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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揚州談先生的雜文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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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博學暖陽H
謝謝邀請。肉體代表“我”,還是“記憶”代表我。說白了,就是如何證明“我”的存在,用唯物辯證法哲學的觀點,肉體的“我”是現實中的客觀物質,而“記憶”則是主觀意識中的部分,客觀存在決定主觀意識,試想一下,肉體的“我”都不存了,“記憶”還能存在嗎。因此只有肉體的“我”才是真實的“我”,也能準確代表“我”。
我們試想一下,人在社會交往過程中,是我們每個人的具體肉身,去與對方的具體肉身打交道,因此社會上可以看到客觀存在的每個具體的人,例如“張三”或者“李四”。從來沒聽說記憶能代表“我”,在社會上與對方的“記憶”打交道,誰又能看到“記憶”是什麼?。
順便說個笑話,供網友噴飯:古時,一和尚因犯罪,衙役押送流放,暮宿客棧,衙役貪酒,大醉。罪犯和尚把衙役頭髮剃光,又把自己袈裟披在衙役身上,和尚逃去。天亮衙役酒醒,準備輿洗。對鏡,大吃一驚“罪犯尚在,我哪去了?”,雖是“天方夜談”,也值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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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門老馮
對自己而言,記憶更能代表我。對別人而言,肉體更能代表我。
能代表我的還比較多。比如我的聲音、我的言語幽默、我的長相、我的形態面貌、我的名字、我的肉體、我的記憶產品——各種技能作品和我的行事風格等等。
為什麼說對自己而言,記憶更能代表我。而對別人而言,肉體更能代表我呢?因為自己看自己需要用到記憶,離開或沒有了關於我的種種記憶,我就不認識我是誰了。比如一位痴呆症患者,他的思想往往缺乏對關於我的相關記憶資訊進行深度加工的能力,於是他的記憶就不能代表他了。這是因為失去了與我相關的記憶緣故。
對於一個正常人來說,只要把與自己相關的記憶資訊稍加“整理”,便知道是我的了。比如我的房子和財產、我的父母是誰、我和他是兄弟關係等等。退一步說,哪怕是我閉著眼睛想一想,都知道我在想什麼,我在那裡,我為什麼在這裡;當你看到外面的一輛汽車、一棟樓房或一棵樹的時候,透過對記憶資訊加工,就能知道那些東西是否屬於我。所以,對自己而言,記憶更能代表我。
而作為別人看自己,他不是透過我的記憶來分辨出是我的,而是透過我的外貌特徵來分辨出是我的,所以別人看我,肉體更能夠代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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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這個問題,我有言之不盡的思想,但因為時間空當不足,只能寥寥幾言。
思想,基於意識,意識卻又需要肉體成全。
我的一切,體現在記憶,沒有記憶,我就是空殼,但沒有肉體,又不能呈現自我的真實性,所以一切又都是相輔相成的。
如果肉體與記憶,是可以單獨分開的個體,那麼,記憶在精神上,更能代表我,而肉體是在表象上又代表了一個空洞的自己。
兩者擇二其一,記憶才是真實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