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休息期間,手下員工在崗玩手機、睡覺被抓,領導考核連帶我200元,說我負有管理責任。大傢伙絕的合理嗎?有沒有觸犯勞動法之類的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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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手採雲剪風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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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最多喝2兩
合理!你應該看過不少電影電視劇吧!一個隊的首腦臨死前,都要交代一下後事的!對不對!這就叫責任感!
你身為領導!你最重要的就是責任感,以及你的大局觀,處事防範意識能力。你要很清楚你帶的團隊的優勢及缺點在哪?該防控要防控,該加強要加強。團隊一出任何問題,都是你指揮防範不力所導致。
你想想看,你的團隊自由散漫,一盤散沙,你不是主責誰是主責?!!你平時是怎麼管的?難道你的所謂管理是人站在那死盯著他們?
請好好提升你的能力,不要讓提拔你重視你的領導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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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局局面面
想當頭目就的承擔責任,不想擔責就別當頭目,不可能頭目你當了錢你賺著,出了事你來個一推二六五和你沒關係,好事怎麼都讓你佔了,那不可能。員工犯錯連掛你,重點根本不在於你是上班還是休班,而在於這個職工是不是歸你管理,你不可能24小時盯著職工,這就得看你的管理手段,看你的管理方法,看你的力度。你要沒這點手段那你也就別當什麼頭目了。
下屬犯錯連掛上級的太多了,疫情期間工作沒做好連掛免了多少頭,要照你這意思在家休班不該連掛,那就都別幹了,直接回家得了。所以,你糾結的不是地方,要麼你當普通職工,上班幹活下班回家不操這些心。要麼想當頭目這就是你該付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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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寒夜月起
首先·,這種情況,在許多的企業都是普遍存在的,包括我自己的單位。正所謂“存在即合理”,且聽我來簡述一下。
而公司的這種連帶制度,看似鐵面無私,實際上為了所有人而提前敲響了警鐘。像我們的崗位,是做機械操作的,一天到晚與工業機器打交道,來不得半點麻痺大意,否則出了事故就必然要付出沉重的代價,那個時候再來討論連帶合不合理,就為時晚矣。所以,公司也會整體考慮,防患於未然,目的是讓所有的管理幹部時刻保持著高度警惕的紀律性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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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法律搬磚人
這個公司規章制度有點意思,我覺得首先看規章制度的有效性吧,是否經過民主程式,或者說你是否簽字認可。其次再看規章制度裡權利義務是否對等,或制度有沒有違反一些強制性規定,再通俗點,就是公不公平。比如員工績效你也分一勺的話,那麼管理員工也是你的職責範圍,管理不力承擔責任也是可以理解。最後就看你還想不想幹吧,200元不多,可能忍忍也就過去,不想幹的話,你也可以去監察或者仲裁申請要回來,不過二百元,實在是,可能大多數人覺得,懶得折騰吧
合理。管理好本部門員工,不是隻有你在崗一起工作時的事,任何時候 只要你的員工在單位出現違紀違法,作為領導或者管理者,應該同等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