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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唐景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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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唐不聞
以西漢朝來說吧。西漢的二十級爵位承襲自秦國商鞅變法後形成的軍爵。
區別在於,戰爭時期,爵位制主要是用於封賞軍功,激勵將士用的。比如《韓非子·定法》裡就形容商鞅的法令說:斬一首者爵一級。在爵位較低的情況下,可能斬首一個敵人就可以升一級爵位。但是越往上升條件會越苛刻。
但漢朝一統天下後,因為戰事相對而言少了,爵位慢慢地從戰功的標誌變成了身份的象徵。
漢朝的二十級爵位從低到高分為兩個檔次。
第一個檔次:1、公士;2、上造;3、簪嫋;4、不更;5、大夫;6、官大夫;7、公大夫;8、公乘。這些一般授予平民和六百石俸祿以下的小吏。
第二個檔次:9、五大夫;10、左庶長;11、右庶長;12、左更;13、中更;14、右更;15、少上造;16、大上造;17、駟車庶長;18、大庶長;19、關內侯;20、列侯。
這一檔次授予六百石俸祿以上的官員。
在漢朝獲得爵位的機會有很多種,一種和以前一樣,有功則封。其他的機會來自於新皇即位、國家的一些大事、以及公開買賣。比如漢文帝在位時,共有兩次給天下百姓或百姓家庭繼承人賜爵,一次是即位,一次是立太子。而漢宣帝是西漢賜爵次數最多的,一共13次,其中10次是賜給天下所有“編戶齊民”,即有戶口之人。在國家國庫不足的時候,也會買賣爵位來補充收入。
賜予爵位的同時,也會根據爵位高低賜予相應的福利,比如土地和宅子。不同的爵位相應的義務和權利都不同,比如列侯和關內侯可以擁有食邑,即享受一定區域裡百姓貢獻的租稅,左庶長以上至大庶長可以免除徭役和軍賦等等。
爵位標誌著身份,低爵位的人如果毆打高爵位的,需要罰金四兩。
除此以外,爵位還可以用來抵罪、縮短徭役期、提前享受老年待遇等等的作用。
但是,因為爵位濫發,其價值也就越來越低,很快就跟不上以官位和家庭資產來區分身份的趨勢,因此逐漸被淘汰,被後世新的爵位制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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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朝的來賞的話,是公 侯 伯 子 男,公也就是封國國君比如齊桓公,剛天下還沒亂的時候秦還只是馬伕因功而封伯爵後世襲直到秦穆公才有點名氣,子爵 跟男爵 就是有點工資發發沒有封地這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