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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綠茵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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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看球人
團體運動和個人運動最大的區別就在於分工合作的專業化。比方說一個長跑運動員可以跑5000米,也可以跑馬拉松,而團體運動則要求每個人踢相對固定的位置,做到專業化。
足球是11個人的運動,橫向來看,足球運動實際上是四條緊密相連的網路,也就是鋒線,中場,防線和門將,只有這四部分做到高度的配合才能踢出高水平的比賽。隨著足球的發展,不同的位置只會越來越專業化。
足球運動員的青訓時期非常久,他們在15歲左右就固定了自己的場上位置,這一時期也是青訓球員從訓練場走向職業球員的關鍵時期,這一時期技術一旦定型就基本上無法改變,你用後衛的技術去踢中鋒肯定是不行的,如果可以德國早就把胡梅爾斯頂在中鋒位置上了。這也是為什麼現在改造一名球員的場上位置或者球員自己想轉型這麼困難的原因。
縱觀足球歷史,唯一的一個能踢11個位置的球員就是貝利,但那個時期的足球發展得並不完善。後來的馬特烏斯和古特利也能從前鋒踢到後衛,但這樣的BUG畢竟是少數。到現在,我們只能看到B2B中場,那些能從前鋒踢到後衛的球員則再也見不到了。
題主問“為什麼足球球員大多隻能打一個或兩、三個位置”?我覺得不應該說“只能打幾個位置”,而應該說“擅長打幾個位置”,當球隊無人可用的時候,球員也得客串自己不熟悉的位置!
如果用“擅長”這個詞,大家就比較好理解了。球員們到底能打幾個位置?我敢說大部分職業球員,其實場上的各個位置都可以打,只是他們在這個位置上的“擅長指數”不一樣,某些球員在打中鋒可以發揮出90分的實力,打邊後衛只能發揮出60分的實力,是比低級別聯賽球員強,但顯然,大部分球隊在位置安排方面,不敢“暴殄天物”,肯定還是讓他當90分的中鋒更划算啊。
足球場上的對空間的爭奪十分激烈,在職業球隊要把好鋼用在刀刃上,你說讓梅西打中後衛,讓C羅去踢守門員,放在業餘界的話,他們這樣踢照樣也是無敵的存在,但是如果是在職業足壇的話,讓梅西C羅踢前鋒好還是踢中後衛效果更好?想想就知道了。
當然,如果足球場上有太多球員傷停或被紅牌罰下的情況下,那麼球員就可能客串他們不熟悉的位置,甚至一些球員前鋒或後衛還得客串守門員位置(比如特里或科勒)。
這樣說吧,拋開裡傑卡爾德、馬特烏斯或范志毅等可以勝任前中後場的多個位置不談(貝利甚至還能客串門將),大部分球員還是更適合放在他們最擅長的位置,哪怕他們也能打其他位置。就如同本文所說的讓C羅踢中後衛,C羅照樣可以用預判和彈跳力完成各種頭球爭頂,但是這不是浪費了C羅的得分能力嗎?這也就是在球員為什麼要有位置分工的主要原。你覺得還有哪些球員可以勝任場上的多個位置?歡迎一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