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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溪水長流79828706

    我是儒家思想佛性人,我主張忍而不“暴”,但你必須和她論理,表明你的觀點、立場和做人原則。在公眾場合肯定不是你一個人,此時你一定要忍住氣,俗話說有理不在言高。你腦子要清楚就是要讓她“當眾更出醜”,你要採取“以柔克剛”的策略,做“以理服人

    ”的人,及”高風亮節”的人格。這就得考驗你平時為人,思想修養,學識淵博程度及情商和智商是否兼備?這就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別人不講理自己是否講理?別人做法不對自己的做法是否也對?總之以理服人,以法治國不能以暴制暴。

  • 2 # 蘭羽屏

    對於這種不知禮儀的無賴,不必多糾纏。“是你踩了我的腳,懶得和你計較”。假如以暴制暴不就和他一樣了嗎!不可取。他不顧臉面,早點離開他。

  • 3 # 風不燥光正好煒煒動聽

    忍一忍,笑一笑,走你的。

    不然,建議一招制敵把它弄服。

    如果沒這個本事,那又何必走先吵、後鬧、再打、最後賠錢的路徑呢?!

  • 4 # 成雲社初心

    看看對方,評估一下武力值。

    乾的過,沒啥後果就教育教育他,孔子都說了“以直報怨”。

    幹不過,或者有後果那就算了,老祖宗告訴我們“好漢不吃眼前虧”。

  • 5 # 用真愛給它們一片藍天

    公共場所他(她)踩了你的腳不是有意,可能出於人流擁擠或其他被人冷不丁的撞到產生的慣性作用所致,既然無意傷害到了你且問題也不大,何必與他(她)較真,一笑了之。

    他(她)在無意間踩到了你的腳,不僅不道歉反而出口罵人,說明此人不是低智便是渾蛋,更能看出他(她)的人品和素質的低下,與這樣的人糾纏下去有失你的人品,所以乾脆對他(她)置之不理,犯不上為他(她)作賤自已!

    如果說你感覺到你的腳確實被他(她)踩到有傷筋骨,需要治療,你可以直接打電話報警,讓當地執法人員出面為你們合理、公正的處理。

    人和人之間沒有什麼深仇大恨,對於一些不經意間所導致自已受到小傷害的事大可不必計較,吃一點虧算不了什麼,或許會避勉相互間更大的傷害甚至失去寶貴的生命,因一些雞毛蒜皮、蠅頭小事互不相讓、大打出手造成命案的事例不在少數,慘痛教教,我們應該時常謹記!

    以包容的心去面對一切,讓你的生活更燦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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