望的創造力、幸福感、獨立性、意志無法也出現在寶寶的身上;長大以後,也無法對現實生活進行準確地把握,常常感到孤獨、失助、消沉、絕望。
1.5~2歲,寶寶分享能力發展關鍵期
2歲左右的寶寶,玩得更多的是平行遊戲,他們喜歡自己玩自己的,像平行線沒有交點,孩子在進入3歲後才逐漸學會簡單的合作遊戲,但這個時候,寶寶的自我意識達到了高峰,會因為被要求分享遊戲材料而與別的寶寶發生衝突。這個時候,媽媽不用參與到中間去,也不要命令寶寶一定要怎麼樣,有了交往慾望的寶寶會逐漸懂得“忍痛割愛”,即使寶寶很難與同伴合作,媽媽也要等到寶寶品嚐到這樣做的後果後,回家側面引導寶寶“把玩具分給小朋友一部分,大家才能開開心心地玩”,讓孩子逐漸知道遊戲是“在規定的限制範圍內的自由活動”。
這個階段媽媽最容易犯的兩個錯誤是:
1.強迫寶寶分享
2.大的應該讓著小的
媽媽不要因為自己的寶寶比別的寶寶大幾個月、大1歲就對寶寶說:“你是姐姐,讓著小弟弟小妹妹!”或“你是哥哥,讓著小弟弟小妹妹!”這樣做,會讓寶寶懷疑父母的愛,他的心會因此受到傷害。而年齡小的寶寶在這樣的寵愛中也學不會分享的技巧。
2歲前的寶寶能接觸到更多的新事物,相互之間會出現模仿性或互補性交往行為,但他們雖然一起玩卻互不干擾,熟悉以後會相互觀察、模仿。2歲後的寶寶與同伴交往的回合越來越長,但主要是各自對物體的擺弄和擬作,他們是對玩具或其他物體感興趣,而不是對同伴感興趣,所以這個階段還是以物體為中介的同伴交往關係。
媽媽幫助寶寶對同伴產生興趣,寶寶就會從在意物的自私行為中脫離,學著很在意自己的夥伴了。
有的遊戲寶寶一個人玩會很沒意思,那麼媽媽就給寶寶找個伴一起遊戲吧!以下是最簡便易行的兩種方法。
媽媽把家裡的水壺灌滿水,然後準備幾個杯子,讓寶寶往杯子裡倒水,給小朋友喝,寶寶一定很感興趣。當別的小朋友喝到寶寶倒的水後,一定很開心!寶寶也會因為給小朋友倒水喝而高興!
媽媽準備一件重物,當然是對寶Bora說比較費勁但又不存在危險的物體,比如,大紙箱、大布娃娃等。然後讓寶寶和另外一名小朋友合作把物品抬到目的地,寶寶搬運的時候,要互相配合找到平衡,有時,還要經歷幾次掉下去的波折,不過,這樣更能讓孩子領會兩個人的力量比一個人的大。
我是真君,我來回答。
寶寶到了4歲,才知道了“我的”這個詞的真正意義,能夠與“你的”區分開來。對於3歲以前的寶Bora說,過慣了以自我為中心的生活,要他與人分享是一個很難達到的發展任務,因為寶寶要實現幾個跨越,一是建立自我意識,二是去理解別人的需要,三是能延遲滿足自己的需求,四是去自我中心。
舉個簡單的例子。媽媽端來一個食品盒子,裡面放滿了媽媽喜歡吃的食品和寶寶平時喜歡吃的食品,當媽媽鼓勵寶寶去為媽媽選擇食品的時候,寶寶只能選擇他愛吃的磨牙棒、酸奶什麼的,而不會選擇媽媽經常吃的話梅。寶寶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他們處於以自我為中心的階段。
1~2歲的寶寶只想到自己,想不到別人的需求,所以會完全按照自己的意願支配周圍的人和事。他們強烈地保護自己的東西,是因為他們覺得那是“我的東西”,見了別人的東西也想要,是因為他們還不太清楚“你的”是什麼意思。家長最好的做法就是順其自然。
既然“自私”是這個年齡段的寶寶特有的心理、行為特點,媽媽要尊重寶寶,不要強行把寶寶的物品分給其他小朋友。我們常見到有的媽媽為了給別的父母面子,就用“摳門”“自私”“小氣”等字眼來教訓寶寶。這種做法不但對改變寶寶的自私行為沒有一點幫助,反而不利於寶寶形成正面的自我定位。
寶寶是經歷了一個又一個階段成長起來的,不經歷充分體驗“自我”的階段,就到達不了接納他人的階段,更無法形成專注力和意志力;媽媽所期望的創造力、幸福感、獨立性、意志無法也出現在寶寶的身上;長大以後,也無法對現實生活進行準確地把握,常常感到孤獨、失助、消沉、絕望。
1.5~2歲,寶寶分享能力發展關鍵期
2歲左右的寶寶,玩得更多的是平行遊戲,他們喜歡自己玩自己的,像平行線沒有交點,孩子在進入3歲後才逐漸學會簡單的合作遊戲,但這個時候,寶寶的自我意識達到了高峰,會因為被要求分享遊戲材料而與別的寶寶發生衝突。這個時候,媽媽不用參與到中間去,也不要命令寶寶一定要怎麼樣,有了交往慾望的寶寶會逐漸懂得“忍痛割愛”,即使寶寶很難與同伴合作,媽媽也要等到寶寶品嚐到這樣做的後果後,回家側面引導寶寶“把玩具分給小朋友一部分,大家才能開開心心地玩”,讓孩子逐漸知道遊戲是“在規定的限制範圍內的自由活動”。
這個階段媽媽最容易犯的兩個錯誤是:
1.強迫寶寶分享
2.大的應該讓著小的
媽媽不要因為自己的寶寶比別的寶寶大幾個月、大1歲就對寶寶說:“你是姐姐,讓著小弟弟小妹妹!”或“你是哥哥,讓著小弟弟小妹妹!”這樣做,會讓寶寶懷疑父母的愛,他的心會因此受到傷害。而年齡小的寶寶在這樣的寵愛中也學不會分享的技巧。
2歲前的寶寶能接觸到更多的新事物,相互之間會出現模仿性或互補性交往行為,但他們雖然一起玩卻互不干擾,熟悉以後會相互觀察、模仿。2歲後的寶寶與同伴交往的回合越來越長,但主要是各自對物體的擺弄和擬作,他們是對玩具或其他物體感興趣,而不是對同伴感興趣,所以這個階段還是以物體為中介的同伴交往關係。
媽媽幫助寶寶對同伴產生興趣,寶寶就會從在意物的自私行為中脫離,學著很在意自己的夥伴了。
有的遊戲寶寶一個人玩會很沒意思,那麼媽媽就給寶寶找個伴一起遊戲吧!以下是最簡便易行的兩種方法。
媽媽把家裡的水壺灌滿水,然後準備幾個杯子,讓寶寶往杯子裡倒水,給小朋友喝,寶寶一定很感興趣。當別的小朋友喝到寶寶倒的水後,一定很開心!寶寶也會因為給小朋友倒水喝而高興!
媽媽準備一件重物,當然是對寶Bora說比較費勁但又不存在危險的物體,比如,大紙箱、大布娃娃等。然後讓寶寶和另外一名小朋友合作把物品抬到目的地,寶寶搬運的時候,要互相配合找到平衡,有時,還要經歷幾次掉下去的波折,不過,這樣更能讓孩子領會兩個人的力量比一個人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