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是一種很痛苦的病,不僅治療過程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而且很難痊癒。那麼怎樣才算是完全治癒?這一問題著實讓很多人頭疼。為了解除大家的疑惑,本文列舉了4個癌症治癒的標準,方便大家評判。
一、化驗結果顯示正常
一般來說,在治療癌症的過程中需要化驗身體的各種指標,包括血常規、尿常規、甲狀腺等等。如果這些化驗資料正常,則血液系統處於健康狀態。如果尿液檢測結果也在正常範圍內,並且各項指標長期保持在正常的範圍內的話,則也可以初步認為癌症已經被穩定控制了。
二、血脂、血糖等正常
一般來說,癌症患者在痊癒之後,內臟的功能不會出現差錯,而且各項的指標如血脂和血糖在長期內也不會出現異常。
三、腫瘤標誌物沒有異常表現
如果腫瘤標誌物以及自身免疫疾病檢測合格,則患者的表現正常。多年來如果也沒有發生明顯的病變,則就能初步認為癌症已經被痊癒。
不過癌症型別眾多,癌症治癒的標準也要根據癌症型別進行選定。治療中如果完全檢測不到癌細胞的存在的話,可以認為癌症被治癒。
四、五年內不再復發
在治療癌症方面,還有另一種情況。透過長期的治療,雖然腫瘤病灶依然存在,癌細胞卻仍然存在於身體中,但是腫瘤沒有進一步發展,處於停滯狀態,並且這種情況可以長期維持,一直到宿主因其他原因離世,這也是癌症治癒的標準之一。只是,這個時間怎麼考察呢?如果一定要用當前的治療效果去判斷癌症是否治癒,比如“病灶消失”、“機體不再存在癌細胞”、“癌症生物學指標已經處於正常狀態”,又會是不一定可靠的判斷方法。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醫學上引入了“五年生存率”的概念。這個概念的大致意思是癌症經過治療,五年之內沒有復發或沒有轉移,且患者健康狀態穩定。因為醫學界發現,當患者的癌症在五年之內不復發的話,大部分就不會再出現癌症的轉移。換句話,就是將“暫時沒有病變”或“長期沒有病變”換一個稽核辦法,用5年來判斷是否治癒,這一辦法應該是目前為止最為科學的了。
癌症是一種很痛苦的病,不僅治療過程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而且很難痊癒。那麼怎樣才算是完全治癒?這一問題著實讓很多人頭疼。為了解除大家的疑惑,本文列舉了4個癌症治癒的標準,方便大家評判。
一、化驗結果顯示正常
一般來說,在治療癌症的過程中需要化驗身體的各種指標,包括血常規、尿常規、甲狀腺等等。如果這些化驗資料正常,則血液系統處於健康狀態。如果尿液檢測結果也在正常範圍內,並且各項指標長期保持在正常的範圍內的話,則也可以初步認為癌症已經被穩定控制了。
二、血脂、血糖等正常
一般來說,癌症患者在痊癒之後,內臟的功能不會出現差錯,而且各項的指標如血脂和血糖在長期內也不會出現異常。
三、腫瘤標誌物沒有異常表現
如果腫瘤標誌物以及自身免疫疾病檢測合格,則患者的表現正常。多年來如果也沒有發生明顯的病變,則就能初步認為癌症已經被痊癒。
不過癌症型別眾多,癌症治癒的標準也要根據癌症型別進行選定。治療中如果完全檢測不到癌細胞的存在的話,可以認為癌症被治癒。
四、五年內不再復發
在治療癌症方面,還有另一種情況。透過長期的治療,雖然腫瘤病灶依然存在,癌細胞卻仍然存在於身體中,但是腫瘤沒有進一步發展,處於停滯狀態,並且這種情況可以長期維持,一直到宿主因其他原因離世,這也是癌症治癒的標準之一。只是,這個時間怎麼考察呢?如果一定要用當前的治療效果去判斷癌症是否治癒,比如“病灶消失”、“機體不再存在癌細胞”、“癌症生物學指標已經處於正常狀態”,又會是不一定可靠的判斷方法。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醫學上引入了“五年生存率”的概念。這個概念的大致意思是癌症經過治療,五年之內沒有復發或沒有轉移,且患者健康狀態穩定。因為醫學界發現,當患者的癌症在五年之內不復發的話,大部分就不會再出現癌症的轉移。換句話,就是將“暫時沒有病變”或“長期沒有病變”換一個稽核辦法,用5年來判斷是否治癒,這一辦法應該是目前為止最為科學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