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5082119557837

    建議一:現行的《兵役法》規定,“士官退出現役,服現役滿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近些年,國家激勵直招士官、大學生士官參軍入伍,在轉改士官時,其在校時間計為服役年限。

    但在退役時,由於只考慮到服現役年限,卻沒有考慮到直招士官和大學生套改士官安置問題,故建議:建議將上士服役期滿轉業直招士官士官納入政府安排工作物件範圍,酌情考慮將大學生套改士官一併納入!

    建議二:現役的《兵役法》規定,現役軍人、殘疾軍人參觀遊覽公園、博物館、展覽館、名勝古蹟享受優待;優先購票乘坐境內執行的火車、輪船、長途汽車以及民航班機;其中,殘疾軍人按照規定享受減收正常票價的優待,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

    如今,隨著“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成為共識,民航、鐵路、水運和客運道路紛紛出臺“軍人依法優先”辦法,同時不少地區還將退役軍人、軍屬納入“軍人優先優待服務”範圍,大大提高了軍人職業的吸引力。

    故借鑑各地先進經驗,建議對現役軍人、殘疾軍人參觀遊覽公園、博物館、展覽館、名勝古蹟時,一律施行免費,同時納入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的範圍。另外,建議對現役軍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統一制發“軍屬證”,將其與退役軍人一併納入優待範圍!

    建議三:進一步明確優待標準,對立功受獎軍人由地方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登門報喜。目前,《兵役法》對義務兵優待標準過於籠統,建議將“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家庭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優待,優待標準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改為按照“不低於當地平均工資水平”發放,如此有標準,才好落實。

    另外,在對現役軍人立功獎勵方面,大多地方不夠重視。故建議從國家層面出臺規定,對立功受獎的軍人,區分功勳大小,明確給予一次性獎勵金的“基礎線”,並要求對立功受獎的軍人,由當地相關單位做到登門報喜,讓軍人軍屬真正感受到“一人參軍、全家光榮”!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想開一家酒店,但是自己沒有錢,怎麼才能開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