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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蔣閒言

    世人都知道,正常談戀愛的情侶,在花前月下,都是卿卿我我,有說不完的悄悄話,難捨難分,有一種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的體驗。可以說兩顆心能越拉越近,越看對方越順眼,越喜歡,這樣才越具有吸引力。

    只要是真心愛對方的,就一定會具有特殊的包容,哪怕遇上了不能統一意見,發生分歧的問題,也會在寬容和熾烈的愛意中化解矛盾,使矛盾消融於無形。才能做到兩心融合不能分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地步,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牽手婚姻。

    要是如樓主所提," 情侶之間三天兩頭的吵架,這樣他們還是否算相愛 " 的問題,也許你們簡直就是一對上輩子的冤家,這輩子的對頭,不打不相識,非要聚攏在一起。正常的談戀愛,雙方愛都愛不過來,是絕對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的。

    就算是已婚的夫妻,要是三天兩頭打打鬧鬧,沒有包容,不能站在對方的角度來為對方著想,永遠處在硝煙的戰火中,就沒有祥和相處的穩定時間,再好的感情也經不起折騰,雙方的感情也會被慢慢的沖淡,最後被矛盾淹沒,使雙方的感情蕩然無存。

    從提問中不難看出,你們一定是婚前就同居在一起,像夫妻共同生活一樣的情侶,表面上和走進了婚姻沒什麼區別,就差一張結婚證。由於在婚姻上得不到保障,沒有完全成為在經濟上的共同體,就沒有共同的利益存在。各自在經濟上都打著自己的小算盤,自私自利,這就在本質上與正式的婚姻有了根本上的區別。加上近距離的生活在一起,對方的缺陷就會逐漸的放大,才會三天兩頭吵架的。

    如果你們是正常的談戀愛,沒有同居在一起,就絕對不會天天相處在一起,就算天天見面,滿腹的情話都說不完,不存在家務事的糾纏和經濟上的瓜葛,就沒有發生矛盾的土壤。哪裡會三天兩頭吵架。除非兩個人是瘋子,靠吵吵鬧鬧才能交流感情的。

    要走進婚姻必須得有共同的目標和共同的語言,互相能夠接納,兩心能融合在一起,未來才是甜蜜和幸福的。你們如今婚都還沒結,就三天兩頭的吵架,要是再繼續下去,把帶病的戀愛拖入到婚姻中去,根本就沒有未來可言,趁早分手,才是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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