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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湘四水一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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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草莓醬的快樂生活
醉酒住酒店時若在違背女方意願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屬於性侵,事後女方報警是可定性為強姦的。
2013年李天一案件震驚全國。李天一等人在酒吧喝酒,被害人屬於嚴重醉酒狀態,被其強行帶至酒店,在未經被害人同意的狀態下強人發生性行為,最終被判決強姦,輪姦罪,並判處10年有期徒刑。
所以只要在違背當事人意願的情況下都屬於性侵,強姦。但如果真的遇到這樣的事,需要儘快報警,檢查,提取體內津液樣本作為證據,不然沒有證據,警察局是無法立案處理的。
另外就是,現代女性,因為工作原因或是休閒娛樂,酒局不可避免,但要提高自己的自身安全意識,飲酒要適量,不可貪杯,只有自己提高安全意識防範,才能更大意義上的保護好自己。如果非要等到出了事才來想解決的辦法,即便對方判刑,吃虧的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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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蝦溪蝦米
醉酒入住酒店遭性侵,這種個案不在少數。由於喝得太高,以至於醉酒,大腦受控,意識模糊,一旦出現意外,比如,跌倒,翻滾,撞牆等,如果得不到及時的施救,後果會很嚴重。如果是女性,在入住後,遭遇性侵犯時,是無力反抗的,雖有潛在的意識,但是英雄無用武之地,任由侵害者恣意妄為。
理論上構成,違背婦女真實意願的性行為就算強姦。包括婦女要求戴套,而男方不戴套硬上的。包括,婦女答應再床上發生性行為,而男方硬要在沙發上做的。強姦保護的法益是婦女對性的自主權。不同情節的量刑不一樣,在罪名上都是強姦罪。我說的是理論,法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