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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古德摩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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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淡才精彩65
條件好的話,送精神病醫院,條件不好,如果是精神病犯者實好實壞不打人不破壞別人的情況下,可以讓他呆家裡別出門,怕對他自己與別人發生什麼事故。如果條件不好,又是嚴重精神病人需要家裡監護人專門監視。最好平常買精神病藥吃,防止病情發生,其實得了這種精神病的人是最可憐的人,精神病發了,自己失去理性和理智,什麼事什麼話都無理頭的去發生,不分時間,不分場地,不分人群,不分男女老少,什麼都不分不顧的去亂七八糟的亂傷害他人與破壞周圍環境,造成社會很大的麻煩,可又有什麼辦法呢!瘋瘋癲癲的看著真可憐,不過得精神病嚴重者應真的需要監護人好好看管,不然傷及無辜的人太可怕了,當地政府也應作為重點人物給予精神病人家各方面物資和醫藥補償一下。更加需要的是對精神病人多關心多注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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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類屬於一種生物
學聖經,全家向耶和華上帝天父禱告,祈求天父恩賜您們所想,尋求就能尋見,得到就能得著,天父是神是愛,神愛世人,阿們!
回答這個問題,心裡很不是滋味。我哥哥在1996年年底在廈門打工,可能是因為失戀打擊,患精神分裂症至今有二十多年,這二十多年是一步患難史,可以寫一部長篇小說了。
從哥哥患病起,父母從來沒有放棄過,家裡積蓄都用在治病上,剛開始幾年省內醫院都住遍了,可是這種病是會復發的,就這樣反反覆覆折騰好多年,父母也是心累體乏就沒過過幾年安穩日子。
哥哥如果沒有家庭照顧,可能也是流浪街頭,甚至更差的結果。這些年也一直在家吃藥,最少每天晚上一次抗精神病藥要跟上(正常是一天兩次),如果有時叫不動吃藥,只要連續兩天,明顯就會反常,甚至會有暴力傾向,情況再嚴重下去,就會讓社群民警帶著去縣裡精神病患者收容所,這種收容所費用不高,他們能用非常規手段制服(電棒),到那的人個個老實的很。其實這種收容所和流浪狗收容所沒啥區別,根本就沒把這些當人看,房間陰暗潮溼,每天水煮白菜蘿蔔,今年上半年我哥哥因為胃潰瘍半個月吃啥吐啥,也不會聯絡家屬,後來去探視看到一個人皮包骨,才接回家治療。
上月父親意外去世,母親年事已高身體也不好,照顧哥哥的任務就必須我接手了,計劃月底辭職回家,好好照顧家人,好好陪陪母親和孩子。
所以說,如果家裡出現過這種病人,初期要好好治療,會有部分人能夠治癒,對於家庭出現這樣的病人……只能一聲嘆息來形容了