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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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研語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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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傲雪紅梅123456
我們這裡沒有躲燈習俗。關於傳統習俗,鞕炮不讓放了,今年因為疫情不讓走親了,提倡就地過年不讓回家了等等,特殊情況除外,其他習俗還有誰在遵守執行,所以大家一致認為沒有年味了。
娶媳婦過曰子,把日子過好才是王道,其他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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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連河林
我是北方人,沒有躲燈的習俗,因為誰都無法躲燈,到處是燈,你能躲到那裡去?除非在野外搭帳篷住著,在零下十幾度的環境裡,守著火爐都不覺得溫暖,所以根本沒有躲燈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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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陽陽媽媽123
現在2021,雖說有些習俗不可免,也需要年輕一代繼承下去,可是這種躲燈行為就算了,現在到處燈火闌,已經不是點煤油燈的年代了!
要說過正月十五,新結婚的兒媳躲燈,在我們這裡確實有這個習慣。應該躲燈的人,是指上一年正月十五以後,到下一年正月十五之前,娶回來的兒媳。兒媳過第一個正月十五,是不可以在婆婆家過的,一定要躲燈。有一句老話是這樣說的:“兒媳正月十五不躲燈,專死老公公。”這話究竟是嚇唬婆婆,還是有他的一定道理,無法考證。但凡能形成一種習慣,自然就會有他的藉口,不然的話,怎麼能延續長久。躲燈不光是離開婆家就萬事大吉,也是有說道的。首先不能去婆家的本家,其次不能去與孃家是親戚的人家,這樣會被誤認為婆家人緣不好,還得孃家親戚接躲燈。最好是去婆家的直近親戚家。比如:大姑姐家,婆婆的孃家親戚,都可以去,但不能路程太遠。兒媳躲燈,當然是親戚家來人接,不能兒媳一個人自己去,同時兒子更不能陪伴。躲燈的時間,大多都是正月十四到正月十六,兩宿三天。婆婆要提前定準人家,並且還要準備好禮品,留作躲燈時帶著。其實,兒媳正月十五被接走,到別家躲燈,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不但麻煩人家,還得要能接起才行。凡是要接,最起碼要住宿方便,酒席豐盛,不能一菜一飯。另外還不能讓新媳婦空手回婆家,臨走時還要給拿倆錢兒。當然躲燈這也不是絕對的,如果公公在兒子結婚之前就已經去世了,這就沒有必要躲燈了。現在農村裡,一年都難得一見有結婚的,躲燈的更是廖廖無幾。儘管如此,正月十五兒媳出去躲燈的習俗,依然還保留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