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女朋友還不賴,能在分手前把這10萬元還給你,算個女漢子。事實上,你文中已經講的非常清楚了,這10萬元錢是借給女友的。即你和女友間有關這10萬元屬借貸關係,0利息,不存在股份關係。。。什麼是股份關係呢?即你和前女友事先約定,雙方按出資比例或別的方式入股,共同經營,共擔風險,然後年底按效益進行分紅或分擔相應虧損比例,一般有合作年限,並有違規法律約定,如提前退出怎樣處置等措施。。。你這10萬和這不沾邊。當然,你也講了,這小店目前經營還可以,並且你也出了不少力。有這想法,很正常。但是,老牛還是要提醒你,你和前女友是借貸關係,且法律關係已終止。至於你出了不少力,這屬於幫忙。女方願意給你三瓜兩棗也行,一分錢不給你,也沒啥說的。。。下來,雙方各該啥就幹啥,不要再給彼此添亂了。尤其是男方,不要再琢磨著股份那事。這事如果男方撕破臉,勞心費神,不見有什麼好處。當年,我朋友就遇到過女友借錢開店的事。什麼是結局呢?女友後來和別人好了,只給男方還一半錢。為另一半錢,雙方最終對薄公堂,法院也判了,白紙黑字寫著我朋友贏,但女方就是不給。執行了好幾年,最終朋友累了,不了了之,剩下的錢不要了。。。所以,聽老牛一句話,既然和女友已經分手了。咱就拿的起,放得下,再不要往這是非河中淌。一則,分了手的情侶基本上都成陌路。二則,這小店也充滿很大變數。想幹,自己重開一間。。。
你這女朋友還不賴,能在分手前把這10萬元還給你,算個女漢子。事實上,你文中已經講的非常清楚了,這10萬元錢是借給女友的。即你和女友間有關這10萬元屬借貸關係,0利息,不存在股份關係。。。什麼是股份關係呢?即你和前女友事先約定,雙方按出資比例或別的方式入股,共同經營,共擔風險,然後年底按效益進行分紅或分擔相應虧損比例,一般有合作年限,並有違規法律約定,如提前退出怎樣處置等措施。。。你這10萬和這不沾邊。當然,你也講了,這小店目前經營還可以,並且你也出了不少力。有這想法,很正常。但是,老牛還是要提醒你,你和前女友是借貸關係,且法律關係已終止。至於你出了不少力,這屬於幫忙。女方願意給你三瓜兩棗也行,一分錢不給你,也沒啥說的。。。下來,雙方各該啥就幹啥,不要再給彼此添亂了。尤其是男方,不要再琢磨著股份那事。這事如果男方撕破臉,勞心費神,不見有什麼好處。當年,我朋友就遇到過女友借錢開店的事。什麼是結局呢?女友後來和別人好了,只給男方還一半錢。為另一半錢,雙方最終對薄公堂,法院也判了,白紙黑字寫著我朋友贏,但女方就是不給。執行了好幾年,最終朋友累了,不了了之,剩下的錢不要了。。。所以,聽老牛一句話,既然和女友已經分手了。咱就拿的起,放得下,再不要往這是非河中淌。一則,分了手的情侶基本上都成陌路。二則,這小店也充滿很大變數。想幹,自己重開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